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根据不同家庭情况而有所差异的。对于北京户籍的家庭,通常需要满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条件,且根据家庭人数,年收入也有一定限制,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需在10万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需在13万元以下。而对于外省市来京的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家庭成员在京无住房记录,并在京有稳定就业。这些规定旨在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是怎么规定的 (一)

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是怎么规定的

最佳答案北京规定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三房轮候家庭,拥有北京市户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三口之家要求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4口家庭的年收入在13万元以下,外来务工人员在北京有居住证,缴纳个税满5年,并满足其他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北京是怎么规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

(5)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注: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北京公租房监督管理有哪些规定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第十九条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条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规定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非常详细,拥有北京市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限制是不一样的。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规定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非常严格,比如申请人的年龄最多不能超过45周岁,在北京要有稳定的就业。

北京公租房外地人怎么申请 (二)

最佳答案外地人可以在北京申请公租房,但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连续稳定的工作年限、收入和资产限制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流程一般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

一、在京连续稳定工作年限:

非京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首要条件是在京拥有连续稳定的工作。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且在京连续稳定工作5年(含)。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区县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工作年限进行微调,具体要求需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二、收入和资产限制:

公租房旨在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对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也有一定的限制。申请家庭的收入需要低于当地规定的标准,例如材料中提到的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此外,申请家庭的资产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标准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其他条件:

除了两点,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例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等。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申请指南。

一、咨询与准备:

在正式申请之前,建议先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具体的申请流程。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收入证明、暂住证等。

二、提交申请: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可以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三、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核实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进入轮候名单。

四、配租:

当有合适的房源时,住房保障部门会根据轮候顺序和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配租。配租成功后,申请人需要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租金。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四条(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第六条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 (三)

最佳答案北京市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其一就可:北京城镇的户籍,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的面积不能高于十五平方米。三口人或者以下,家庭的年收入在十万元或十万元以下。四人口的家庭年收入,在十三万元以下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2024年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四)

最佳答案北京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在本地无住房、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收入财产低于标准无力购买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达到年限的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是可以按照规定来申请公租房的。

一、北京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北京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有关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条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可以严格基于当地的公租房政策来进行认定,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公租房条件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通过上文关于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典诚律网相信你已经得到许多的启发,也明白类似这种问题的应当如何解决了,假如你要了解其它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典诚律网的其他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