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

一、破坏军婚罪的定义及法律依据
破坏军婚罪
是指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这一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旨在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国家军事利益。犯此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二、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故意
是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关键要素。即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若因受欺骗或不知情而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则不构成此罪。此外,“同居”与“结婚”
是破坏军婚罪的两种主要行为表现。同居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开或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而结婚则包括登记结婚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三、破坏军婚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罗某破坏军婚案
。罗某在明知小花是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长期与其同居。最终,罗某因涉嫌破坏军婚罪被批准逮捕。案例二:钱某破坏军婚案
。钱某明知陈某丈夫张某系现役军人,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导致陈某生育二子。法院最终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四、破坏军婚罪的民事赔偿问题
虽然
《民法典》
本身未对破坏军婚的赔偿作出明确规定,但军人的配偶作为无过错方,若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的界定,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破坏军婚行为与现役军人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五、破坏军婚罪的社会意义
破坏军婚罪的存在,不仅是对军人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对国家军事利益和国防安全的维护。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他们的婚姻稳定直接关系到军心的安定。因此,严厉打击破坏军婚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破坏军婚罪 (一)
贡献者回答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以下是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详细解释:
定义:破坏军婚罪特指那些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选择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特别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军婚的定义:军婚是指与现役军人形成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指的是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法律保护:军婚受到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这是因为现役军人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的家庭稳定对于其履行职责至关重要。
刑法打击:对于破坏现役军人家庭婚姻关系的行为,刑法将予以严厉打击。这体现了国家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和对破坏军婚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综上所述,破坏军婚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也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破坏军婚罪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破坏军婚罪将导致双方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
军婚乃与现役军人建立合法婚姻之谓也,其中现役军人系指在我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武装警察等部门任职之人员。
破坏军婚罪主要针对与军人配偶之间出现的不正当性行为进行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刑法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到举报、控告后,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且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其责任即可立案。对于破坏军婚罪,只要案件中存在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事实,且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知道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公安司法机关便可以涉嫌破坏军婚罪进行立案侦查。 一、新刑法破坏军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到举报、控告后,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且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其责任即可立案。对于破坏军婚罪,只要案件中存在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事实,且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知道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公安司法机关便可以涉嫌破坏军婚罪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破坏军人婚姻的犯罪,不仅会造成军人婚姻关系的破裂和家庭不和,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军人的思想,对于巩固军队、巩固国防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对军人婚姻,必须加强保护。对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应严肃处理。但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于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区分。
1、从是否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破坏军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这是破坏军婚罪最本质的特征。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来区分破坏军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2、从客观上是否具有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是破坏军婚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只有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否则,就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1)所谓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是指与现役军人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包括在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地在一起生活。这种关系是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还有经济上或生活上的某些特殊关系,不同于与现役军人配偶偶尔或短期的通奸行为。
(2)所谓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是指与现役军人配偶登记结婚或者公开出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3)实践中,经常遇到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案件。通奸不同于同居,一般是指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的性行为。通奸一般是秘密的,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但只是偶尔为之。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行为,一般属于思想教育的范围,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4)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行为,虽也破坏军人婚姻,但其行为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贞 操权),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符合本法第236条所定强奸罪的要件,应依强奸罪定罪量刑。
3、从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破坏军婚都是直接故意犯罪,即只有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才能构成此罪。如果不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不能构成破坏军婚罪,可以构成重婚罪;若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妻子而与之同居则不构成犯罪。
4、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立法上规定破坏军婚罪,在于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对于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情节一般,军人本人又不愿声张追究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必须制止其违法行为。对于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情节严重,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其他后果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为了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保障军人家庭生活的幸福与安定,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能定罪处罚。但是,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也可以按重婚罪论处。
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同时要注意,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破坏军婚罪,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