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收入归谁?这是一个关乎法律援助制度运行效率和公平正义的问题。在法律援助实践中,补贴通常是由法律援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特定人员。这些人员包括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他们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补贴不仅是对他们辛勤工作的肯定,也是保障法律援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

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收入归谁?

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收入归谁?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应当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

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对于法律援助有用没有,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