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

导语
贷款业务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金融机构的运营稳定,还直接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资金流动效率。为了规范这一关键领域,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制定了《贷款通则》,旨在通过一系列详尽的规定,确保贷款行为的合法性、安全性与高效性。本文将对《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进行深入解析,从基本原则到具体操作,全面探讨其在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贷款通则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贷款通则》的出台,源于对金融市场秩序维护与贷款行为规范的迫切需求。该通则自1996年8月1日起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旨在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贷款的基本原则
《贷款通则》明确提出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四大基本原则: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合法性原则要求贷款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安全性原则强调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需充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确保资金安全。效益性原则则鼓励贷款业务追求经济效益,实现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共赢。公平性原则则要求贷款业务中公平对待所有借款人,避免歧视或不公正待遇。
三、贷款的发放与用途
通则对贷款的发放进行了详尽规定,明确了贷款对象包括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贷款用途必须合法、明确,禁止用于非法活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需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确定。此外,通则还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贷款,如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以及短期、中期、长期贷款,以满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
四、贷款利率政策
贷款利率是贷款业务中的核心要素之一。《贷款通则》规定,金融机构应按照国家利率政策,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应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信用风险及期限等因素,且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也不得高于1.3倍。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 1、贷款通则还有效吗
- 2、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
- 3、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是否还有效
- 4、贷款通则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的相关问答
贷款通则还有效吗 (一)
优质回答《贷款通则》目前已不再有效。以下是具体分析和理由:
修订与废止进程:
1996年,央行颁布了《贷款通则》,用于规范贷款业务。2000年,央行开始计划修订《贷款通则》,但一直没有发布具体修订内容。2004年,央行、银监会联合公布了修订后的《贷款通则》。2008年,央行、银监会向国务院建议废止《贷款通则》,至今仍在审查中。
清理结果:
2018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后的有效规章目录中,《贷款通则》已不存在,这表明其已被视为不再有效。
与实际操作不符:
《贷款通则》中的部分条款与当前实际操作存在冲突。例如,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年的规定,与现在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的实际情况不符。通则还要求企业法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值的50%,这也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
综上所述,《贷款通则》目前已不再被视为有效的规章。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应遵循更新的、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全文 (二)
优质回答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贷款通则是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该通则。
根据《贷款通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
《贷款通则》其它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不良贷款的登记:
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贷款人应当按季填报不良贷款情况表。在报上级行的同时,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第三十六条不良贷款的考核:
贷款人的呆账贷款、呆滞贷款、逾期贷款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贷款人应当对所属分支机构下达和考核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的有关指标。
第三十七条不良贷款的催收和呆账贷款的冲销:
信贷部门负责不良贷款的催收,稽核部门负责对催收情况的检查。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
未经国务院批准,贷款人不得豁免贷款。除国务院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贷款人豁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是否还有效 (三)
优质回答一、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是否还有效
有效。
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部门规章中就有《贷款通则》,说明是有效的规章。公布的时间较早,可能有部分条款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比如“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规定,银监会成立后,贷款的监督机构是银行监管部门。但是整个的规章并没有宣布作废,仍然有效。
操作行V7.1.1.7
拓展资料
银行贷款利率是与本金金额的比率。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确定贷款合同利率时,当事人只能在的利率上下限范围内协商。如果贷款利率高,借款人的还款金额在贷则会减少。决定贷款利率的三个因素:贷款金额、贷。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0/000)=年利率(‰)÷30
月利率(‰)=年利
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
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每日余额合计数。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操作环境:贷款计算机2.1.1
二、贷款通则是行政法规还是国家规定?
贷款通则由人民银行制定,不算法律,也不算法规,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级别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贷款通则,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三、贷款通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提高贷款使用的整体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
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第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贷款人开展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是实施《贷款通则》的监管机关。第二章贷款种类第七条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第八条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的贷款。第九条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第十条除委托贷款以外,贷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贷款人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三章贷款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贷款期限: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第十二条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第十四条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四、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
贷款通则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贷款通则主要是为了规范贷款行为的一系列规定。以下是关于贷款通则的详细解答:
目的与意义:
规范贷款行为:确保贷款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防止非法或高风险贷款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保证信贷资产安全:通过规范流程和管理,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引导贷款资金流向高效益的项目,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确保其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实施时间:
贷款通则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成为指导我国贷款活动的重要法规。
综上所述,贷款通则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和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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