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近年来倒塌的桥梁有哪些?
- 2、隋炀帝墓中发现一块土疙瘩,专家花900天复原,现为无价之宝!
- 3、资料员做假资料坐牢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近年来倒塌的桥梁有哪些? (一)

最佳答案1999年重庆彩虹桥断裂事件 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发生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 基本情况 綦江县彩虹桥位于綦江县城古南镇綦河上,是一座连接新旧城区的跨河人行桥。该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提篮拱桥,桥长140米,主拱净跨120米,桥面总宽6米,净宽5.5米。该桥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的情况下,于1994年11月5日开工,1996年2月竣工,施工中将原设计沉井基础改为扩大基础,基础均嵌入基石中。主拱钢管由重庆通用机械厂劳动服务部加工成8米长的标准节段,全拱钢管在标准节段没有任何质量保证资料且未经验收的情况下焊接拼装合拢。钢管拱成型后管内分段用混凝土填注。桥面由吊杆、横梁及门架支承,吊杆锚固采用群锚体系,锚具型号为YCMl5-3。1996年3月15日该桥未经法定机构验收核定即投入使用,建设耗资418万元。 事故经过 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30余名群众正行走于彩虹桥上,另有22名驻綦武警战士进行训练,由西向东列队跑步至桥上约三分之二处时,整座大桥突然垮塌,桥上群众和武警战士全部坠人綦河中,经奋力抢救,14人生还,40人遇难死亡(其中18名武警战士、22名群众)。 直接原因 吊杆锁锚问题 主拱钢绞线锁锚方法错误,不能保证钢绞线有效锁定及均匀受力,锚头部位的钢绞线出现部分或全部滑出,使吊杆钢绞线锚固失效。 主拱钢管焊接问题 主拱钢管在工厂加工中,对接焊缝普遍存在裂纹、未焊透、未熔合、气孔、夹渣等严重缺陷,质量达不到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二级焊缝验收标准。 钢管混凝土问题 主钢管内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局部有漏灌现象,在主拱肋板处甚至出现1米多长的空洞。吊杆的灌浆防护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设计问题 设计粗糙,随意更改。施工中对主拱钢结构的材质、焊接质量、接头位置及锁锚质量均无明确要求。在成桥增设花台等荷载后,主拱承载力不能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桥梁管理不善 吊杆钢绞线锚固加速失效后,西桥头下端支座处的拱架钢管就产生了陈旧性破坏裂纹,主拱受力急剧恶化,已成一座危桥。 间接原因 建设过程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立项及计划审批手续,未办理规划、国土手续,未进行设计审查,未进行施工招投标,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设计、施工主体资格不合格。私人设计,非法出图;施工承包主体不合法;挂靠承包,严重违规。 管理混乱。綦江县个别领导行政干预过多,对工程建设的许多问题擅自决断,缺乏约束监督;建设业主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混淆,责任不落实,工程发包混乱,管理严重失职;工程总承包关系混乱,总承包单位在履行职责上严重失职;施工管理混乱,设计变更随意,手续不全,技术管理薄弱,责任不落实,关键工序及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无人把关;材料及构配件进场管理失控,不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外协加工单位加工的主拱钢管未经焊接质量检测合格就交付施工方使用;质监部门未严格审查项目建设条件就受理质监委托,且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项目未经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错误作法未有效制止;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专人管理;未经验收,强行使用。 另外,负责项目管理的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严重腐败行为,使国家明确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事故教训 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各相关单位在全市开展了以资质是否相符、程序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为重点的拉网式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在建和已建成工程,做到查出一件,彻底整改一件,该停建的项目必须坚决停建,该取消资质的必须坚决取消,该撤换责任人的必须立即撤换,对已建成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着手进行处理。 重点整顿綦江县建筑市场,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针对该县建筑市场混乱无序,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极不规范的现状,重庆市帮助县里解决管理中的根本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县建委整顿建筑市场。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管理。重庆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督制,坚持政企分开,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定,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工程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招投标。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拨款。
隋炀帝墓中发现一块土疙瘩,专家花900天复原,现为无价之宝! (二)
资料员做假资料坐牢吗 (三)
最佳答案扬州市一海底电缆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事故造成7人死亡。后经调查,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违规采用钢丝绳替代爬架提升支座,人为拆除爬架所有防坠器防倾覆装置,并拔掉同步控制装置信号线,在架体邻近吊点荷载增大,引起局部损坏时,架体失去超载保护和停机功能,产生连锁反应,造成架体整体坠落。
2月3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日前,该案二审宣判。11名相关责任人获刑。
一审法院认定,2019年3月21日12时左右,抹灰工宋某乙在立塔18层装修架进行补洞作业,孙某乙、张某乙、徐某、王某己等工人按照施工进度继续转到立塔北面在未通过验收的落地脚手架上进行抹灰作业,均未采取相应的防坠措施。
12时30分许, 7名工人至立塔19层继续进行装修架下降作业。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方均不在场,无人制止爬架工在架体内作业,也未在下方设置警戒区,导致与下方抹灰工人垂直交叉作业。
