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一)

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配偶离婚需得军人同意: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但这一规定存在例外情况,即当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时,配偶可以在未经军人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离婚。

离婚应严肃慎重: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指出,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这体现了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保护,以及对军人身份和职责的尊重。

离婚审批程序与权限:根据同一规定的第十二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这意味着军人离婚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并且需要达到与结婚相同的审批权限。在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是为了确保离婚决策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按规定军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二)

在军婚中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后,如果现役军人一方也同意,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准备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即使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女方也可以起诉离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法院也可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一、按规定军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军婚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上,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过在军婚中现役军人的配偶,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出离婚,即使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但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会因为其中一方是现役军人,就坚决不给出具离婚证。

军婚离婚法律规定 (三)

关于军人离婚的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若要求离婚,必须获得军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配偶方可不经同意离婚。在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配偶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政治机关做好思想工作,并经调解或法院判决方可离婚。若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所在团级单位驻地法院管辖。

离婚法律规定的要点如下:

1.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 若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30日内撤回申请,或30日后未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3.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4. 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有必要。

5.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处理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时,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6. 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或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军人婚姻因法律规定较为特殊,离婚较为困难,但若军人存在吸毒、家暴等过错,配偶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遇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军婚离婚打报告很麻烦吗 (四)

如果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必须要经过军内调解;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现役军人,则并未规定军内调解。

《规定》第1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规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规定》第12条: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部队离婚需要打报告吗 (五)

部队离婚需要打报告吗

部队离婚是否需要打报告,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军队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向所在部队的领导或组织部门报告,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这是因为军队有特殊的管理和纪律要求,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一、军队离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军队的相关规定,军人离婚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如果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向所在部队的领导或组织部门报告,并经过审批程序。同时,还需要遵守军队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机密。

二、离婚报告的流程

如果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向所在部队的领导或组织部门提交离婚报告。离婚报告需要详细说明离婚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部队领导或组织部门会对离婚报告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如果离婚报告被批准,双方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三、离婚手续的办理

如果离婚报告被批准,双方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书。

2、双方到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

4、如果双方仍然决定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颁发离婚证书,并告知双方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

部队离婚是否需要打报告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军队的相关规定。如果军人一方提出离婚,需要向所在部队的领导或组织部门报告,并经过审批程序。同时,还需要遵守军队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机密。如果离婚报告被批准,双方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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