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我面临着许多生活的挑战。随着年岁的增长,结婚成家成为了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然而,现实的困境让我倍感无奈——想买房子,却负担不起高昂的房价;想申请贷款,又因为种种原因难以通过。如今,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既没有能力购买新房,又希望能给未来的伴侣一个安稳的家。因此,我决定申请廉租房,希望能在这个城市中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小天地,让我们的小家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

我想申请廉租房,现在又买不起房,结婚又没有新房。 (一)

我想申请廉租房,现在又买不起房,结婚又没有新房。

优质回答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宅基地是不能申请廉租房的

我是外地户口 现在我没有住房 是否能申请廉租房 (二)

优质回答可以的,申请廉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有一方户籍在当地,只要符合人民政府要求的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就是可以申请的。

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无房户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只要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标准即可办理申请手续。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廉租房子怎么申请 (四)

优质回答申请廉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

2. 为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

3.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无房。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

2.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

3.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 军人以及受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需提供相关证明;

5. 县市区房地产或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携带上述文件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2. 受理与配租: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进行入户调查、评议,公示申请家庭情况;

3. 初审与公示: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出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 复审与最终公示: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廉租房申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申请人仔细准备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在申请过程中,街道办事处会为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我想请问怎么申请连租房啊我现在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吗?一去政府要他们就说现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