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中律师与出庭的公诉人有什么区别? (一)

刑诉中律师与出庭的公诉人有什么区别?

优质回答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和出庭的公诉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作为被告辩护人的律师,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为被告进行辩护,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这包括收集证据,提出辩护意见,以及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律师的立场与公诉人相对立,他们致力于证明被告无罪或减轻其责任。

此外,律师还可以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例如,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为受害方代理,代表他们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律师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深入理解受害方的诉求,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相比之下,出庭的公诉人代表的是国家的利益,他们的任务是通过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公诉人负责准备案件,向法庭提交证据,并在庭审中进行指控。公诉人的目标是确保正义得到伸张,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律师和公诉人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截然不同的角色,但两者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尊重法庭权威,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在实践中,律师可能会与公诉人就某些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和合作,以期达到公正审判的目的。

总之,律师和公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律师是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而公诉人则代表国家追究犯罪责任。然而,两者都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吗 (二)

优质回答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的。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机关受案、立案、侦查、公诉、审判。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应受理刑事案件,当有刑事案件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立案,然后组织警员对案件进行侦查;

2、案件侦查阶段就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阶段。在案件侦查期,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会勘验事发现场、会收集证据。证据收集完整后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

3、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综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向证人取证吗的相关知识。律师可以向证人进行取证,但是在此过程中,不能串通证人作伪证、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事案件律师介入时点 (三)

优质回答1.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在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侦查机关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介入。

2.在侦查阶段,仅允许律师担任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自由选择辩护人。

3.辩护人接手犯罪嫌疑人、被告委托后,需及时通知办案单位。

刑事追诉期始于罪犯实施犯罪之日起,如存在持续或继续情况,则以犯罪结束之日起计。

若在追诉期内再次犯罪,前罪追诉期将从新罪判决之日起计算。

若超过二十年仍欲追诉,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刑事追诉时效的长度取决于法定最高刑。

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所有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均为证据,且必须经查证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刑事案件有必要请两个律师吗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权利聘请一至两名辩护律师,如果案件并不涉黑涉恶,不是重大案件,就没有必要聘请两名律师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以及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 (二)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的; (三)在两个或者两个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的; (四)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对方当事人或者有其他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的; (五)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的; (六)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的宣传的; (七)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的; (八)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九)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十)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的; (十一)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的; (十二)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或者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利益的; (十三)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的; (十四)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 (十五)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的; (十六)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 (十七)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在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或者担任其任职期间承办案件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十八)违反规定携带非律师人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押罪犯,或者在会见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 (十九)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十)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的; (二十一)有其他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

无尽的尽头律师李道然结局 (五)

优质回答在《无尽的尽头》中,律师李道然在万学民案中败诉,在张文轩案中为犯罪者辩护。

在张文轩案里,李晖纠集黄家旺和陈小斌霸凌张文轩,致其坠楼身亡。李道然作为罪犯辩护律师,与公诉检察官林之桃进行了激烈辩论。最终,主犯黄家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从犯陈小斌和李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李道然不但为犯罪者辩护,还在法院门口公开追求林之桃并送礼物,他的行为引发争议,有人认为他在行使辩护权利时忽视了道德法则。

而在万学民案中,万学民身为舞蹈学校校长,侵犯女学生,还将侵犯过程拍成视频上传,并把受害者送给有关领导。胡敏敏原本是受害者,后为自保助纣为虐。此案成为严重刑事案件,由袁家新接手,李道然在这起案件中败诉。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刑事案件罪犯的律师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典诚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