13时10分许,东北角装修架在下降时发生架体坠落,6名工人随装修架从高空坠落,与底部落地架相撞,致使在5楼落地架进行室外抹灰作业的4人一同坠落至地面。7人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胡某等人参与伪造了《安全问题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关于做好现场爬架安全管理的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爬架下降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交底记录等资料,并多次串供。
事故发生后,扬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3_21”较大事故调查组,并出具了调查报告,该报告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违规采用钢丝绳替代爬架提升支座,人为拆除爬架所有防坠器防倾覆装置,并拔掉同步控制装置信号线,在架体邻近吊点荷载增大,引起局部损坏时,架体失去超载保护和停机功能,产生连锁反映,造成架体整体坠落。作业人员违规在下降的架体上作业和在落地架上交叉作业是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直接原因。项目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工程项目存在挂靠、违法分包和架子工持假证、工程监理不到位等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经认定,被告人吕某(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刘某伟(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肖某彪(安全部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廖某红(架子工班组长)负事故直接责任。谢某(安全部经理)负事故直接责任。张某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理责任。杨某对事故后果扩大负直接责任。李某平(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胡某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赵某云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李某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吕某、胡某等11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判处吕某(安全员)有期徒刑4年,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并在数年内禁止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
宣判后,两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后一名被告人提出撤回上诉。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吕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改判缓刑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法院不予。
法院最终一驳回上诉人吕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追责名单: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8人)
1.刘生伟,南京特辰项目部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肖飞彪,南京特辰安全部负责人、爬架工程项目实际负责人,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李和平,南京特辰总经理,爬架工程项目合同签约人,南京特辰爬架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负责人(挂靠前海特辰)。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胡友,中建二局该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吕成程,中建二局该项目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赵其云,浙蜀公司该分包项目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7.李彬,南京特辰劳务承揽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3月31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8.张喜平,前海特辰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3月31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拓展资料】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6人)
1.廖俊红,南京特辰架子工班组长,带领班组人员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杨东,中建二局该项目工程部经理,明知落地架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安排浙蜀公司的员工在落地架从事外墙抹灰和补螺杆洞作业,对事故后果扩大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谢创,中建二局该项目安全部经理,出差时安排已有工作任务的吕成程代管落地架的使用安全,使得安全管理责任得不到落实;作为安全部经理,对爬架的安全检查管理缺失,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张立德,苏维公司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全面工作,对项目安全管理混乱的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明知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和相关人员冒充项目经理签字的情况下,未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发现爬架有下降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未按照住建有关危大工程检查的要求检查爬架项目;3月21日,发现爬架正在下行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立即制止或下达停工令,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管盈铭,中共党员,市安监站总工办主任兼副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监督一科专项检查及安全大检查工作。在进行安全检查及组织专家对爬架进行检查时,未按相关规定和规范开展检查和核对安全设施,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徐伟,市安监站监督一科副科长(聘用人员),负责监督一科日常检查工作。在进行安全检查及组织专家对爬架进行检查时,未按相关规定或规范开展检查和核对安全设施,未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3月21日上午,接到监理员李盛杰的报告后,未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也未及时向领导汇报,对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扬州一工地坍塌的信息,欢迎点击典诚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