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户主是我,有房贷,我和老婆离婚,把房子给她债务我负责可以吗? (一)

房子户主是我,有房贷,我和老婆离婚,把房子给她债务我负责可以吗?

最佳答案你说的这种情况,是这样——

离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财产分割问题。现在,有房贷的房子在你的名下,你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妻子名下但是把房贷保留给你。如果在整个财产分割清单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那么,仅仅就房产的处理这个事项来说,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约定。

如果整个财产的分割是符合规定的,那么,房产这么处理,会受到贷款的金融机构的异议;

如果整个财产分割是不符合规定的,那么,房产这么处理,有可能会被怀疑存在欺诈的动机。

所以,你说的这个问题是否可以,关键是贷款的银行是否同意;如果他们同意,那就没有问题;如果不同意,你这个处理必须变更。

个人看法,一般来说,金融机构不会同意的;除非你有特殊情况,而且给他们出具保证。

都是老公还房贷离婚房子归谁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夫妻一方婚后贷款买房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减去未还款本金,想要房子的,必须向对方支付应得的款项。也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婚后贷款买房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按揭的房子,现在闹离婚都不还房贷银行会怎么 (三)

最佳答案夫妻双方按揭的房子,如果离婚时都不还房贷,银行会采取以下措施:

追缴欠款与罚息:

银行作为房贷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若夫妻双方离婚且都拒绝继续偿还房贷,银行将视为违约行为,会启动追缴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信函催收等。长时间未还款,银行将计算罚息,并可能将欠款及罚息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影响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

法律手段追讨:

若催收无果,银行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拍卖房产等措施来收回欠款。

房产处理: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房产进行拍卖,以拍卖所得款项来偿还银行的房贷及产生的相关费用。拍卖所得若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银行仍有权继续向夫妻双方追偿剩余债务。

对夫妻双方的影响:

双方的个人信用将受到严重影响,未来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面临较大困难。若房产被拍卖,双方可能面临无房可住或需重新购房的困境。

建议:夫妻双方应理性处理离婚事宜,就房贷偿还问题进行协商,避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信用损害。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离婚协议中关于房贷偿还的具体约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离婚了房子归对方,但是房贷上有我的名字怎么办? (四)

最佳答案离婚后可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更名手续。如果购买房屋时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双方可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办理贷款更名手续。如果购买房屋时采用商业贷款,需携带前述材料前往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更名,此种情况下,更名需要经过债权人即银行的同意。购房时产生的贷款,系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约定债务由其中一人承担,但各方仍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于债权人的保护,如发生贷款逾期偿还时,债权人可要求其中任何一人进行偿还。不应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贷款后,可以对对方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房子户主是我,有房贷,我和老婆离婚,把房子给她债务我负责可以吗?,典诚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