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现状与案例解析

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现状与案例解析

一、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法概述

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旨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该办法于2005年首次颁布,并在2021年进行了修订,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法规的出台,为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和保障。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

确立原则与程序

根据新疆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资格唯一”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向全体村民公示不少于十五日。承发包双方应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方自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流转方式与程序

新疆实施办法允许土地经营权在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包括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双方应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方备案。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此外,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确保了流转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保护措施与法律责任

新疆实施办法强调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对于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例如,案例中提到的吐某案,就体现了对进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五、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分析与启示

通过吐某、买某家庭以及热某等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法律条款的具体运用,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例如,吐某案强调了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的原则;买某家庭案则揭示了家庭承包方式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热某案则警示我们违反民主议定程序和法定程序发包土地的法律后果。

六、总结

综上所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原则与程序、规范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与程序、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措施与法律责任以及提供典型案例的解析与启示,该实施办法为新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未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新疆农村土地承包法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

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 (一)

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是一份详细规定甲方与乙方在集体土地承包关系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承包期限、承包费和付款方式 明确了承包期限、承包总金额及支付方式。 列出了承包地上现有的附着物种类和数量。 确定了土地的具体位置及四至。

2. 土地用途 乙方应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禁止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

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分配和自主经营的权利。 需按时支付承包费,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 负责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按照科学管理要求完成树苗管理等工作。 承担承包土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义务工、水费等。 在国家法律法规变动时,需按新规定调整合同。 若承包土地被国家重点项目征用,合同自动解除,乙方获得适当补偿。 增设农田水利设施需经甲方同意并承担费用。 合同期满后需归还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损坏需赔偿。 需遵守计划生育政策、集体活动安排、卫生要求,并不得进行非法宗教活动。 无权将土地转包或流转,违约将收回土地承包权。 若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枣树受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做好预防工作。 不得使用禁用激素药物,违反规定将被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承包费。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向乙方安排统一的农业生产计划。 负责补栽和嫁接的红枣地按轮水程序排水。 在乙方积极服从甲方安排并做好管理时,考虑其续签承包合同的可能性。 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甲方。

5.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约均需支付合同总额的25%作为违约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时终止合同。

6. 合同纠纷处理 纠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7. 其他事项 乙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申请并支付全部承包费。 合同需遵循相关法律和规定。 合同经县农经局鉴证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农经局各保存一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2021修订) (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承包经营的土地加强用途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农地农用。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并安排专人承担具体工作。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财政给予保障,不得向农民收取。第二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第六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经县级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范围,报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后,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的农村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应当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资格唯一,群众认可、公开公正的原则,平等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认。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户口一直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户口一直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

(三)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

(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

(五)原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以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

(六)原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服刑和刑满释放的人员;

(七)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八)其他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认的人员。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应当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对于因村民居住分散或者人户分离等原因无法集中公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告知,保障有关人员的知情权。第十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鼓励使用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

承包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发包方公章。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负责人的变动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第十一条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依法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不动产登记机构除按照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第十二条承包期内,因土地承包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承包方应当征得发包方同意并变更承包合同后,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污损、破损,承包方申请换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换发,并收回原证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灭失、遗失,承包方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灭失、遗失声明,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补发事项应当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的时间是 (三)

法律分析:1952年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至1952年底,包括老解放区在内,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农业人口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到1953年春,除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我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女儿出嫁土地是否要征收 (四)

我不是新疆人,也不知道你们那里的政策是不是这样规定的?但我肯定地说,你们那里制定的政策不能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据此,如果你的女儿因出嫁到其女婿家,未在当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土地承包期内,村里要收回你女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的。如果你女儿在女婿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里要收回其土地经营权,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的有关政策在执行时应一视同仁,不能只执行一部分人,这就失去了制定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如果向你说的,有的收回了,有的不收回,这种情况是不是合理合法,就要根据(1)的情况去分别对待和判别。

新疆从1983年以来总共土地分过几次?再过多少年进行下一次的分配? (五)

1982—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相继发出了五个 1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了不断完善。其中,1984 年1号文件作出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决定,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 年,并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1993 年 4 月 ,八届全国人大再次对《宪法》进行修正 ,将“家庭承包经营”明确写入《宪法》,使其成为一项基本国家经济制度 ,从而解决了多年来人们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争论。党中央和国务院进而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 ,要长期稳定 ,并不断完善。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鼓励农民增加投入 ,提高土地的生产率 ,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 ,再延长三十年不变” [7]。中共中央又于1998 年10 月召开了十五届三中全会, 决定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 年。此后,全国各地政府分别通过行政村与农户签订了土地延包30 年的合同。这次会议把长期实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正式确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去掉了以前的“联产”限制。2000年,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 ,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 ,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此后 ,农村土地政策的法制化建设进入了快车道。

2002年8月2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的、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使土地承包权成为目前为止农民享有的最广泛的权益, 这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期。2003年10月,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并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解决“三农”问题三个方面的改革思路:“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完善土地流转办法, 确保农户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改革征地制度, 完善征地程序”。这个决定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2004 —2008年 ,中央再一次连续五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有关“三农”问题政策的意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层层落实责任 ,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耕地实行先补后占 ,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8]

国家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不断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对其出现的不足和缺陷及时作出补充和完善,并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政策法制化的进程,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根本目的在于尽快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实现小康,加快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