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一)

贡献者回答《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征收对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征收标准:
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征收程序:
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当事人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缴纳与滞纳金: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滞纳金。
监督与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相关法规处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二)
贡献者回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简单的说,国家规定只能生育两个孩子,多生了就要交社会抚养费。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扩展资料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社会抚养费的收据 罚款单 丢了该怎么办 (三)
贡献者回答一旦丢失,确实无法找回。如果你认为未来还需要使用这份收据或罚款单,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联系当初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单位,请求他们提供一份证明。通常,这些单位会根据你的请求,为你出具一份相应的证明文件,用以替代原有的收据或罚款单。
在联系收费单位时,你需要准备好个人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等,以确保单位能够准确识别你是需要出具证明的个人。此外,还应准备好相关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或邮箱,以便单位能够及时与你沟通。
在提交请求后,收费单位会按照规定流程处理,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尽快为你出具证明。但具体所需时间可能因单位工作流程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遇到问题,建议保持耐心,并及时与单位沟通。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的单位对于出具证明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联系单位前,最好先了解清楚他们对于此类请求的具体规定。通常,单位会要求你填写一份申请表,并可能需要提供一些额外的信息或文件,以证明你的身份和需求。
如果你已经无法联系到当初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单位,或者单位不再存有相关信息,你可能需要寻求其他途径。例如,你可以尝试联系当地政府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他们可能会提供帮助,或者知道如何获取此类证明文件。
总之,面对社会抚养费收据或罚款单丢失的情况,及时与收费单位联系,请求出具证明文件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保持耐心,遵循单位的要求,积极沟通,以尽快解决你的问题。
小孩超生户口已经上了,收据弄的不见了,该怎么办 (四)
贡献者回答缴纳超生罚款应当出具专用收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需要收据办事,可以到开收据的单位去查询到的,收款收据都是有底的,不用担心了!
小孩落下了户口就可以了,找你也没用,你就说不是我孩子,我就帮别人带几天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