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 2、税务登记流程
- 3、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一)

答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毕竟有不少的朋友们都有创业的打算,但是对于企业的开办也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流程,提出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证件齐全才能开办。以下分享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1
目前申请人可以采用网上办、掌上办、现场办、邮寄办的方式来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网上办: 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zjzwfw、gov、cn),首页上找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开企业”即可进入在线申报平台。
掌上办: 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浙里办APP办理,或软件商店搜索“浙里办”APP办理
现场办: 您可携带全套办理资料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商会大厦三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
邮寄办: 确需提交纸质材料至窗口的,建议选择邮寄的方式。待事项办结后窗口会将营业执照或通知书寄送至申请人手中。收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商会大厦F座三楼市场监管C13窗口(邮寄前请先电话联系,确认邮寄注意事项,联系电话:0572—5036311)
您有市场监管业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工商注册登记事项:0572—5036311
名称自主申报事项:0572—5020072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0572—5030027
药监事项:0572—5030027
质监事项:0572—5020072
以下列举几个高频事项办理流程
一、企业开办
申请人可一次性完成开办企业的申报,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含公章刻制、社保参保登记、发票申领、银行开户)(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首页上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开企业”——点击“我要企业开办”——注册个人账户并登录——根据需要选择企业开办端口——按系统提示操作并上报——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审核通过——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手机端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企业开办”——进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根据需要选择企业开办端口——按系统提示操作并上报——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审核通过——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
1、 上传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身份证照片时或者住所证明材料时,注意参考模板,保证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2、 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需在浙里办APP上完成。电子签名对象包含:企业投资人、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等,根据登记事项不同,系统将会提示其他需要完成电子签字的对象。其中自然人股东由其本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法人股东由其有权签字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有权签字人指的是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3、 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企业变更
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zjzwfw、gov、cn)——首页上找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变更备案”——点击“我要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手机端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 上传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身份证照片时或者住所证明材料时,注意参考模板,保证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2、 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需在浙里办APP上完成。
3、 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变更后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仅办理备案登记的无需寄回营业执照,办结后窗口会将《备案通知书》寄送给申请人。
三、企业注销
浙江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通过和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的网上办事平台对接,企业只要登录“一个平台”,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步办理各部门注销手续。(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zjzwfw、gov、cn)——首页上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企业注销”——点击“我要企业注销”——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开始公示——公示到期后完善注销信息——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邮寄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手机端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注销一网服务”——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开始公示后台——公示到期后完善注销信息——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注意事项:
1、 企业注销分为一般注销与简易注销。选择注销方式时,系统会自动识别是否适用简易注销条件,若符合条件,简易注销通道可开启,不符合条件则显示灰色,并列出不满足原因,此时申请人只能选择一般注销。
2、 注销公告期为45天。
3、 提交注销申请后,在“办理跟踪页面”可查看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人社各部门事项办理要求和办理进度。
4、 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申请人需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若公告期内存在异议,则不予受理,申请人需重新按照一般注销流程办理(需重新公告45天)。
特别提醒:申请人要在公告期满前将税务注销完毕,否则会产生异议,无法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5、一般注销公示期满后,申请人需要去完善企业注销信息,然后上报后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才可以做电子签名。
6、 签名完成以后需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寄回至市场监管窗口。窗口核对通过后注销进入已办结状态,申请人可选择邮寄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2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流程
公司注册可以在网上申请,只需要八个流程。具体流程是:
1、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申请人登陆网上注册系统,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的用户的相应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
2、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3、选择类型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4、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5、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6、查看反馈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1、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2、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3、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8、领取执照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新办企业网上办理流程
1、您只需打开山东政务服务网(、sd、gov、cn/),在“主题集成服务”中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3、登录成功后,确认左上角“切换地市”栏是济宁市,选择“分时办理”,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企业基本信息后,进入分时办理申报页面。
4、点击需要分时办理的业务,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共6个,可任意组合选择。
5、通过“手动填写企业信息”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办理”两种方式登录后,即可办理选中业务。
6、以银行预约开户为例,进入申报页面后,系统显示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填写其他页面信息后,信息将直接推送至银行。
注册公司流程网上申请过程
网上注册公司的流程:工商局网上申请公司名称核准,需要注意的是,核名需要安装数字证书及U盾才能预约办理。
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应带齐以下资料:
1、公司设立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4、总经理任免书;
5、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的刻章店刻印工作、财务印章,正规的章应该是到公安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刻章店办理刻章。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到公司所在地的国税或者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
到公司所在附近的工行、建行、中行银行等银行开设基本户。
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3
一、事项名称
企业开办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
三、涉及审批事项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涉税办理(发票申领,含税控设备初始发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
四、实施机构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市县公安局(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局(涉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银行开户)。
五、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市级层级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县级层级事项。
六、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订)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6、《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7、《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8、《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 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
七、办理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申请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八、申请材料
九、办理方式
1、线上办
申请人进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申请企业开办,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办理;也可按智能辅助审批模式办理,所有申请材料均可自动生成,办理流程更加便捷。
2、现场办
申请人可到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填写企业开办信息采集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也可通过双向免费寄递、双向智能寄存设备等免费服务措施递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进行企业设立登记。
3、掌上办
4、自助办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自助服务智能设备提交申请,办理企业开办,实现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
十、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0、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设立登记0、5小时办结;印章刻制0、5小时办结;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0、5小时办结;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登记在设立登记时进行数据采集,系统自动即时办结;
引导新开办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在线预约银行开户,小微企业简易开户在开户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并联办理,最终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否。
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及发票免费领取或邮寄。新开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十二、办理渠道
1、线上“一网通办”: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人民政府)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网址链接:(、sd、gov、cn/sdzw/items/qysl/detail、do);
2、线下“一窗通办”: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
4、自助办:各级政务大厅商事登记智能自助服务终端;
5、帮代办:各级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专区、政银合作银行网点等。
十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现场、移动设备端、自助服务端等方式提交企业开办申请。通过数据推送、信息共享,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整合为一个环节办理,实现一表填报、一网申请。
2、审批发件
登记机关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临沂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临沂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即时办理。
统一出件窗口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免费印章、税务UKey及发票、银行账号、员工参保、公积金缴存等办理结果和惠企政策,并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十四、送达方式
1、申请人窗口现场领取;
2、免费邮递送达;
3、通过证章免费寄存设备或营业执照及发票自助打印设备领取。
十五、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考核科
2、[电话]监督投诉:0539-8770722
3、网上监督投诉:、sd、gov、cn/
4、电子邮件监督投诉:s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窗口;
2、电话查询:见业务联系电话;
3、网络查询:、57、139、23:10010/psout/
税务登记流程 (二)
答一、办理程序:
(一) 申请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登记窗口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在申请人资料提供正确齐全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并经纳税人确认签字后留存。
(二)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不含个体工商)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3、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3、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办理停业、歇业;
5、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三)
答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
一、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二、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办理纳税磁卡。
四、领取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典诚律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营业执照注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