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招投标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一)

优质回答这点目前还存在争议。我国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必须要走招投标流程,是强制性规定。但是未经招投标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这一强制条款究竟属于效力性强制性条款还是管理性强制性条款,就这一问题目前还未有明确规定因此支持两方的判例都有。由于《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了未经招投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应罚款及其他处罚,因此有人认为这表明《物管条例》本身并不认为未经招投标会当然导致合同无效,即该条款仅为管理性强制性条款。但也有人认为如果仅仅是按《物管条例》处以罚款,对比物业公司入驻可以获得的巨大利润,其收益风险明显不对等,惩罚措施根本达不到应用的警示和制止作用,故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条款,未经招投标则合同无效,竹篮打水一场空。
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二)
优质回答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前期物业管理的定义: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和业主大会选定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选聘并实施的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方式:
对于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若投标人数不足3个或房屋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协议方式选聘。
招投标时限:
招投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如预售许可前、物业销售前30日或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90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
建设单位需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服务事项、标准、费用、收取方式和违约责任等。物业销售合同中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确保信息一致。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涵盖物业共有部分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秩序、装修装饰管理、安全协助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
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合同可以设定一定期限。若业主大会选新物业,原合同即终止。合同到期后,若未成立业主大会或已有但未选新物业的,物业企业可按约继续服务,直到新物业接管。
建设单位的其他责任:
在销售物业前需制定并公示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买受人需承诺遵守。申请预售许可证时,需提供与物业企业的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等资料。需按规划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并在物业交付时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承担保修责任。
物业入住后的相关规定:
明确了物业入住后的费用承担、保修金提取与使用、以及物业交接等详细规定。
整体而言,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确保了前期物业管理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经投标有效吗 (三)
优质回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经招标可能存在法律效力问题。
按照相关法规,住宅物业应以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公司。
但在特殊条件下,未经招标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有可能被认定有效。
比如,当投标人数不足三名或住宅规模较小时,可由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公司。
若不符合此法定例外情况,未经过招标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能被判定无效,业主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具体的效力判断需结合多方面因素,如合同实际履行状况等。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典诚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