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是什么 (一)

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刑法第236条:是强奸罪的处罚规定。强奸罪的国家严厉打击的暴力犯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的规定。刑法第237条:是关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一、刑法第236条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国家对强奸罪也是严厉打击,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上述(五)的此种加重情节,是《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3.1生效)新增加了从重情节。

二、刑法第237条规定了两个罪名,第一、二款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第三款规定了猥亵儿童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有期徒刑。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猥亵儿童罪的定罪处罚,依照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强制猬亵和强监有啥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我国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分别规定了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对于其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方式及危害程度的不同。针对妇女实施的强制猥亵、侮辱行为,是不包含狭义的性交行为的。换言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与强奸罪都是侵犯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的犯罪,二者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特别与一般关系,即强奸行为也是强制猥亵行为的一种,但由于刑法特别规定了强奸罪,所以,对于强奸行为不再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罪。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 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中国刑法中关于性犯罪的条款,其中刑法236条涉及强奸罪,237条涉及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

该条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以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对他人性自主权的严重侵犯,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权,更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在中国刑法中,强奸罪被视为重罪,犯罪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例如,如果甲以暴力手段强迫乙与其发生性行为,那么甲就构成了强奸罪。同样,如果甲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甲都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

该条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以及猥亵儿童的行为,都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同样侵犯了他人的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尤其是对儿童的猥亵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

例如,如果甲在公共场合以暴力手段强制乙进行猥亵行为,那么甲就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如果甲在公共场合侮辱妇女,使其人格受到侮辱,那么甲就构成了侮辱妇女罪。而如果甲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进行猥亵行为,那么甲就构成了猥亵儿童罪。

总的来说,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保护公民性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重要法律条款。这些条款的存在,使得那些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这些条款也提醒人们要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权,不得侵犯他人的性权益。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刑法236条和237条是什么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