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十七十二条解释?

合同法第三十七十二条解释?

优质回答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法条文义解释

本条是对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书如何成立的规定。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所以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是合同成立。但是若只因为双方当事人没又签字或者盖章而不考虑其他情况就认定合同不成立生效,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也不符合当事人的意志。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当事人既然已经履行,合同当然成立,除非当事人的协议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这里所指的履行主要义务的含义与本章第36条中的履行主要义务的含义相同,就是债务人主要债务,令一方当事人标是没有提出异议,表示接受。

两大法系国家合同法的渊源有什么差异?

优质回答就现代而言,差异应该不大,当代两法系相互借鉴优点的趋势十分明显,尤其在经济方面,合同法就是典型。君不见各国合同法相差无几,除了由于各国国情制度和法律操作方面的差异外,大部分都是相同或大同小异的

合同法司法解释第29条?

优质回答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_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合同法解释二全文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典诚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