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汉林指控飞龙集团诈骗的过程 (一)

最佳答案曾汉林,原广东飞龙集团董事长。在1997年10月,飞龙集团收购了成都联益集团持有的成都联益实业股份公司40%价值人民币6800万元的股权,同时将旗下飞龙高速客轮公司置入该上市公司。然而,1999年底,曾汉林因欠下成都联益集团6000万股权收购款,被成都警方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随后,他携带从香港朋友处借得的8万港币逃亡加拿大,成为中国“重大经济犯罪通缉犯”之一,同时也是“10大诈骗通缉嫌犯”之一。
2011年11月17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在事实的认定及罪与非罪上发表了完全相反的意见。这起案件究竟如何?是债务纠纷还是诈骗犯罪?这一问题值得深入探究。
曾汉林的代理律师团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杨照东曾为浙江“本色集团”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大陆首富“国美电器”黄光裕内幕交易案等做过辩护。他认为本案只是一起普通的商业纠纷案件,法庭上为曾汉林作“无罪辩护”。然而,这一辩护与曾汉林“中国海外十大通缉犯”的身份似乎颇不相称。
香港人诈骗大陆人,大陆人应该怎么办。 (二)
最佳答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听候处理。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违法犯罪的人,香港人也不例外。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在大陆被香港一个叫九龙城大智商贸有限公司骗了钱怎么办 (三)
最佳答案面对香港公司诈骗的情况,在大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受害者需要收集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料,包括公司全名的繁体或英文名册。接下来,这些资料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确保其法律效力。之后,可以将这些文件提交给大陆的法院,申请立案进行审理。整个过程中,查册是关键步骤之一,这涉及到获取香港公司完整的注册信息。这一步骤要求受害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书处理能力,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准确无误。
在进行查册时,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注册信息的获取和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受害者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顺利完成这一过程。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受害者更有效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这些证据在法庭上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律师还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指导受害者如何在大陆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公正的裁决。
除了法律手段外,受害者还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例如,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细的诈骗证据,以期获得他们的协助。这种做法不仅可以为受害者个人争取权益,还可能对其他潜在受害者起到预防作用。同时,这也是一种向公众传递信息的方式,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避免遭受类似的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保持耐心和细心至关重要。诈骗案件的处理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受害者需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案件进展。同时,保持细心,确保所有提交的文件和证据准确无误,避免因文件问题影响案件进程。通过法律途径,受害者不仅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赔偿,还可以为社会打击诈骗行为作出贡献。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用香港公司诈骗大陆案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