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走多少钱警方才立案 (一)

取走多少钱警方才立案

最佳答案超过一千元报警警方受案后即可立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超过一千元即可立案。偷盗是侵财性的犯罪,其定罪量刑标准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即使偷盗的数额未达到相应的标准,也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敲诈罪怎么定义 (二)

最佳答案敲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交付财物或者为其它人交付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犯罪嫌疑人以危害人身安全、威胁名誉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恐吓,使其屈服于自己所规定的交付要求。

敲诈罪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是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三是强迫别人交付财物或者为其它人交付财物。其中,第一个要素是敲诈罪的核心要件,难点在于如何认定“威胁手段”的成立。这里,所谓威胁手段并不仅限于暴力、生命威胁等显而易见的方式,还包括可能对被害人或其他人产生潜在损失的言语、行为等。敲诈罪是一种严重的侵财犯罪,要求犯罪主体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此外,强迫行为必须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即被害人受到了犯罪嫌疑人威胁或其他的压力,以致于不得不屈服于所要求的交付要求,以达到犯罪嫌疑人的非法占有目的。

敲诈罪与勒索罪有何区别?敲诈罪和勒索罪都是刑法中的侵财犯罪,但它们具有以下区别:敲诈罪强调的是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或为他人交付财物,而勒索罪则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以危害人身安全或其他手段强迫作出相应行为,如签订合同、放弃合法权益、交付财物等。此外,敲诈罪和勒索罪在构成要件上也有所不同:勒索罪以危害人身安全为目的,虽然要求其它人交付财物,但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其构成要件要求相对宽松一些。

总之,敲诈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或者为其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与勒索罪相比,敲诈罪更加注重“威胁”手段的使用,在构成要件上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受到敲诈和勒索等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公司法涉及的经济犯罪有哪些种类?立案标准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公司法涉及的经济犯罪有哪些种类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国企改制进行侵财性犯罪所涉及的罪名主要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职务犯罪。其中,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传统型侵财犯罪中的非法占有、挪用公司资金的故意明显,其它几类犯罪如发生在国企改制中,其手段仅仅是表面,非法占有、挪用公司资金才是犯罪的真实目的。认识清楚改制中犯罪的种类和目的,有利于明确侦查方向。在国企改制中进行侵财性犯罪案件具有案情复杂、案值巨大、犯罪时间长、地域广、涉案人员多、手段多样化等特点。

其违法犯罪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采用虚假合资等方法逃避主管部门监管,转移盈利项目及利润。

(1)、采用与境外人员串通,用其境外分公司的资金以境外人员对境内投资的名义与本公司成立虚假的合资企业。这类假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资股部分,名义上是外商投入,实际上归行为人个人或小团体所有。成立这类公司的目的,一是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监管,形成上级主管部门只能监管本公司,不能监管合资公司;二是侵占股权及股息;三是将母公司的盈利项目交由该类公司经营,截留母公司应得利润,形成父贫子富;四是为不法活动搭建平台。

(2)、转移公司利润或挪用公司资金以公司职工个人出资的名义成立新公司,再利用新公司转移或分摊公司利润及盈利项目,最后将其非法截留的利润进行私分或用于购买国有股。司法实践中,这类情况较为常见。转移公司利润或挪用公司资金以公司职工个人出资的名义成立若干个私营公司互相占股,将公司的盈利项目交由该类公司经营,形成国有控股公司亏损,个人参与改制成本降低的情况。

2、虚设股权,降低购买国有股股权成本。

(1)、虚设法人股。以关联公司名义占有国有控股公司法人股股权,实际上该关联公司并未出资,该法人股股权仍属国有控股公司所有。这类情况主要发生在九十年代国有独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为达到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必须达五人的规定,公司管理层用关联公司的名义设立虚假法人股,改制中,这些情况不予申报,导致虚设的法人股部分未纳入国有股范围参与改制,使公司国有股净资产减值。

(2)、虚设内部职工股或自然人股等。用公司账外资金为公司职工认购职工股进行全部或部分出资,使职工股名义上全部归职工所有,实际上职工只持有部分,剩余部分由公司少数几个人或公司工会掌握。此行为也因在公司股份制改造中职工不能全额认购内部职工股,而由公司拿资金垫付,其中,公司管理层考虑到以后会有新职工进入,而用公司账外资金认购部分内部职工股称为“机动股”,加上职工退休、调离所退出的职工股部分被公司管理层掌控。改制中,这些情况不予申报,使公司净资产减值。

