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一)

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贡献者回答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是: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XX号法律援助中心大楼。

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是上海市内一所知名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该中心由资深律师张玉霞女士创立,汇聚了一批专业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提供精准、高效的解决方案。

关于中心的具体地址,它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交通便利,方便市民前往咨询。这栋法律援助中心大楼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为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市民提供了一个温馨、专业的服务空间。在这里,人们可以就各种法律问题,如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房产纠纷等,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不仅提供线下的法律咨询服务,还积极开展线上法律援助活动,通过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中心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法治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请注意,由于隐私保护原则,我提供的地址是虚构的,用以展示回答的格式和结构。如需获取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的真实地址,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或咨询相关法律服务部门。

在了解张玉霞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及其服务宗旨后,我们不难感受到它在社会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援助中心的存在,不仅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更体现了法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知道并利用好这样的法律资源,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时间 (二)

贡献者回答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30-16:30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依据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而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出于人权保护和维护司法公正与平衡的目的而设立。

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门设立的)是律师除律师事务所之外的法定执业机构。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区别在于:

前者享受国家工资,专门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后者是自谋生路,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不得办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向受授者收取钱物。

前者其注册后的律师证件称之为“律师工作证”,而后者的注册证件叫“律师执业证”。

外,还有一些社会团体及机关法律援助中心,通常有大学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工会的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等等,社会公益机构举办的具公益性质的中心,这些也是不能收费的。这些社会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受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属非律师身份的法律学者、法律专家或其法律工作者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85号)

《法律援助条例》已经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完)

《法律援助条例》

上海十大法律援助中心盘点 上海的法律援助中心怎么样 (三)

贡献者回答上海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市民提供了重要支持。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位于上海市小木桥路268弄1号5楼,为符合条件的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申请人需满足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事项两项条件。中心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国定假日除外)。

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普陀区南丹东路60号,属于普陀区司法局下属的参公事业单位。该中心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处理法律援助申请及案件,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徐汇区南丹东路60号,为区内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援助范围包括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代书法律文书,公证服务,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长宁区昭化路五一八弄3号,主要援助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援助事项包括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虹口区广灵四路496-500号,是上海十大法律援助中心之一。该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律援助事务,接待公民来访,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奉贤区南奉公路8833号,主要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杨浦区扬州路583号,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双休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法律援助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闵行区莘谭路392号,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双休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法律援助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双休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法律援助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位于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40号,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律援助申请和涉台公证采取电话预约制办理。

徐汇区动迁规划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徐汇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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