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过程中,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成为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法律在决定抚养权时,主要依据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以及孩子的年龄、性别、身心状况等因素。确保孩子能在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是其核心考量。因此,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谁能提供更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的条件,通常会获得抚养权。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决定 (一)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决定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决定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这是基于双方对子女情况的了解,以及希望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的初衷。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介入并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这一原则旨在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到保护。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以及子女的年龄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法院评估抚养权归属的基础。

哺乳期子女的特殊处理: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这是因为母亲在哺乳期间对子女的照顾具有天然的优势和必要性。

10岁子女的意见:对于10岁的子女,其意见也需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的重要参考因素。这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子女逐渐具备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和意愿,其意见应得到尊重和考虑。

已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二)

在我国已经协议离婚的当事人想要变更抚养权协议的,需要协商解决或是起诉解决这类抚养权纠纷案件。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方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在进行诉讼办理。

一、已协议离婚变更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一)协议变更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二)诉讼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满足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这类案件在办理时,应积极的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举证自身更适合抚养自身的子女,从生活、学习、医疗方面进行举证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还应考虑这类子女的年龄,如超过十岁的还应尊重这类子女的意愿进行判定。

离婚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三)

离婚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先进行协议决定,如果双方真实协议不了的那么在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人民法院进行判定抚养权,都是从孩子的角度进行出发,哪一方的条件比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哪一方就会有抚养权。 一、离婚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先双方进行协议解决,解决不了早起诉。抚养权问题牵动着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个家庭的利益,赢得抚养权不仅靠法庭上的较量,也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博弈。

二、抚养权的判定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3、对于两周岁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常情况下,要是孩子未满两周岁的话,那么抚养权一般是会判给女方的,但要是女方的抚养会给孩子生活成长造成不利影响的,则就属于例外情况了,此时孩子多半是会判给男方。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时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没有具体的规定,毕竟大家的经济水平和孩子的需求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孩子的需求和个人的经济能力支付,任何人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议该如何解决? (四)

夫妻若就谁来抚养尚处童年的孩子产生争议,既可自行商量妥善处理,亦可诉诸至地方法院进行裁决。

依据中国法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缘不仅隐含在姻亲关系之中,即使在父母离异之后也依然存在。

尽管孩子可能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但他仍然是他们共同的孩子。

即便离婚,父母对孩子的养育、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和权益依旧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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