上述手段不仅在国企改制中减少了国有股总数,降低了购买国有股的成本,而且使行为人长期以来截留股利进行私分或用于改制。如我支队查办的一起案件,仅从查明该公司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资本金的真实投入情况,就可为国家挽回损失达二千余万元。

3、增加成本,转移利润。

(1)、通过虚开或购买发票,虚构业务支出纳入成本后将公司资金移至账外。如我省苏南地区某些市县的街道办事处对外开具扣税劳务发票,行为人只要找当地人去付清税款就可得到相应价款的发票。

(2)、通过公司内部结账收据,虚列成本支出,将资金移至账外。

(3)、将资金以支付业务款等正常的名义汇至关系单位扣税后提现,将资金隐藏至账外或私分。

(4)、收入不入账,直接隐藏至账外,再通过关联公司将账面调平。

(5)、将同一支出在分公司或合资公司重复作账,将资金转移至账外等等。最常见的是投保还本保险,将发票在公司作支出账,到期后再将到期的保险金续保,得到的新保单再在分公司或合资公司作账将资金转移至账外。

4、隐瞒资产,降低公司资产净值。

(1)、取在境外设立分公司、合资公司等手段,在境外转移、隐藏公司资产及利润。

(2)、将公司购置的房产、汽车、股票等资产置于个人名下,不予申报。

(3)、以公司购置易消耗品的名义作支出,将资金或固定资产隐瞒。如建筑企业在承建工程时,需搭建给工程人员临时居住的工棚,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成本属于合理支出,但是,有些行为人不搭建临时工棚,而是购置成套住宅,将费用纳入工程成本,在工程结束后再将住宅变现,将资金占为己有。

(4)、利用与合资公司几块牌子一套人员,将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在几个公司重复支出,将资金移至账外等等。如在母公司正常发放职工工资,又在合资等公司以职工名义虚列工资支出,不发放给职工,转移至账外。又如:在母公司己按国家房改政策为职工解决福利分房或集资建房,又在合资或联营公司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购置商品房,伪造将住房解决给职工的合同作账,实际上将住房变卖,所得款项隐藏至账外等等。

5、虚挂应付款,加大公司负债。

(1)、通过与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虚挂应付款,增加公司负债。

(2)、在业务往来中恶意提高产品进价,将提高的进价差额作为应付款虚挂。

(3)、在正常的业务往来中,已用账外资金支付完毕合同款,再在公司大账虚挂应付。

(4)、同一款项,以合资公司代为支付,但在本公司虚挂等等。

在公司改制评估时,通过关系让虚挂应付款的对方单位出具确认函,使公司净资产减值。评估结束后,再在公司大账上调平。使购买国有股的成本降低。

6、虚列坏账。在改制前与他人恶意串通,故意将能收回的应收款虚列不能收回的事项,寻求在改制中得以减免,改制后再收回。

7、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在国企改制中的侵财性犯罪中,行为人采取上述行为表面上看是工作中出现差错,其真实目的是利用公司法关于“公司内部行为不得抗争外部”原则,与他人恶意串通,利用签订合同的形式将款项“合法”的隐藏至账外。公司领导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由于此合同的签订使公司受到损失,他人受益,但该合同符合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我支队侦办的该类案件中,有一公司经理将公司一酒店给他人低价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期内承包人要保证该酒店保值,增值的部分与承包人按比例分成,但约定酒店资产净值是以二年前的评估报告为准,签订承包合同时,仅酒店房产一项己增值近二千万元。经查证,承包人公司的真实股东系该公司经理的亲属。查处此类案件,首要的是查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其与他人恶意串通的情况。

2018年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的,将被立案追诉。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的;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将被立案追诉

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六、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七、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九、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十一、资助恐怖活动将被立案追诉。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规定特别指出,“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十二、有意使用假币达到400张将被立案追诉。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三、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四、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的;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

最佳答案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敲诈钱财数额四千元,这就构成数额较大,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刑事立案,展开调查。如涉案金额在十万,应当是数额巨大,其对应的量刑标准是三年到七年徒刑。对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除了判刑,还会额外判处罚金。 一、敲诈勒索罪广东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在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以下特点: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侵财型的犯罪,各省市在立案上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根据广东省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达到四千元,就是数额较大,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敲诈勒索钱财被认定数额较大,没有加重情节的,最终判刑在三年以下徒刑。

非法占有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五)

最佳答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数额巨大:100000元。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侵财案件立案标准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典诚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