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的条件及通缉令发布的机关、范围 (一)

通缉的条件及通缉令发布的机关、范围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相信很多人在看警匪片的时候,都有看到那些逃走的嫌疑犯都会被通缉的场景。一、通缉令发布的条件是什么关于通缉的规定见于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1、只有县级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有权作出通缉决定后,但仍需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2、各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时,有范围的限制,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如果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3、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二、通缉的对象有哪些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衣着、语音、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等,并且附照片,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缉捕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销通缉令。由于通缉是侦查中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措施。三、构成网上通缉的条件是什么网上通缉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长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网上通缉的条件:1、刑事犯罪;2、犯罪事实清楚;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综上所述,发布通缉令的是县级的公安机关,范围是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通缉程序要求 (二)

最佳答案发布通缉令是公安机关的专属权力,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单位或个人无权进行。在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需追捕在逃嫌疑人,需经检察长批准后,通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可以直接发布,超出则需向上级机关申请。通缉对象限于依法应逮捕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包括羁押期间逃脱者。

通缉令内容详尽,包括被通缉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以及特征描述和近期照片,必要时附指纹和物证照片。同时,注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若有新情况,可通过补充通报,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接到通缉令的公安机关需迅速进行抓捕,并在抓获后通知发布机关,经抓获地县级负责人批准后,依据通缉令进行羁押。原发布机关需核实情况,依法处理。若被通缉者归案、死亡或通缉理由消失,原发布机关应立即撤销通缉令,并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

哪些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哪些人会被通缉 (三)

最佳答案您好

一、哪些机关可以发出通缉令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通缉令是为了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由相应主体发布的书面告示。只能由县公安机关公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发布通缉令。

人民检察院在其自侦案件的查处中,需要通缉被告人时,可在做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县级的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决定。各级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追捕。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都有义务协助追捕。通缉对象被抓获或通缉原因已消失时,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发出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二、哪些人会被通缉

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是罪该逮捕但由于某种原因而改用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外逃,也可以采用通缉措施。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 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 名、性别、年龄、籍贯及衣着、语音、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等,并且附照片,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缉捕归案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通知撤销通缉令。

被带去调查一般多久 (四)

最佳答案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一般会关二十四小时之内,会通知家人。 如果是单单的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是24小时的时间,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门都是转送到看守所了。

一、配合调查和协助调查的区别

1、意义不同:接受调查就是这个人被公安调查,交待问题;协助调查就是指这个人向公安机关说明其他人的问题。

2、责任不同:接受调查和协助调查中二者责任重大,但接受调查者的配合度要求更高一些,主体围绕的就是被调查的人,协助调查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3、情况不同:协助调查的使用有多种情况。

二、电话通知与有人来带走,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所区别的。

1、对于在国家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电话通知,因为对于这类人检察机关不怕他逃跑;

2、对于私人老板、跑供销的,类似的一类人,如果涉案数额不大,检察机关对其也没有什么想法的,一般也是电话通知;因为跑了也不所谓,当事人也没必要跑。

3、如果涉案较深是个重要的证人,或者检察机关希望通过他挖到更多的线索,一般是亲自上门去请的。原因只有一个:办案人员谁敢大意,怕跑了。

三、协助调查的使用可能有几种情况:

1、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

2、作为一个由头,以便抓捕当事人;

3、在尚未掌握足够证据但又觉得某人可疑的情况下,暂时还不能判定是否需要对该名人士实施拘留,而接受调查的嫌疑度要更大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犯什么罪 (五)

最佳答案关于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犯什么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犯什么罪

涉嫌窝藏、包庇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涉嫌犯罪有哪些行为算立功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三、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涉嫌犯罪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四、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涉嫌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涉嫌犯罪检察院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六、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涉嫌犯罪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综上所述,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犯什么罪,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法院对嫌疑人判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情节特别轻微的可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

毒品犯罪是我国一直在大力打击的犯罪活动。我国对贩卖毒品的量刑很重,但你知道吗,包庇这些毒品犯罪人员也是一种犯罪,下面就给大家提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的具体内容,让大家对这种犯罪有更多的了解。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 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六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量刑

1、我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2、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值得注意: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即使自己没有贩卖、走私毒品等行为,但如果包庇有这些行为的犯罪人员,最少也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缉毒工作人员有包庇行为的,会被从重处罚。我国对毒品的犯罪打击一直没有停止,从重量刑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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