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一)

监外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有以下区别: 1、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取保侯审适用于涉嫌犯罪判刑前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 2、监外执行是执行刑罚时暂时_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规定是什么 (二)

监外执行与取保候审,作为两种刑事司法措施,虽在目的和适用范围上有所区别。监外执行适用于已被判决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旨在通过变通的执行方式减少对罪犯的直接监禁。而取保候审则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旨在确保其在审讯或判决期间的自由,并确保其不致逃避法律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妇女、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至于监外执行,则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特定情形下可以实行,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或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亦有特定情形下可以实行暂予监外执行。但对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确需保外就医的罪犯,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则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怎么区别?什么人可申请保外就医? (三)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保外就医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但也能踢下出对罪犯人权的保障。

网友咨询: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怎么区别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李永华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当事人请求取保候审常说成保外就医,要求保外就医常说成取保候审。甚至有的律师也弄不清两者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取保候审

在家中接受接受调查,等待审判。

保外就医

在家中或者医院服刑。保外就医期间记入刑期。

二、适用对象不同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是未经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

保外就医适用的对象是经过法院判决正在监狱服刑的人。

三、适用条件不同

四、法律后果不同

取保候审,能够遵守规定的,结案后,退还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的,没收保证金,令其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予以逮捕。

保外就医,医疗终结后,重新收监。下落不明的,按脱逃犯予以通缉。以非法手段骗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不计算刑期。

五,保证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

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违法规定的及时汇报。

保外就医保证人

承担被保外就医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李永华律师补充:

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况: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李永华律师总结: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是一个意思吗 (四)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不一样的。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五)

取保候审跟监外执行的区别在于适用人群不同,法律性质不同,比如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是罪犯,不过,被取保候审也不代表一定可以被监外执行,所以取保候审跟监外执行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一、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1、两者本质不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两者适用人群不同

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而取保候审适用于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

二、对监外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跟监外执行其实没有什么可比性,有一部分人可能认为,取保候审跟监外执行都是不需要被关押在看守所中,可在法律层面上两者完全是不一样的,被取保候审的对象如果不构成犯罪,就不可能被监外执行。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取保候审什么意思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典诚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