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被驳回怎么办? (一)

刑事申诉被驳回怎么办?

贡献者回答刑事申诉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继续向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进行申诉处理,对于确实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那么上述部门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对于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那么可以维护原判。 一、刑事申诉被驳回怎么办

刑事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都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二、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3)申诉的形式要件

①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②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申诉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申诉的材料到司法部门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还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刑事申诉两次被驳回怎么办 (二)

贡献者回答申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再次申诉。一般来说,如果申诉被驳回,申诉人应当息诉。不过当申诉人有大量事实、确凿的新证据可以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已经申诉过的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

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3)申诉的形式要件:

①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②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刑事案件申诉驳回后怎么办?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检察院驳回刑事申诉怎么办 (三)

贡献者回答一、最高人民检察院驳回刑事申诉后的应对措施

若刑事申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驳回,当事人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1. 仔细阅读驳回决定,理解驳回的理由和依据。

2. 评估是否有新的证据或事实可以支持申诉,这些证据或事实应当是确凿且关键的。

3. 如果有新证据或事实,可以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向作出原生效刑事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诉。

4. 在必要时,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作出原生效刑事裁判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二、关于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申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驳回后,当事人仍然有权继续申诉。但是,申诉的提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 申诉人必须提供大量的事实支持,这些事实应当是确实存在的。

2. 申诉人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这些证据应当足以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值得注意的是,继续申诉的审查程序与初次申诉相同,相关司法机关将依法办理。

刑事案件驳回申诉后怎么办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我们都知道,刑事申诉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一种救济途径,但在实际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的情况。

一、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怎么处理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三、、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3)申诉的形式要件;

①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②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刑事申诉,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