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三峡专用公路介绍?
- 2、中国现行行政法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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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专用公路介绍? (一)

优质回答三峡专用公路,是专门为三峡而设计的公路。以下是中达咨询提供的有关三峡专用公路的基本信息情况。
三峡专用公路,是专门为三峡而设计的公路。是湖北省(武)汉宜(昌)高速公路延伸段,为国家准一级标准道路,被称为世界隧道之最,是进入三峡坝区的3条公路之一。历时两年多修建而成。
路线规划
三峡专用公路东接宜昌城区,与(武)汉宜(昌)高速公路相连,西至三峡坝区八河口,在三峡坝区八河口附近出西口,全长38公里,三峡专用公路的西口离三峡大坝约10公里,和三峡工区一样分别实行封闭管理。
建设进展
1996年10月1日建成通车后一直采用全封闭方式管理。三峡工程建设期间,主要承担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运输任务,三峡工程建成后,是中国著名旅游景点“5A三峡大坝”陆上的唯一通道。
2014年8月14日,三峡专用公路封闭运行18年后,近期将对社会完全开。三峡专用公路对社会开放,将进一步畅达湖北西部交通,对发展长江黄金水道和旅游业和地方经济建设意义重大。
为加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限制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及《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管理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是指东起长江路、西止大象溪的三峡工程对外专用公路(以下简称三峡专用公路)及其出入口匝道和限制区内的其它道路。
二、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机动车辆可以依照本通告的规定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但本通告规定禁止通行的车辆除外。
三、非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小型及微型面包车(含按照公安部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为面包车结构但登记为小、微型普通客车的车辆)、铰接式客车、挂车、教练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
除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周边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中型及以下载货汽车外,其他载货汽车禁止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
四、允许通行车辆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和安全检查,凭备案卡或登记单并接受安全检查后通行。
(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的规定,服从辖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三峡集团公司保卫部门的管理,按规定的线路通行。
(三)营运性中型、大型客车不得在02:00-05:00通行。货车不得在06:00-19:00通行。
五、允许通行车辆须按下列线路行驶:
(一)城区 三峡大坝旅游区参观游览车辆:
冯家湾检查站 三峡专用公路 江峡大道 平湖大道 天鹅路 三峡工程游客换乘中心
(二)城区 太平溪方向过境车辆:
冯家湾检查站 三峡专用公路 江峡大道 朱家湾检查站 太平溪方向
(三)城区 三斗坪方向过境车辆:
冯家湾检查站 三峡专用公路 江峡大道 平湖大道 西陵长江大桥 西陵大道 岱石检查站 三斗坪方向
(四)城区→秭归县方向过境车辆:
冯家湾检查站→三峡专用公路→江峡大道→平湖大道→西陵长江大桥→龙潭路检查站→秭归县方向
(五)秭归县→城区方向过境车辆
秭归县方向→岱石检查站→西陵长江大桥→平湖大道→江峡大道→三峡专用公路→冯家湾检查站
六、除与三峡专用公路运行管理有关的人员之外,三峡专用公路沿线禁止无关行人进入。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用地范围内修建设施、堆物作业、设置物体、摆摊经营和从事与道路维护无关的活动。确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必须经三峡集团公司保卫部门同意,并报辖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攀爬、钻越、损坏、擅自移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实物屏障、警示标志等道路附属设施。
九、因三峡枢纽安全保卫需要,以及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施工影响、发生交通事故、出现较大车辆流量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三峡集团公司保卫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应当及时发布通告或者以交通标志显示。
十、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运输三峡枢纽建设运行所需物资的车辆,根据需要依法在三峡枢纽限制区道路通行,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十二、本通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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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行政法规有哪些? (二)
优质回答中国现行行政法规有: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014-02-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 (2014-02-03)
·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12-19)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 (2013-12-11)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2013-11-26)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2号) (2013-11-22)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013-10-16)
·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640号) (2013-09-16)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2013-09-06)
·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 (2013-07-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7号) (2013-07-22)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6号)(2013-06-08)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5号)(2013-02-08)
· 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4号) (2013-02-08)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3号) (2013-02-08)
·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2号) (2013-02-08)
· 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 (2013-01-29)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0号) (2012-12-27)
·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 (2012-11-16)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 (2012-11-16)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7号) (2012-11-05)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6号) (2012-10-30)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2012-10-22)
· 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 (2012-09-17)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2012-09-06)
·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 (2012-07-10)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 (2012-07-09)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2012-06-11)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2012-05-07)
·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18号) (2012-04-30)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012-04-10)
·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 (2012-03-07)
· 拘留所条例(国务院令第614号) (2012-03-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2011-12-29)
·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2号) (2011-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 (2011-12-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0号) (2011-12-09)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 (2011-11-15)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 (2011-10-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7号) (2011-10-10)
详见中国政府网站: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