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当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后,这标志着案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从批准逮捕到开庭判决所需的时间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周期。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进度、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因此,无法一概而论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范围。但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更长时间,以确保司法公正与程序的严谨性。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多长时间才能开庭判决 (一)

最佳答案根据检察院办案进展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扩展资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模拟题四 (二)
最佳答案91.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
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5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
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窝藏毒品罪
(二)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
请回答第92—94题。
92.可以作为迅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C.保管员韩某
D.公司副经理李某
93.对迅辉公司财产的处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应当追缴
B.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
C.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迅辉公司财产,法院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
D.如果迅辉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财产也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94.如迅辉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下列变故,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公司被撤销,不能免除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B.公司被注销,对单位不再追诉,对主管人员继续审理
C.公司被合并,仍应将迅辉公司列为被告单位,并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
D.公司被分立,应将分立后的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以迅辉公司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 (三)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
请回答第95—96题。
95.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96.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
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
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应当缺席判决 (四)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 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 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请回答第97—98题。
97.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性质是: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征收
D.行政强制执行
98.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99.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100.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使用权归属甲。乙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甲乙二人争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政府无权作出处理决定为由,撤销乡政府的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
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 (三)
最佳答案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案件将进入起诉阶段,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更严格限制。
进一步解释和分析如下: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刑事拘留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审查、调查和取证。此阶段拘留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虽受限制,但尚未进入正式刑事司法程序。
逮捕则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批准。一旦被逮捕,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逮捕后的司法流程:
逮捕期间,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调查收集证据,以决定是否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若检察机关最终提起公诉,案件将移交法院审理,进入庭审程序。
嫌疑人的权利与义务:
在面临刑事拘留转为逮捕的情况时,嫌疑人有权依法阅卷、质证、申诉,并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转为逮捕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标志着案件进入新的阶段,并对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产生更严格的限制。在此阶段,嫌疑人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
刑事拘留是在侦查阶段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便于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审查、调查与取证。此阶段,刑事拘留的期限相对较短,最长不超过三十七日。期间,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一定限制,但案件尚未进入正式的刑事司法程序。一旦公安机关认为已掌握充分的犯罪嫌疑及证据,便会将刑事拘留转为逮捕。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实施的强制措施,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起诉阶段。此时,检察机关将深入调查,并就是否对嫌疑人提起公诉作出决定。逮捕后,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同时,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调查并收集证据。若最终提起公诉,案件将被移送至法院进行审理,进入庭审程序。因此,从刑事拘留到逮捕,意味着案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司法阶段,嫌疑人的权利与义务也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作为公民,我们依法享有阅卷、质证、申诉的权利,并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了解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典诚律网关于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康某刑事拘留,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