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诈骗罪的处理方式时,一个常见的误区是认为诈骗罪一律不批捕。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诈骗罪的批捕与否,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且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是可能会被批准逮捕的。当然,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悔罪并积极赔偿等,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因此,对于诈骗罪的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诈骗罪一律不批捕怎么判 (一)

答诈骗案不批捕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最后还是会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刑罚。因此没不批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电信诈骗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 (二)
答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是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等。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电信诈骗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内容是什么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三)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四)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要不捕直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审查批捕条件:
1.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2.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捕或者决定逮捕。
证据不足的认定
可概括为三点,一是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
二是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
三是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也要把各种言词证据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的来源和去向加以说明。如是否确有此人以及案件所涉及的钱、财、物有无可靠的来源和下落等等,不能只靠言词证据定罪处刑,有供无证,只有证言,只有被害人的陈述,没有实物证据验证,或曰没有必要的证据说明各种实物的来源和去向,均可视为证据不足。当然,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犯罪分子作案不留现场,案中实物消毁或者挥霍已尽,往往没有实物证据可查。针对这种情况,仍要贯彻实物验证法则,没有直接的实物可证,可以收集相应的间接证据(或曰情况证据),说明确有此人,确有此事,确有此款,确有此物等等,总之,不能只靠口供或几个言词证据定案。我们认为,一个案件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不能定罪处刑,只有被害人的陈述也不能下判,只有一个或几个证人证言证明,都属于没有达到证明的标准,均可叫做证据不足。
综上所述,在案件审理中相关部门办理过程也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那么也不会对嫌疑人下达批捕决定的,但是也并不代表不可以进行起诉,当然我国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就可以证明对方的犯罪事实。
诈骗罪不予批捕申请书的内容包含哪些 (三)
答不予批捕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及阐述不予批捕的详细理由。代理人可以从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入手分析,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况,给出自己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案件侦查阶段,代理人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请求。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骗取贷款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如何写? (四)
答骗取贷款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就要写上当事人的所有身份信息,以及代理律师的信息;同时还要写上案件的所有经过,以及不予批捕的理由;最后就要写上写意见书的时间;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一、骗取贷款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如何写?
诈骗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应该写清楚当事人诈骗的具体行为,不构成法律当中的诈骗罪,所以应当向检察院申请,不予批准逮捕,基本的格式的话和普通的意见书法律文书都是一样的,具体的是在于内容如何进行书写,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专业人士来负责拟写的。
二、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予批捕就是属于不会批捕犯罪嫌疑人,但如果对于一个会判有期徒刑的人来说想要为自己辩护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写辩护的意见书来为自己辩护,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只要合理就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诈骗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典诚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