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一、发生 交通事故 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立案 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 医疗费 及事故责任 保证金 ,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 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调解 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二)
贡献者回答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不是所有的车祸都是犯罪的,要看情况和程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款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发生在道路上;
二是一方当事人是车辆驾驶人;
三是车辆驾驶人有过错或者意外事件(过错一般包括故意与过失);
四是发生了损害结果,即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是驾驶人的过错或者意外事件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行为只要满足上述五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事故是指:违法犯罪嫌疑人(违法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盗窃、抢夺、诈骗等)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被人追捕,在逃跑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态:
(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驾车逃跑,由于车速过快失控,撞至路边的电线干、树木或其他障碍物,发生人身伤亡、车毁、公共设施损坏的事件。
(二)、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驾车逃跑,与行人或者他人车辆撞碰,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因被他人追捕而逃跑,慌忙进入道路而与他人车辆碰撞,发生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法律依据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确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目的与依据:
目的: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处理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事故报警与受理: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现场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绘图、勘查笔录等,并询问当事人、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认定:
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的结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赔偿调解: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赔偿调解,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法律救济: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对赔偿协议有争议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旨在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4、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根据实际的违章行为给进行处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如何样的 (五)
贡献者回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事故复核程序和救济渠道的改进 复核申请范围的放宽:三类情形均能纳入复核申请范围,实现监督和依法申诉的全覆盖。 复核申请方式的优化:新增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规定,减少当事人奔波。 复核委员会的设置:在事故责任复核环节,可以设立复核委员会,提高公正度和透明度。 司法程序与复核的衔接:取消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复核申请后告知司法机构。
二、事故处理收费和减轻群众负担的措施 扣留车辆停车费用的承担: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 检验、鉴定费用的承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禁止指定停车场:防止违规收费和牟利,保障当事人权益。 事故车辆拖移的选择权:除依法扣留车辆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
三、简化办案程序和提高处理效率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规定当事人在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线上处理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应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提高处理效率。
这些规定旨在更高效、便捷地处理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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