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这一极度危险的行为,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的安全。对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我国法律已有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旦被发现毒驾,不仅会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其驾驶证也会被立即注销。然而,尽管有这样的规定,毒驾入刑的标准却迟迟未能确定。制定毒驾入刑的标准面临着诸多困难,毒品的种类繁多,对驾驶的影响各异,缺乏简单易行的检测手段,使得这一标准的制定变得异常复杂。此外,如何平衡处罚的严厉性和公正性,也是制定毒驾入刑标准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毒驾入刑吸毒者申请注销驾驶证 (一)

毒驾入刑吸毒者申请注销驾驶证

毒驾入刑后,吸毒者需按照以下规定申请注销驾驶证:

主动申请注销:吸毒者在被发现吸毒后,必须在30天内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驾驶证。严格审核程序:公安机关在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进行仔细核查。拒绝申领与取消驾驶证:若申请人被确认为仍在吸毒成瘾状态,将被拒绝申领驾驶证的申请;对于已发放的驾驶证,一旦发现驾驶员存在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情况,其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多环节核实信息:无论是在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还是处理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都会进行吸毒人员信息的核实,确保没有吸毒成瘾未戒除的人员驾驶机动车。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吸毒者驾驶机动车带来的潜在风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毒驾入刑标准为何难制定 (二)

毒驾入刑标准难制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毒驾检测技术复杂且程序繁多:

毒驾检测涉及的技术手段相对复杂,需要专业的设备和人员操作。检测程序繁琐,可能导致检测效率低下,难以及时有效地对毒驾行为进行查处。

毒品种类繁多,需要多样化的检测方法:

毒品种类多达几百种,每种毒品对驾驶的影响和危害性各不相同。针对不同毒品需要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这增加了检测的复杂性和成本。

毒驾的立案追诉标准难以确定:

由于缺乏简单易行的检测方式和统一的标准,难以准确判断毒驾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这使得在立案追诉过程中难以形成统一、明确的判断依据。

毒驾入刑的罪名和刑期问题复杂:将毒驾纳入“危险驾驶罪”可能面临刑期不足的问题,因为毒品相较于酒精,对驾驶人的麻痹和自控能力丧失程度更大。若单独设立罪名,则需要在立法技术层面进行更为复杂的考量和设计。

毒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三)

现在车是我们的必用交通工具,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安全驾驶知识

,这样才能对我们自身有保障。所以我们要知道毒驾会带来哪些危害

以及毒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前不久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新的草案拟将刑法有关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上述规定中,第三项、第四项为新增内容。分组审议时,常委会委员十分关注危险驾驶罪的修改,建议毒驾入刑。

事前防御比事后惩罚重要

“现在毒品泛滥的很快,毒驾会造成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所以毒驾入刑是很有必要的。”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说,随着新型毒品的易制化和吸毒成本的降低,吸毒人群有蔓延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两方面的交集使得毒驾增多成为必然趋势,交通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目前,我国对毒驾尚没有一个确切、权威的统计数字,但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且增长幅度越来越大。毒驾已成为继酒驾之后的又一重大社会安全隐患,其对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构成现实、直接、重大威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理应动用刑罚手段加以规制。如果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刑法才介入,这种介入意义不大。

“事前防御比事后惩罚效果要好得多。”毒驾入刑可以将刑法防卫功能的重心前移,从而实现对法益的前置性保护。

毒驾入刑具有现实紧迫性

毒驾应当入刑。他说,毒驾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媒体时有报道。毒驾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应定罪处罚,这也有利于禁毒工作。

,据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我国吸毒人群越来越年轻化,吸食合成毒品人均年龄28岁。据公安部的数据,这些人中拥有驾照者为数不少。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辨识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有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的错乱,发生事故风险明显增加。

“与酒驾相比,毒驾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更大。”方新说,但是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毒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与酒驾相比明显偏轻,达不到震慑效果,无形中会助长吸毒驾驶行为。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曾解释毒驾不能入刑的原因,一是快速检测困难,二是即使尿检呈阳性,也可能是因为吃了其他药物造成的。在方新看来,这个理由不能成立。和运动员吃违禁药一样,查出是阳性的,就依法处理。如果说是其他药物造成的,他有申诉的权利,但是要自己来举证,证明是因别的药物造成的。吸毒人员自己不要命了,但是不能危害他人的生命。建议对毒驾行为从严管理,列入刑法规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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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毒驾不入刑 (四)

毒驾没有入刑。单纯的毒驾行为只是违法,不构成犯罪。危险驾驶罪只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不包括毒驾。

一、毒驾入刑了吗

1、现目前我国危险驾驶罪不包括毒驾,毒驾没有入刑。单纯的毒驾行为只是违法,不构成犯罪。

2、根据《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毒驾造成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由于目前毒驾行为尚未列入刑法打击的范围,对于发现的毒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只能依据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对于那些尚未肇事的,公安机关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或注销驾驶证件,即“不肇事不担刑责”。

对于发现的尚未肇事的毒驾行为,公安机关只能处以拘留、罚款、注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肇事的,则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便造成了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也只能依据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

三、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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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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