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期限

介绍:
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仲裁作为一种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被广泛采用。当国外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得到承认和执行时,就涉及到相关期限的问题。这一期限不仅关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也是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内容。本文将深入探讨国外仲裁裁决在我国承认和执行的期限问题,以期为相关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国外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期限的法律依据
关于国外仲裁裁决在我国承认和执行的期限,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这些法律法规为国外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和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期限要求。
申请承认和执行期间的具体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一规定明确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时效期限,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可以依法申请时效中止或中断,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对期限的审查态度
在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期限的审查态度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应依职权主动审查当事人是否超过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期间。这一规定体现了司法被动性的原则,尊重了当事人的处分权。
同时,被申请人未以超期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也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或主动审查。这进一步强调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处分权。
申请承认与申请执行期间的衔接
在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过程中,还存在申请承认与申请执行期间的衔接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期间自人民法院对承认申请作出的裁定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这一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灵活的选择空间,允许其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申请。
注意事项
在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准确,包括裁决书、仲裁协议等必要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公证、认证等手续。
2. 关注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期限要求,避免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申请权利。
3. 在申请过程中,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了解审查进展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4.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期限或中止、中断时效的,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通过注意事项的把握,当事人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外仲裁裁决在我国得到有效承认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就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别规定? (一)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
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
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
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百六十三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
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
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
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
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
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
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
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
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
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
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
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二百六十八条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
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
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的限制。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
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
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七十二条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
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七十三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
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
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百七十五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
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二百七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
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
行。
第二百七十七条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
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第二百七十八条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
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该国文字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
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第二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
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
第二百八十条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
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一条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
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
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
执行。
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
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第二百八十三条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
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
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11年7月电大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国际私法 国际公法 中国法制史 (二)
最佳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皇室1分,共10分,每小黯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i L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窥接向中华人民共和留有管辖权的申呐。人,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2. 对特派员取证,提菌( ) 0
人.允许队不允许
c.原则上不允许 D.立法中未作规定
3. 飞一
人.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街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研为住所
巳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D.族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磷定住厨
146
应适用的法律是。
人.美国法律
B.中国法结
。-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留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A.公民缔结地法B.与合同有最蜜切联系的法律已合同履行地法D.合!哥窍{本法
4.美黯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因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的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吕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已姆。后因付款跨入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带词。这趋案件sA.萎留法B.法国法C.可以选择适用英理法或法国法D.中自5.船舶在光船程赁以前或者先船程货期间,设立载拇权的,适用(的法律。人.有为地法B.法院培法C.船脂国法。.原船舶登记国法学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惑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莱茵的学校发~函件,辑:不愿要IH夜夜就渎。学校i莲取消学生用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如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c.当事人在中嚣捷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7.我虽法律规定,、涉外合间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台商店适捕的法律时,合!可选用(。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车公司、德哥某汽车公词与中闰某汽车公司在日本葱订在国宙中泰
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楼议书约定合同履忏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 i友协议在最行中发生纠纷,中器某汽车公司在牛国法院提起诗i![} c 该案应适黑法律。
A.日本队韩嚣
巳德国D.中国
9.呼J昌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播后主11希腊定睹。捂启发生生4给,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寓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烟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A.中国队日本
巳英国。.希路
10.艾力1930生于泰i茧,在马来西亚在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回定居, 1998年获得美国居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自结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己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带来立遗躏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法律处理。
AC B.美国
D.主3米西亚
147
二、多项选择题{梅小翘2分,共 10分,每小黯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远或少选均不搏分}
11.意患商治原则可以适踊于(
A. 合i司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 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2. 最密切联系原周可以适肃于(
A. 涉外程权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
c.合阳关系 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13. 外留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固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λ 儿领城掠J璧B.非内国标准
c.阿时采用领墩标准和非内黯标准 D.黯际标准
14.各国法棒对非婚生子女的准军者在作了螺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A. 父母事后婚娼 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
C. 法院多IJ诀。.非婚生子女申请
15. 有关国际'读例的正确说法是()。
A.在实践中反复适用,有稳定的内容
队是枉意性翠瓶而非强制性规范
c.具有强制'没
D.在当事人选择适腥的情况于对当事人具有强制住三、判黯题(每小黯 1分,共 10分}
16.
我菌不承认领事婚期制度。( )
17.
我周对适用外阔法错误允许上诉。( )
18.
对隔一渺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盹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根窍,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
19.
冲突理商可以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科与义务。( )
20.
我国;不承认国冉判例和国际惯倒是国际在法的辫襟。( )
21.
凯弗斯能立了本地法说。( )
22. X1冲突规泣连接点的"软化娃理"的唯一方法是增却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
23.
联邦制国家存在多法域,因商存在在器法律冲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拥而不存在旺际法律冲突。( )
148
24.
法践在审黯渺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25.
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资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a
( )
四、名词解释(锦小题4分,共8分}
26.
区际法律冲突
27.
仲载胁议五、筒蓄题{每小题8分,换24分}
28.
第违反致产生始皇军器与条件。
29.
篱述言是入国籍确定的鼓据。
30.
简述最密切联系的照则。六、论述题(1 8分}
31.
论意大利法则眩别说。七、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32.
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莲ìt越来到中型。任教期部与在该大学任敦的中国籍女教蝉结婚。婚后,留双方运费不程等菌素,尤塔·毛需东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挥应。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 f靠各盹阁。尤塔·毛雷示向法挠提出,委托舅在该校技教的德器籍教y草或委托德匿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黯诉讼。
问:外雪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现人
33.
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虑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附在中国生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水钳子抽自阳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失资长期两地分肆,感情摸摸为由,在中国法院搅情商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现方产生争议。佐佐水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应日本,由她挠养,起敬虎要求将起小虎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149
简述内国裁决和外国裁决的认定标准。 (三)
最佳答案【答案】:国际商事仲裁的有效性不可能完全脱离特定国家的法律体系。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也有赖于特定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事实上,各国多通过立法将某些类型的仲裁裁决同特定国际的法律体系联系起来,使其具有特定的国别。
各国一般都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裁决分为内国裁决和外国裁决,对内国裁决和外国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不同的规定或要求。对内国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程序比较简单。对外国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则较多限制。
如果就某一裁决而言,裁决做出地国和被申请承认和执行裁决地国是同一国家,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国通常认为该裁决属于内国裁决,除非被申请承认和执行裁决地国依据有关法律或解释,不认为该裁决属于内国裁决。
划分外国裁决一般有两种标准:第一,领域标准,如果裁决是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该裁决所在国领域外的国家作出的,该裁决通常被认为属于外国裁决。第二,非内国裁决标准,有少数国家除采取领域认定标准外,还可能出于特定的原因和考虑,将在本国领域内作出的又在本国申请承认与执行的裁决认定为非内国裁决,在承认和执行该裁决时适用有关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典诚律网希望国外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期限,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