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主体要件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这涵盖了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次,这些人员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最后,他们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贪污罪的认定基础。
- 1、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 2、贪污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 3、哪些属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 4、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一)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表现为其利用担任的职务为他人谋利益、为人民服务的一种义务和道德行为要求。当行为人贪污公共财产后必然侵害了国家财产和集体利益。因此,贪污罪的本质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二、客观要件
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违背职务行为实施贪污行为的行为特征。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主要有侵吞和窃取两种手段,这两种手段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或职责范围内的权力等条件便利实施贪污行为。而违背职务的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的程序处理职务事务,侵吞公款的行为。例如未经批准私下动用公款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对职务的信任被破坏的同时还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此外还包括与正当执行公务相对的反向行为特征,即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是贪污罪的显著特征之一,也是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成为自己的所有物。
三、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一般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犯罪主体进行定义的。此外贪污罪的行为主体还应当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以自身的真实身份为前提的“真实的双重身份”,即有职责职务管理经营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此外还包括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主体如村委会成员等人员,也应认定为贪污罪的主体范畴。当自然人构成犯罪时须达到一定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而单位则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这是因为贪污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形式,不能对单位进行定罪处罚,单位不构成犯罪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和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单位的成员则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从而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问题。换言之犯罪成员与单位的财务及其利用职务的行为存在直接关联时,其成员则有可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实际的案例中依据实际情况具体进行分析处理以便追究相应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维护公共利益。当然这是非常复杂且专业的问题需要专业人员来解答和处理,具体涉及司法实践和法律制度的专业解读。希望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帮助。
贪污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客观要件: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哪些属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三)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以下几点:
客体要件: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既涉及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也触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主体要件:
贪污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是受国家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客观行为要件:
贪污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其它不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主观要件:
贪污罪的犯罪人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要素共同构成了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认定。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四)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具体来说,行为主体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是其行为的主要表现。同时,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责和道德要求。因此,贪污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
二、客观要件
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是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是构成贪污罪的核心要素。此外,贪污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这些都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非法占有是指永久地非法获取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收益等权利。这种非法占有具有直接故意的特点,且行为的结果是直接改变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状态。这是贪污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构成要件。同时数额也是贪污罪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关于数额标准具体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还需要注意贪污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在国家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只有满足这一条件的行为主体才可能构成贪污罪的主体要件。并且要求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但是,就单位而言必须是国有单位才可能构成贪污罪的主体。总之这些都是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必须同时满足才可成立贪污罪如果发生违法行为应当尽快向相关部门自首或报案积极配合调查处理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三、主体要件与四、主观要件
具体的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可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了解和分析。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详尽解释并指导如何应对相关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强化法治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是简单的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的阐述与分析希望对解答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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