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通报打击虚假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其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擅自成立、伪造或冒用合法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实施诈骗、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为此,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社会关切,连续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虚假社会组织的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公安部通报虚假组织

公安部通报打击虚假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其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擅自成立、伪造或冒用合法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实施诈骗、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为此,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社会关切,连续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虚假社会组织的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背景与意义
虚假社会组织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组织管理秩序,还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多类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公安部此次通报的专项行动,旨在通过集中整治,揭露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虚假社会组织,有效遏制虚假社会组织蔓延势头,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升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行动部署与实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安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方面,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上涉及社会组织的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精准锁定虚假社会组织线索。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虚假社会组织的能力。打击成果与案例分析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已成功打掉多个虚假社会组织团伙,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案件。例如,某地警方根据线索,成功侦破一起以“国家乡村振兴基金会”为名的虚假社会组织诈骗案,该组织通过伪造国家机关文件、制作虚假宣传资料等手段,骗取社会捐款高达数千万元。此外,还有利用“慈善总会”、“公益基金会”等名义进行网络诈骗、线下募捐诈骗的案件被逐一侦破,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为受害群众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后续措施与展望
虽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打击虚假社会组织的工作任重道远。公安部表示,将持续深化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拓宽线索渠道,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虚假社会组织犯罪。此外,还将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对合法社会组织进行正面宣传,提升公众辨识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和抵制虚假社会组织的良好氛围。总之,公安部通报的打击虚假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彰显了国家对于维护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未来,随着相关措施的持续完善和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虚假社会组织将无处遁形,社会组织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新局面。- 1、伪造假案处理民事纠纷怎么办?
公安部通报虚假组织的相关问答
伪造假案处理民事纠纷怎么办?
答第一,伪造的证据不符合证据的真实性要求,法官对该证据应当不予,不作为案件事实的认定依据。
第二,伪造证据于虚假诉讼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虚假诉讼主要是针对以下行为: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若当事人涉嫌的虚假诉讼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中发现存在犯罪嫌疑,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典诚律网希望公安部通报虚假组织,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