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男子捡到iPhone6后被失主抢劫,丢失手机定位成“夺命符”?
- 2、关于明辨是非善恶的正反事例
- 3、假借办书画展之名 骗了20余万元画作
- 4、借给别人的东西被卖了违法吗
- 5、盗刷案医保卡值达到多少可以报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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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iPhone6后被失主抢劫,丢失手机定位成“夺命符”? (一)

贡献者回答一名男子在地铁站捡到一部苹果iPhone6,本想归还失主,却反遭小偷抢劫。据朝阳警方通报,嫌疑人赵某和田某涉嫌抢劫,张某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张某声称手机是在地铁站捡到的,但捡回后,赵某发现手机被盗,利用手机的定位功能追踪到张某的暂住地。两人气愤之下,以找回被盗手机为由闯入张某家中,不仅抢走张某的苹果6、华为和魅族手机,以及7000元现金,还威胁张某再盗窃一部6S手机作为补偿,二人驾车逃离现场。
张某曾因盗窃被警方拘留,通过监控录像,侦查员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赵某和田某承认了抢劫行为,而张某则承认手机是偷来的,但为了脱身,他提出赔偿,最终导致了这场意外的抢劫案。
目前,赵某和田某因抢劫罪,张某因盗窃罪被朝阳警方拘留,案件仍在深入调查中。对于手机丢失后如何找回,可以参考"iPhone6丢失定位找回方法"的相关教程,但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实属罕见且具有风险。
关于明辨是非善恶的正反事例 (二)
贡献者回答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 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战,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汉族,16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丢失一部手机,其怀疑与其曾同住的于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机,于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纠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伍某某,对来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殴打,不让该二人离开,其间,余某某将于某的头打破,还用烟头烫伤覃某,以此来逼两被害人承认有偷其手机,犯罪嫌疑人张某和伍某某帮助余某某对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止,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非法拘禁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来厦后,手里没钱,便萌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经过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部出租车,让司机开到林后一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强行抢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灵通和现金500多元。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抢劫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七: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谌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黄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八: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谌某、黄某某、童某某在一起喝酒时,王某某提出说去抢点钱来花,于是当天晚上将近凌晨时,上述五人外出寻找目标,无人来到湖里兴隆路正遇上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将林某的自行车踢倒,并将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林某的大腿捅伤,五人抢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200多元现金,逃离了现场,被害人林某因被捅伤后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还让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留宿。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谌某、黄某某、童某某以抢劫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窝藏罪批准逮捕
辍学少年抢劫近百学生围捕
4名歹徒手持长刀趁夜色在校园附近抢劫,一群见义勇为的学生和歹徒展开了搏斗。猖狂的歹徒竟然挟持其中一名为首学生,将其关了起来作人质。
近百名学生闻讯愤怒地冲出校园围捕追打歹徒。
这是上月发生在韶关市区某技校周边的一幕,记者昨日从浈江警方获悉,该抢劫团伙其中一名年仅17岁的嫌犯郭某被警方抓获。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据郭某初步供认,其同伙都是一群十六七岁的未成年辍学少年。
猖狂劫匪挟持学生
9月6日晚上,韶关市某技校学生钟某华等3人在晚自习后返回校外宿舍的途中,被两个手持刀和铁棍的青年抢去手机和500多元现金。钟某华立即打电话给同学,要求他叫人快点来抓劫匪。学生赖某立即邀集几名同学前来助阵。
不料,动手抢劫的两名劫匪还想再多作几单案,便打电话约来另外两名同伙前来帮忙。4人刚汇合,就遇到了前来抓贼的学生们,双方二话不说便在街道上展开了一场搏斗。其中,为首的学生赖某被抢去手机和2300余元现金后,还被歹徒挟持进一间游戏机室关了起来。
歹徒用长刀砍伤民警
疯狂的劫匪激怒了学生们,一声呐喊,近百名学生自发组织冲出校园群起而攻之,将4名劫匪团团包围,并将其中一名作案者张某抓住。劫匪见势不妙,无赖地要求交换“人质”。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地“交换人质”后,歹徒急忙抱头鼠窜,接到报案的大塘路派出所民警发现了正被学生们追打后骑着摩托车逃窜的两名劫匪。民警立即要求二人下车,歹徒们却在飞驰的车上挥起长刀砍向拦截民警,导致一名民警中刀受伤。4名劫匪趁乱逃脱。
案发后,警方迅速组织大批警力对这个猖狂的抢劫团伙展开了侦查,不久便将涉案的郭某捉拿归案。目前,郭某已被警方拘留,其余同伙正在加紧追捕中。
