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组织学生卖淫案

贵州习水组织学生卖淫案

###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公职人员涉案,社会震惊

案件背景

传闻与调查

2009年初,贵州省习水县传出“老师强迫学生卖淫”的惊人传闻,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查清真相,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从重处理。同年10月底,遵义市公安局专案组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经过10天的深入调查,案件情况逐步明朗。

案件详情

犯罪团伙构成

调查发现,这起案件并非由教师组织或强迫学生卖淫,但涉案人员中包括6名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和县人大代表等公职人员。主犯袁莉(后更名为袁荣会),一名37岁的社会无业人员,在习水县非法经营旅社期间,结识了14岁的辍学女生刘某及其15岁的男友袁某。三人合谋,由刘某、袁某负责寻找女学生,袁莉负责提供场所并联系嫖客。

受害女生遭遇

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刘某、袁某多次将李瑜、康倩、王清等10多名中小学女生(多名女生当时未满14周岁)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要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威胁手段胁迫到袁莉家中卖淫。受害女生王清曾被迫与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冯支洋发生性关系,而李瑜也被多名公职人员嫖宿。

司法审判

2009年7月24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宣判。袁荣会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无期徒刑,冯支洋等7名公职人员因嫖宿幼女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12年、10年和7年。此外,强迫妇女卖淫的两名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刘某及其男友袁某被依法进行少管,10名嫖娼人员被治安处罚,1名卖淫女被公安机关收教。

案件影响与反思

社会反响

此案在习水县乃至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强烈反响。人们纷纷谴责涉案公职人员的丑恶行径,呼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此案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法律制度的关注和讨论,人们对于如何更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提出了诸多建议。

总结与教训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它暴露了部分公职人员道德沦丧、知法犯法的丑恶面貌,也揭示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此案的成功侦破和依法审判,彰显了我国司法的公正与力量,也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从此案中汲取教训,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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