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成立~成立设立的区别

分析成立~成立设立的区别

导语:在商业领域中,公司的成立与设立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它们不仅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效力,同时也在实际运营中承载着不同的意义。对于创业者、投资者以及法律从业者而言,深入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是把握公司法律地位、规避潜在风险、确保公司顺利运营的关键。本文将详细分析公司成立与设立的区别,从行为性质、法律效力、时间节点等多个维度进行阐述,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全面的认识框架。

一、行为性质的不同

公司设立:准备性和过程性的行为

公司设立是发起人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备行为。这一过程包括确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以及准备相关文件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其准备性和过程性,是公司从无到有的构建过程。设立行为的主体是发起人,他们负责执行设立业务,并在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

公司成立:取得法人资格的事实状态

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它已经具备了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主体资格,可以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成立主要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引发,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登记,属于行政行为。

二、法律效力的差异

公司设立:尚未形成稳定的法律关系

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受设立协议等约定的约束。此时,公司尚未成立,因此尚未形成稳定的法律关系。如果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设立行为的后果可能由设立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设立中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关系。

公司成立: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公司成立后,即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此时,公司已经具备了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主体资格,可以与外部主体形成明确的法律关系。同时,公司成立也意味着公司的设立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三、时间节点的区别

公司设立:筹备到登记完成的阶段

公司设立是一个从筹备到登记完成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确定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准备相关文件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设立行为的主体是发起人,他们负责执行设立业务,并在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成立:核发执照为标志

公司成立则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的时间为标志。核发营业执照是公司成立的关键节点,标志着公司已经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取得了法人资格。此后,公司可以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享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四、设立与成立的关系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前提和基础,而公司成立则是设立行为所追求的目标和结果。设立行为的成功实施和完成,是公司能够成功成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同时,公司的成立也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总结:通过对公司成立与设立的区别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在行为性质、法律效力以及时间节点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不仅体现了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法律地位和特点,同时也为创业者、投资者以及法律从业者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因此,在公司的筹备和运营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和把握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健性。

设立和成立的区别差异 (一)

优质回答一、正文回答

1、概念不同,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二者与公司登记的关系不同;

4、效力不同。

二、分析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四、公司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什么区别 (二)

优质回答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x0dx0a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x0dx0a公司的设立与成立的区别主要有:x0dx0a1、发生阶段不同x0dx0a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x0dx0a2、行为性质不同x0dx0a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x0dx0a3、法律效力不同x0dx0a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x0dx0a4、 法律特征不同x0dx0ax0dx0a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三)

优质回答一、正面回答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

二、分析详情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据法定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得以组成,并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开始营业的状态。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与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认可行为的和谐统一。仅有公司组建行为的完成,即便其行为完全符合有关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不经登记机关的认可或政府的许可有些特殊业务必须经政府许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视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更不能进行营业活动,否则,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的成立进行规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经济主体混迹社会经济生活,威胁交易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公司成立的意义

公司成立是指已具备法律规定的买庾要件,完成申请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即完成申请成立行为与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认可,即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行为的和谐统一。虽业已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但如果没有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查认可,公司不能被视为成立,公司亦不具有法人资格。

成立与设立有何区别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公司的设立与成立的区别主要有: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行为性质不同

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3、法律效力不同

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4、 法律特征不同

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分析成立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典诚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