四少年合伙抢劫在校学生
以为未满18岁作案,就不会被判刑,2004年9月,开平4名16岁少年铤而走险,回原就读中学用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对男宿舍15名男生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111元,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最终触犯法律被判刑。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4名少年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小风、小参、小易、小全原在开平某镇读初中,期间因为打架等原因被赶出学校或被学校劝其退学。离开学校后,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沉溺于玩网络游戏。
2004年9月21日晚上11时多,正在街上闲逛的小风、小参碰到了小易和小全,正打算一起到网吧上网,却发现口袋无钱可用。为筹钱,4人在一公园进行密谋,期间,有人提出到原就读的中学向男生“要钱”。此建议得到了小风、小参、小易的认同,但小全有些犹豫,于是小参拍着他的肩膀说:“不去算什么兄弟?”小全听了也觉得不去不够义气。就这样,他们4人在9月22日零时窜到原就读的中学,对男生宿舍的15名男生进行了抢劫。
4人抢劫后离家出逃。11月,他们在离家近2个月后回到了该镇,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审讯时,小易非常后悔做了这样的事情,他说,被抓获时非常害怕,但在抢劫的时候未曾想过抢劫是犯罪行为,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钱用。小参则痛悔自己不懂法律,他似乎曾经听别人说过,不满18岁的人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带着侥幸心理去抢劫,结果受到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见,小风4人采取暴力殴打、搜身、恐吓等手段向15名学生“要钱”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犯罪时他们全部都已满14周岁,应负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的时候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作为学校,对仍处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少年,由于怕其“难教”、“不听话”而影响整体成绩,随便将其开除或者劝其退学,他们的做法是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的。作为家长,也应该主动多了解这些孩子的内心世界,在他们误入歧途前拉他们一把。
暴力少女 出手残忍
案例一:抢男友 连刺“情敌”17刀
认为女友抢走了自己的男朋友,15岁的小颖残忍地连刺14岁的小静17刀。日前,朝阳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小颖与小静是同学,也是很好的朋友。后来,小静通过小颖结识了17岁的社会青年张某,之后的日子,三个人经常一起吃饭、聊天、唱歌。有一天,小颖发现自己的男朋友竟与小静约会,就产生了报复心理。
今年2月18日下午,小颖拿了把水果刀,叫上好友小霞去找小静“算账”。二人将小静骗至朝阳区小红门铁道口。据小颖交代说,看到她们拿出刀,小静平静地说:“我知道你恨我,这样,你扎我一刀,咱俩的事算结了。”而小霞又催促小颖快下手,于是小颖举刀刺向小静的后背,之后又连刺其胸部、背部、腹部数刀。随后,小颖和小霞又把小静抬到不远处的铁轨中间后离去。满身是血的小静勉强走下铁轨,后被路人送到医院。
案例二:为解恨 逼迫少女吃虫子
因为小红打碎了窗户玻璃,16岁的女孩小微就逼迫她在地上爬行并吃下虫子和石头子,还让男孩子换上皮鞋踢打其下身。近日,丰台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小微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社会上游荡,还认识了比她小几个月的男朋友,两人很快租了间房子同居。今年9月的一天,小微和男友认识了从外地来的少女小红和另一个男孩子,当晚他们住在一起。第二天晚上,他们外出准备吃饭,小红在外面转了一会儿就提前回去了,在家门口等小微他们回来。等到半夜12点,天下起了雨,几个人还没有回家。又冷又困的小红就将窗户玻璃弄碎进了屋。
小微回家发现后非常气愤,就把小红赶出了屋子。这样做还不解心头之恨,又把她拉了回来,决定好好教训她。小微和男朋友以及一起回来的两个男孩子命令小红脱光衣服在地上爬,还逼迫她吞食地上的虫子和石头子,叫那两个男孩换上皮鞋踢小红的下身。满身伤痕的小红最后趁人不注意才逃走。经过法医鉴定,小红患上了应急性精神抑郁症。
有些少女本来对是非丑恶就没有明确的认识,而性经历更是催化剂,有性体验的少女往往自认为了不起,性格更是固执偏执。
初三某班的学生和往常一样说说笑笑地走出校门。4名男生突然被人从身后分别架住双臂,强行带到龙蟠路边的花卉广场。到此之后,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4 名学生大吃一惊,身边“护驾”的人由原先不到10人,一下激增近50人。对方简短地几句谩骂之后,这伙人毫不顾忌广场上众多市民在场,蜂拥而上轮番对他们狂殴暴打。
随着施暴程度的不断升级,4名无辜学生被这伙人从花卉广场一直拖打进情侣园的树林中。面对40多名轮番上阵的施暴者,4名学生在书包、木棒及拳脚的蹂躏下,相继被打倒在地。其中一名姓徐的男生,被打得浑身是血蜷缩在地上后,仍未被这伙丧心病狂的恶徒放过。施暴者疯狂地将其当作足球,轮流助跑后“发射”这个“点球”。另一名身材较胖的男生,遭重创的头部肿得像只皮球。当施暴者散去后,2名伤势较轻的男生,将昏死过去的徐某扶起后送回家。后经医院诊断,徐某的左肾破裂需手术摘除。
警方查明参与施暴的40多名暴徒和帮手,都是在校的中学生,分别来自南京市第××中学、××湖职业中学、××桥中学。3月12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将19名涉案嫌疑人擒获。
引发这场聚众斗殴的事由,竟是两名学生在网上的对骂。
春节前,南京市第××中学高一的一名学生上网聊天,与一网友发生“口水战”。对骂中,他了解到对方是××村中学的学生。“口水战”中败北的他,回校后便将此“不幸屈辱”向同年级的司某和张某倾诉。在校内混得有点名气的司某和张某听后大怒,同时表示帮其摆平对方。3月7日,司、张两人通过各自的初中同学等关系,从三所中学纠集近50名帮手,杀气腾腾来到××村中学附近设伏。至于被打4人中,哪一个是和第××中学高一某学生网上“对骂”的学生,他们对骂了些什么,参加这起群殴的大多数学生都不知道。
3月15日,南京市玄武警方宣布,对参与这起群殴行凶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向11名涉案学生家长宣布决定时,当场就有3位家长昏倒在地。
二。发生在南京的一起学生长期结伙盗窃案件。6名团伙成员在案发时平均年龄不到18岁,他们同校同班同宿舍,最令人吃惊的是他们所学专业竟然是保安。
