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解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2、产品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权吗?
- 3、专利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解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

最佳答案解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01《通知》发布的主要背景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3年12月发布《专利审查指南(2023)》,明确了专利代理师之外的代理人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条件。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发布通知,强调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中代理人的选择。在此背景下,为明确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口头审理的条件和流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4月26日发布通知。
02《通知》发布的重大意义
此通知规范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口头审理的程序,解决了律师群体的关切。对于指导符合条件的律师申请成为推荐对象,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口头审理,具有重要意义。
03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的类型及条件
《通知》涵盖三类律师参与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的条件与流程:
1. 同时具备律师及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可直接参与。
2. 具备律师资格与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但未申请执业的律师,需通过《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推荐。
3. 不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律师,需满足《通知》中其它规定的条件,通过推荐参与。
04理解《通知》的关键点
对于特定律师类型,理解《通知》时需注意:时效问题、申请时机与申请次数。律师在代理不同时间点的案件时,需关注《通知》适用范围。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后,律师需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推荐。首次通过推荐的律师,在后续代理案件时,除非出现不适合担任工作的情形,无须再次申请推荐。
产品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权吗? (二)
最佳答案专利申请内容,是指要求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网友咨询:
产品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权吗?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严文禧律师解答:
产品外包装可以申请专利。包装专利可以申请外装设计专利,它保护的是形状和包装上的图案,一旦申请成功就具有专用性将近十年。
《专利法》对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具体规定是:
(1)必须是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病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第一,科学发现;第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动物和植物品种;第五,用原子和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上述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对于违法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严文禧律师解析:
包装的新颖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从而记住一个品牌,所以申请包装专利是非常有必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严文禧律师简介
具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中国专利代理师资格。从业八年,处理上百件专利诉讼案件,拥有丰富的维权经验。擅长处理知识产权,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以及常见民事纠纷。致力于提供简单易懂,省心、放心的法律服务。
专利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三)
最佳答案在专利诉讼争议中,专利侵权诉讼最多。专利侵权主要是指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那么当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专利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黄天桂律师解答:
专利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以下情况举证责任的承担有所不同:
1、举证倒置,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被告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如果被告能证明其产品是用专利方法以外的方法获得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反之则推定其侵犯了专利权。
2、权利人举证责任增加,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纠纷的。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用以确定该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要件,是人民法院审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专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黄天桂律师解析:
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黄天桂律师,拥有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办案风格耐心细致,负责周到,用行动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行业以来,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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