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坐收坐支9万元能判刑吗

出纳坐收坐支9万元能判刑吗

### 出纳坐收坐支9万元能否判刑探析

一、出纳坐收坐支行为的定义与性质

坐收坐支

坐收坐支,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收取款项后,不按规定入账,而是直接从这些收入中支出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违反了财经纪律,干扰了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管理,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对于出纳人员而言,坐收坐支尤其是大额坐收坐支,还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二、出纳坐收坐支9万元的法律后果

挪用资金罪

若出纳员存在坐收坐支9万元的行为,并将该资金挪用于私人用途,则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案例中,9万元显然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因此出纳员面临法律制裁的风险。

财经纪律处罚

即使出纳员的坐收坐支行为未构成犯罪,也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违反这一规定的单位将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三、坐收坐支行为的具体案例分析

以某企业出纳员小朱为例,他将企业的现金收入未存入银行而是直接用于日常现金支出。当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不仅对企业进行了处罚,还进一步调查企业是否通过坐收坐支来掩饰逃税行为。这一案例表明,坐收坐支行为不仅可能触犯刑法,还可能引发其他法律后果,如税务违法等。

四、如何避免出纳坐收坐支行为

为避免出纳坐收坐支行为的发生,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支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同时,出纳人员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此外,银行和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现金收支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五、全文总结

出纳坐收坐支9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具体情况。若该行为涉及资金挪用且用于私人用途则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罪并面临法律制裁。即使未构成犯罪该行为也违反了财经纪律将受到相应处罚。因此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出纳人员应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财经秩序和单位利益。

出纳手上一般库存现金有多少,就要去银行存 (一)

存3-5天的开支就可以。具体如下: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减少闲置的现金,通常由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库存现金的较高限额。 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核定。一般不超过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而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企业,虽可以放宽限额,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出,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如若情况变化,企业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核定。

拓展资料:

出纳在工作中,需要注意好以下三大细节:

一、做好与会计业务的交接,一定要有证有据

譬如在现金收入业务上与会计的对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员工交来的罚款:出纳开好收据,登记好现金日记账后将财务联交于会计做记账凭证

2、员工还回的多于借支款:会计确认好借款冲账单据无误后,如有多余款项需要退回公司,会计会开好收据,交于出纳收取现金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完成后再将收据交于会计作为原始凭证。

3、提取的备用金:出纳将取回的备用现金存入保险柜并登记完日记账后将支票存根提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注意:出纳在收取现金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好所有收据、支票,以防造假,并在记账后将收据交给会计。

而对于现金支出的处理,有证有据显得更为重要。

二、做好一张出纳资金报表,关键也在于“证据”

出纳资金报表,其实就是对出纳工作的一个概括,也是对出纳业务的汇总。做好一张出纳资金报表,excel技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这个表要有依有据。

所以,出纳要把与收入有关的原始凭证,如出差报销的各类凭证,现金收款收据,银行收支水单,采购员现金采购报销的各类发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支凭证,按日期的先后整理排序。

而这样的工程,不是集中到最后才贯彻,而是出纳要在平日每项工作里时刻提醒这一点,并定期检查,及时查漏补缺,避免扩大问题。

三、银行业务对接上注意、控制库存现金以及银行存款

出纳就相当于古时候的账房先生管账房一样,出纳也要控制库存现金以及银行存款。每个公司的库存现金都有上限,出纳要注意好不要超限。如果现金超限,就去银行存现,反之,一样的道理。

所有的单子,包括银行的业务回单就是出纳的护身符,留在申报表可以给会计入账,丢了就会给对账造成麻烦。

出纳手头现金一般超过多少就要拿去存银行了 (二)

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开户时,开户银行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这意味着,企业通常只需留存一定量的现金用于日常的支付需求,超出这个限额的现金则需要及时存入银行。具体来说,出纳人员在管理企业的现金时,应当注意现金的合理存放,避免现金过多堆积,以减少现金管理的风险。

当企业现金余额超出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时,出纳应立即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企业的资金流动性,还能有效防止现金被盗或被误用。另外,将多余的现金存入银行还可以帮助企业享受银行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例如获得利息收入或利用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

此外,企业还应定期核对现金余额与银行存款,确保账面数据与实际现金相符。这有助于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的问题,避免因现金管理不当而引发的财务风险。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确保现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总之,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现金管理,避免现金过度积压。对于出纳而言,需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现金状况,确保现金的合理存放和有效利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出纳库存现金怎么会超限呢! (三)

出纳手中不能放太多现金,二万左右就好,放多了也不安全。

国家推行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对于现金有一定的需求,需要通过现金支付来满足日常的零星开支,因此企业需要随时准备一笔现金来应对一些日常的开支。另一个原因是开户银行为了控制企业留存现金的数量,设置了一定的限额,企业经营应当更多从对公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减少企业经营中的现金结算。

每日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是3-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对于一些距离银行路程较远、交通不方便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超过5天,最长不能超过15天的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银行一般备用金额度是1万元。超过1万用途就要写差旅费,工资等等。

出纳人员按国家规定每晚应库存多少现金 (四)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又能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其核定具体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2)出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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