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存折的钱可以查出来吗 (一)

离婚存折的钱可以查出来吗

贡献者回答离婚存折的钱可以查出来。

离婚时银行存款在没有人申请查证的情况下是不会查的。但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但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要想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必须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予以支持后,由法院依法调查,个人是不能私自调查的。

离婚财产转移怎么防范

1、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明白了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理直气壮地按规定处理财产,而不必考虑怕影响情感等因素。

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人们平时所做的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决不可掉以轻心。

2、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婚前协议。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为了使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法律稳定性,可以进行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3、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在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4、“先下手为强”。这也是一种办法,即把相关的证件甚至实物先拿到手。

生活当中任何的违规操作的行为不存在这查不出来的这种情况,只不过都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去查证而已,如果经查实确实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结果反而会少分夫妻共有财产。不仅是转移存款的这种做法,其他损毁、变卖、任何侵犯对方财产权的行为,只要司法部们介入调查肯定都能查出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时候怎么查财产 (二)

贡献者回答离婚时候查财产的方法如下:

1、调查家庭财务:可以从家庭财务记录(如存折、银行对账单、收据、发票、财务账目等)入手,了解家庭的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

2、搜集证据:如果怀疑对方隐瞒财产或存在财物转移等行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财物交易记录、房屋产权证等。

3、派出律师: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和资产信息,并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评估。

4、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怀疑对方有财产转移或销毁等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财产等,以确保离婚财产分割时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

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是离婚的重要证据,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汽车证明等财产证明: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证、汽车证明等财产,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子女的抚养、抚养费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协议、抚养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5、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已经商定离婚事宜,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综上所述,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需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尊重法律程序,及时咨询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查不查女方账户财产 (三)

贡献者回答一、夫妻离婚可以查银行账户:

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因分割财产或其他原因需要对配偶的银行卡进行查询,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依职权查询。除此之外,当事人无权对其配偶的银行卡进行查询。

二、司法实践中共同存款的认定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有一百多元,但在一个月前,女方有三次较大的现金支取行为,总额达到了十余万元。除非女方能举证证明这些钱用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否则,法院应当按十几万的数额而不是按一百余元的余额认定夫妻应分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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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怎么查询 (四)

贡献者回答离婚夫妻一方隐匿财产的查询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调查银行存款 可以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进行法院调查,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 法院可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包括存款、取款、往来明细,这些均可作为法庭证据。

2. 调查股票交易 若已知对方股票交易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 若未知证券公司,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深圳结算公司查询股票交易明细及所有交易记录。 若已知对方开户证券公司,可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查询资金对账单,以了解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

3. 调查房产 配偶凭夫妻关系有效的证明材料查询相关房产登记结果信息。 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立案证明原件,查询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房产登记资料。 查询时需明确查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证明等必备证明材料,并填写查询登记表。查询登记表需载明房地产所有权人姓名、房地产登记案号或权利凭证编号。

通过途径,可以较为全面地查询离婚夫妻一方可能隐匿的财产。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离婚时财产怎么查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