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一审判决一年,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起上诉,判决书下来才能提起上
- 2、轻伤二级从立案到结案是几个月啊
- 3、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 4、故意伤害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故意伤害罪轻伤二级一审判决一年,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起上诉,判决书下来才能提起上 (一)

贡献者回答应当在5日内送达,送达日期以当事人签收日期为准。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轻伤二级从立案到结案是几个月啊 (二)
贡献者回答打架导致对方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从警方立案侦查到法院完成审判,整个过程通常需要大约五个月的时间。
在立案阶段,警方会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指控。警方调查的时间长短不一,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的获取难度。
一旦警方完成调查并认定有足够的证据,案件会被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个过程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
法院会安排庭审,双方律师会进行辩论,法官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庭审过程可能需要一到两个月,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
判决作出后,如果被告方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这一步骤可能需要额外的一个月时间。
整个从立案到结案的过程,通常需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具体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情况以及司法程序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时间仅为一般情况下的估计,实际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动。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三)
贡献者回答故意伤害罪通常情况下是公诉案件,但根据故意伤害的原因,如果是导致受害者轻伤,而且双方当事人又是亲属关系的话,在受害人已经原谅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只要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的,也可以按照自诉案件来处理,导致受害者重伤的就一定是公诉案件。 一、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
达到轻伤级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百罪,因为故意伤害罪不属于亲告罪,原则上受害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问,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受到轻伤害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
(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三)审查程序不同。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虽然有权对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提出控告,但绝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2、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作为自诉人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决不服的,有权在法定上诉期内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无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只能自收到判决书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抗诉。
(五)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六)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综上,关于故意伤害罪是自诉还是公诉案件的这个问题,是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假如说伤情鉴定的结论是重伤,即便是受害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也是一定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
故意伤害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要经过公安部门侦查、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复核以及法院进行开庭审判等流程。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故意伤害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如下:
(一)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二)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放《逮捕证》,公安部门随即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公安部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先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内,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后由审判长宣判。
(五)如果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起申诉的,一审判决书生效,被告被移交到监狱服刑;如果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无罪的,当庭释放;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就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被告被移送到服刑监狱服刑。
(七)如果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要求民事赔偿的,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法庭将一并审理。
二、故意伤害罪会判多少年
1、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2、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法律也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后,也是会根据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处罚的力度,那么在侦破案件时,也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理和调查,当已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和事实后,也是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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