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6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翻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由于学习的是保安专业,对刑法、公安业务、保安管理知识等有很多的了解,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当然,因为懂专业知识也使他们作案比较谨慎,相当注意不留痕迹等反侦察的问题。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把学习的法律知识都抛到脑后,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 “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
6名学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终得到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法院的判决书。
发生在江苏的一个系列少年盗窃串案,警方最终破案查获。9个月来30多起窃案的26名涉案人员,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他们很多人都有“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抓紧偷窃”的犯罪心理。
三。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面对如此疯狂的连续作案,警方感到莫名的压力。2002年元旦前后,警方悉数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
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这群孩子因为自己未满14周岁,抓紧时间进行“无罪偷窃”,既令人们大跌眼镜,更令人感到阵阵心悸。
假借办书画展之名 骗了20余万元画作 (三)
贡献者回答(原标题:假借办书画展之名 骗了20余万元画作)
本报讯(记者常健通讯员杨国磊)近日,宝坻区警方深追细查一举破获一起涉案物品价值达20万余元的诈骗案,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11月10日,公安宝坻分局钰华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自己的52幅书画作品被人骗走。事主李某某反映,他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通过朋友认识张某,张某说想从李某某这里拿走一些国画和书法作品去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的一个酒店办书画展,宣传作品、帮其出售。
为了更加可信,张某还带着李某某到举办画展的酒店和酒店的老板见了面,酒店老板说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场地。待事主李某某把画凑齐交给张某后,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画展,还不把画还给李某某。后来,李某某自己去了唐山市的那个酒店,发现酒店的场地已经租给别人使用了。察觉被骗后,李某某决定报警。
警方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张某已经离开宝坻,最终民警在通州区一个酒店内将张某抓获。据张某交代,他知道李某某的画很好,就想骗些画来。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借给别人的东西被卖了违法吗 (四)
贡献者回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自卖掉他人的东西是属于侵占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占罪,是属于犯罪行为。
债务人逃跑属于违反债务合同的行为,债权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逃跑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
总的来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一)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债务人仍有权基于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极个别债权人为了达到索债的目的,会控制债务人的行动自由,也就是常见的“不给钱,就不让走”,这种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本人曾遇到过一个案子:小李出于哥们义气在自己没钱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5000元再转借给张某;后张某不还,并一直刻意逃避小李。一日,小李终于找到了张某,张某还是不还钱,小李就不让他离开。后来,张某报案,小李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来被法院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
(四)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这时,债权人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可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但是,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比较少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盗刷案医保卡值达到多少可以报经济案件 (五)
贡献者回答被盗刷案医保卡的,不管被盗刷价值多少,都可以报案。
盗刷案医保卡,在法律上属于盗窃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金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法律解释: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医疗资源是一种全民性的社会资源,在医(农)保已基本普及的今天,用他人的医保卡冒名就诊或者利用医保卡购药时串换其他物品,不仅其本人可能构成诈骗罪,医生或药店予以“配合”也可能成为诈骗罪的共犯。
除此之外,在我市,只要参保人员发生过一次医保违规行为,都将进入重点人员监控名单库这一“黑榜”,人社部门会不定期对其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将及时约谈和查处。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切勿为了占小便宜,因小失大、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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