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 2、韩静律师: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 3、律师带您走出劳动争议的困境作者简介
- 4、劳动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 5、乐冬胜律师: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补签怎么办?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一)

答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1) 劳动合同纠纷 律师费收费标准: 1、一般是按照 诉讼 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 代理 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2)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1、 合同纠纷 合同当事人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2、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劳动仲裁: 1、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 不公开审理 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 仲裁法 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四、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因为律师在给 劳动纠纷 的当事人提供法律的维权服务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成本而必须让当事人进行合理的承担,所以在计算费用的时候就要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具体判定。
韩静律师: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二)
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网友咨询:
王明是一个软件设计师,他在某公司负责设计开发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双倍工资等不利后果。该公司通知与本公司王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王明有自己的考量,因为工作性质的特殊,王明不想签订书面合同将自己束缚,因此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不想因王明的拒签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能够采取什么措施避免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韩静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本条的规定,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他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韩静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的配合,如果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韩静律师从事公司法务及执业律师16年,目前为多家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交通事故,劳动用工,合同争议等处理有丰富的经验。
律师带您走出劳动争议的困境作者简介 (三)
答石先广,一位在劳动法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与律师,现隶属于上海同建律师事务所。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他,深耕公司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践,尤其擅长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石律师著作等身,多部法律作品广受推崇,包括《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劳动合同法尝试释解与企业应对》、《劳动关系管理案例教程》、《律师带您尝试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您逐鹿职场的利剑》及《律师带您走出劳动争议的困境》等,为众多读者提供了深入浅出的劳动法解读。
石律师在法律学术领域亦有卓越贡献,其论文发表于《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上海律师》、《人力资源管理》等权威期刊,共计百篇。同时,他还为众多企业提供劳动用工管理培训,授课逾百场,培训企业数量近万家,为企业的法律合规与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专业指导。
张念宏,另一位在法律界活跃的律师,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经济法硕士学位,是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中国劳动咨询网会员,也是在线咨询律师。张律师长期致力于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其法学类论文多次发表于《法律日报》、《工人日报》、《上海法治报》、《劳动报》及《上海工运》等知名报刊,共计20余篇。
两位律师的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不仅丰富了我国法律教育与实务领域,更为职工权益保护与企业合规管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他们的工作,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与保障劳动者权益,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
劳动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四)
答1万元以下1500元 1万—10万(含) 4% 10万—50万(含) 3% 1,律师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案件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甚至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来收取,一般来说当地律协是会有一个标准的。2,律师收费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付费,即委托前就谈好固定价格,并支付,第二种是风险 代理 ,即按照胜诉的程度来支付标的额的比例。第一种来说适用案件相对简单的案件,这个固定的比例会比较低,百分之几,第二种的话就会比较高,因为律师是在承担风险,甚至可能达到30%。 劳动争议 纠纷和 劳动合同纠纷 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争议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纠纷,是仲裁前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仲裁是必经程序,只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经过仲裁,那就是追索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而直接进入 诉讼 程序。只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15日内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法适用于 劳动纠纷 ,但是要先经过仲裁。 二、 劳动诉讼 应具备哪些条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无论在诉讼中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给定的举证期限内都应当认真履行自身的 举证责任 。关于举证的期限,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以书面《举证通知书》的方式将本案通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般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 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 工资 。如果未 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 拖欠工资 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法的律师收费有两种,一种是固定收费,一种是风险代理,律师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来进行怎么样收取费用,而且当事人一定要找出有力的 证据 ,这样律师也才会有很大的胜诉,所以,劳动者在出现任何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乐冬胜律师: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补签怎么办? (五)
答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那么用人我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后要求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拒绝补签的,应当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我公司两个月前招聘了一名新员工,由于人事工作失误,未在该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发现后决定立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但该员工却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针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乐冬胜律师解答:
在劳动者已拒绝公司补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时,为避免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延续,人事应当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公司有意弥补违法行为,但因员工不愿意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签订;最后,公司保留相关证据后可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但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乐冬胜律师解析:
根据上述规定,可见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法律仅明确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之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需要承担双倍工资责任。公司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越长,承担的法律责任越大。另外针对此类责任,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将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乐冬胜律师: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非常了解当地的司法环境。乐律师秉承“您的过去我无法改变,您的未来我全力以赴,不负重托。”的理念,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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