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盖人事章有法律效力吗
-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应该盖上公司的章对么?那上面的印章是公司的财务章能算么?
- 3、入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 4、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 5、签订劳动合同是公章还是人力资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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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盖人事章有法律效力吗 (一)

答1. 劳动合同解除时,使用公章或人事章都是有效的,关键在于这些章是否合法并且能够证明劳动合同的解除关系。
2. 通常,只有大公司会有独立的人事章,而大多数公司通常只有公章和其他必要的章。
3. 无论是公章还是人事章,只要该章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能够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就具有法律效力。
5. 只要能证明公司有这个印章,并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使用了这个印章,那么在劳动关系和劳动纠纷的层面上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其他法律文件,如签订合同时,这种效力就不存在。
6. 综上所述,盖上公司人事章的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应该盖上公司的章对么?那上面的印章是公司的财务章能算么? (二)
答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解除劳动合同与这个程序一致。
所以,你朋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最好能够与签订劳动合同上面的公章一致。
另外财务部门作为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有代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个在产生纠纷之后比较麻烦。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操作起来,一般认定合同虽然有瑕疵,但是不能完全认定无效,如果确实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还是可以认定的。比如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已经提及了结算工资,包含了经济补偿金、社保转移、档案等内容。
所以,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建议如果能够与签订劳动合同上面的公章一致。
入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吗 (三)
答入职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如下:
1、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或用人方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由用人方提出和起草合同文本草案,提供协商的文本由用人方提出和起草合同文本草案,提供协商的文本;
2、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磋商,包括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内部规章、合同期限、保险福利等,协商的内容必须做到明示、清楚、具体、可行,充分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和要求,经过讨论、研究,相互让步,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3、在认真审阅合同文书,确认没有分歧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分别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印章;
4、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2、工作内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劳动者劳动的成果返还和履行劳动义务后必须享受的劳动权利;
5、劳动纪律,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者入职的应当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的地点,内容,时间等信息,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四)
答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格式是有标题、内容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其实主要就是通知书当中的内容,无非也就是公司告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并且,签署劳动合同通知书都是附有回执函的,公司把通知书送到员工手中之后,要通过回执函了解员工本人的态度。
一、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签定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接此通知后,你应当自 年 月 日(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于 年 月 日前与本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本单位将依法与你终止劳动关系,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二、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7、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并不是公司在劳动关系中必须要下发的一种文书,有些公司决定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都是当面跟公司员工商量就行了,不会下发所谓的签署通知书。当然,公司有下发通知书的这一程序的话也无可厚非,其实给不给通知书,只要确认了劳动关系都应该签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公章还是人力资源章 (五)
答签订劳动合同是公章。
劳动合同一般盖公章,人力资源盖的章是人事章,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续签劳动合同的手续有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续签提前30天通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它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协商,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7日内给出书面答复,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3、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比较大的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4、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5、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1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
签署合同的正确流程具体如下: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