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交通法新规定

一、新交通法规定背景
修订背景
2013年,为了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部分规定。此次修订旨在严格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违法成本,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主要修订内容
扣分细则调整
新交通规则对扣分细则进行了大幅调整,记分项由原先的38项增加至52项。其中,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性扣光12分。这一变化体现了对交通违法行为更为严厉的处罚态度。
酒驾处罚升级
对于酒驾行为,新规也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升级。酒驾一次将扣12分,并根据驾驶车辆类型、是否发生事故等情况,作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或终身不得申领驾照的处罚。这一规定显著增强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校车管理强化
新规还特别强调了校车管理。对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确保校车安全。此外,还规定私家车在遇到校车时需避让,为校车先行提供便利。
三、其他重要变化
违章摄录处罚
2013年起,对于七种摄录违法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罚款和记分规定。例如,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超速行车等行为,都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这些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加强了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
记分周期与满分处理
新规还明确了记分周期及满分处理措施。驾驶人的记分周期以初领证日期为起始日,至次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周期。对于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的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对于两次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的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才能清除记分。
四、全文总结
2013年的交通法新规定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修订,旨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调整扣分细则、升级酒驾处罚、强化校车管理、明确摄录处罚以及完善记分周期等措施,新规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些规定有效增强了法律的震慑作用,促使驾驶员更加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随着这些规定的深入实施,相信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013新交通法对超高超重的处罚?4.8吨中型货车限高多少? (一)
答不得超过4.2米;
罚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五千元以下罚款。
扣分。根据123号令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驾驶中型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高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2013年新交通法扣分是怎么规定的 (二)
答新交通法扣分规定如下:
根据2013年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标准主要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等级。具体的扣分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如超速、闯红灯、酒驾、不按规定让行等。
首先,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如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将被扣除12分。这些行为对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扣分力度较大。
其次,一些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如超速、不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将被扣除6分或3分。这些行为虽然不如上述严重,但仍然会对交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适当扣分以示惩戒。
此外,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如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将被扣除2分或1分。这些行为虽然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较小,但仍然需要扣分以提醒驾驶员注意遵守交通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扣分标准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因此,驾驶员需要时刻保持对交通法规的关注和学习,以避免因不了解最新规定而导致不必要的扣分和处罚。
总之,新交通法扣分规定旨在通过扣分制度来约束驾驶员的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全文是什么 (三)
答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那么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全文)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全文是什么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全文)现已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太平洋汽车网在线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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