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 (一)

最佳答案第一章通 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第五条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内部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案件受理、立案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业务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保证办案质量。第六条在刑事诉讼中,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第七条在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第二章管 辖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
(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二)非法搜查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三)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四)暴力取证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六)报复陷害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七)破坏选举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第十条对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案件,应当进行审查,提出是否需要立案侦查的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写明案件情况以及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理由,并附有关材料。
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侦查的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也可以决定直接立案侦查。第十一条对于根据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进行侦查。
报送案件的具体手续由发现案件线索的业务部门办理。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三)
最佳答案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规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确保其在执法过程中的严格性和公正性。检察院的主要任务包括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监督刑事诉讼并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推动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检察院必须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案件的处理由专人承办,经过办案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最终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以保证决策的严谨性。检察院内部设有专门的机构,如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确保案件处理的质量和公正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领导,维护全国刑事诉讼体系的统一性和有效性。总的来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旨在通过明确职责和程序,确保检察院在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正中发挥关键作用。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什么? (四)
最佳答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关于调查和立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线索审查与初查:
侦查部门需审查举报中心提交的线索。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初查。
立案程序:
初查后,如认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需制作立案报告书。立案报告书需由检察长批准后,方可立案。立案后三日内,需将相关立案材料上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立案审查与纠正: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备案材料后三十日内,对下级检察院的立案决定进行审查。如认为立案决定错误,需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后,书面通知下级检察院纠正,或直接作出决定通知执行。
释放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据不足、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可以释放犯罪嫌疑人。法律提供了明确的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条例,以确保公正公平,避免放纵犯罪行为或冤枉无辜。
这些规则确保了刑事诉讼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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