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管理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其第六章“经营规则”是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的核心内容。该章节详细规定了典当行的多项经营准则,包括当户身份的查验、当物来源的确认、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率的设定、质押与抵押登记的办理程序、绝当物品的处理方式,以及典当行的资产管理比例等。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保护典当行和当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典当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典当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进行。

典当管理办法第六章 (一)

典当管理办法第六章

最佳答案《典当管理办法》第六章 经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业务委托与身份核验:

禁止委托:典当行不得将典当业务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在其他场所派驻人员从事典当业务。身份核验:当户个人或单位办理出当与赎当,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当户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被委托人需提交典当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人的证件。

当物与赎当要求:

当物证明:出当时,当户需提供当物真实来源的证明材料。赎当凭证:赎当时,当户需出示当票。文件核验:典当行有责任核验上述文件的准确性。

估价与费用:

估价协商:当物的估价金额和当金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房地产当金数额协商无果时,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典当期限与利率:典当期限最长6个月,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和典当期限折算;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综合费用:包括服务和管理费用,费率标准因典当类型而异。

续当与绝当:

续当规定:典当期内或期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续当,续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续当时需结清前期费用。绝当处理:到期后5日内未赎回或续当,视为绝当。

当物管理:

使用限制:典当期内,当物不得出租、质押、抵押或使用。遗失或损毁赔偿:质押当物在典当期间遗失或损毁,典当行需按估价金额赔偿。

登记与备案:

抵押登记: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时,需办理抵押登记。机动车质押手续:机动车质押需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业务登记:其他业务需依法办理相应登记。

绝当物品处理:

估价处理:当物估价超过3万元,按担保法处理;低于3万元,自行变卖。限制流通物品:国家限制流通的物品需报相关部门批准。销售点备案:典当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销售点需备案。

资产管理:管理比例:包括贷款余额限制、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典当余额限制、股东典当余额限制等。会计制度:典当行应遵循会计制度,真实记录业务和财务状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把东西典当可以赎回吗? (二)

最佳答案一般而言,典当物品是可以赎回的。在典当过程中,双方会约定一个期限,通常为0-6个月,最短可至5天。如果超过5天,则会按照一个月收取费用。现在的典当行,如帆派典当,实际上提供的是小额抵押贷款服务。当物到期后,借款人需按约定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以赎回典当物品。

如果借款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赎回物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按照合同处理:

典当时双方会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典当期限、费用等条款。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赎回,典当行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典当物品,例如出售或转卖。

2. 与典当行协商:

如果借款人暂时无法筹集资金赎回物品,可以与典当行协商延长期限。通常,短期的延期不会造成太大问题,只需支付滞纳金即可。但其他相关费用或问题仍需及时解决,以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要赎回典当物品,首先需确认典当时选择的是活当方案。典当行会提供活当和绝当等多种方案,活当即暂时抵押物品以获得资金,并在约定的期限内赎回。典当期限及利息通常以一个月为基准,允许提前还款或续期。

赎回时,借款人需携带当票和身份证,支付典当金额及利息,即可取回当物。务必注意,不要逾期赎回,以免产生额外费用。对于典当行而言,逾期一定期限后,活当可转变为绝当,并可能收取逾期费用。

是关于典当物赎回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说明。由于许多人会通过典当方式获得短期资金,因此了解这些信息尤为重要,特别是要避免逾期赎回。

典当行房子一般可以抵押多久 (三)

最佳答案1-12个月。典当行房子可以抵押的时间并没有固定期限,通常是1-12个月,具体抵押借款金额和时间以当票签署的为准。可以选择每个月签署一次当票,也可以选择一年签署一次当票。不过,现在典当行为了控制风险,当票的期限一般是1-3个月,也就是每1-3个月签署一次当票。如果想把房子放在典当行抵押,那么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必须是齐全的。典当行与银行贷款不同,它属于短期借贷,因此可以抵押的时间都不会太长。但如果是房产抵押登记,可以到房管局办理一年的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到期不赎回房子并不意味着房子就不是抵押人的了。一般到期没有赎回都会有5-7天的宽限期,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票约定和典当行的规定来确定。同时,抵押房子也需要注意找正规的典当行,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典当行的会计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四)

最佳答案典当行的会计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1)收到抵押物,发放当金时:

借:抵押贷款

贷: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2)每月计算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预收账款

贷:利息收入

(3)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4)当抵押物被赎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抵押贷款

(5)抵押物到期,无法被赎回时:

借:绝当物品

贷:抵押贷款

(6)将抵押物拍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绝当物品

关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范围的规定明确指出:"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应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典当业企业的抵押贷款业务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而对于其销售的死当物品,无论销售者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均按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典当业务程序

1.提供典当物品及典当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供当物来源等证明.如购买发票、房产证等.

2.由典当行评估人员对当物进行鉴定、估价,并确定典当金额,签发当票,付给当金,当金一般为物品二次流通价的50%至80%.

3.质押当物经双方当面清点,签封后由典当行保管.质押当物在典当期或续当期内,发生损坏或遗失由典当行按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大都以月为单位,分为1个月、2个月不等.最短为5天,最长为6个月;典当期内及届满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来当期的50%,并结清前期与当期的利息及费用.

5.典当物品当期或续期届满5日,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绝当物估价3万元的,可按《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双方约定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有权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6.典当收费包括综合费用及贷款利息.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每月收取标准为:动产质押典当不超过4.2%,房地产抵押典当为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为2.4%,综合费用在当金中预扣.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北京地区个别典当行收取3.9%手续费,暂免收利息费.绝当后当物尚未处理的,当户申请赎当或续当的,除按相应当期收费标准收费外,还要按己绝当天数及当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典当行的会计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大家可以参考上文,按你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而且我们必须要对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了解,才能够处理好,本文到此结束,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的会计咨讯欢迎关注官网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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