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生误诊的付什么责任 (一)

最佳答案医院医生误诊若符合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
违反诊疗规范的责任:
若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导致患者误诊并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将被推定有过错,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病历资料相关责任:
医疗机构若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导致患者误诊并造成损害,也将被视为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药品、器械等缺陷导致的责任:
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导致的误诊,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在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若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或者在生命垂危情况下,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或者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进行诊疗,导致误诊的,医疗机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注意,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上述情况中也有过错,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医院医生误诊的责任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旦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直接赔偿患者损失或追偿责任等。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在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在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有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时,医疗机构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在我国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的有哪些情形? (三)
最佳答案你好! 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我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有: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3、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4、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5、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 6、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 7、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 8、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9、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10、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11、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医生因为疏忽给病人打错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四)
最佳答案医院对于人们来说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也是病者最后的救命稻草与希望,所以对于医院的工作人员来说,无论大病小情,都要拿起十二分的精神去对待,因为如果稍微疏忽,对于患者来说就是个不小的打击,甚至会危及生命。医生因为疏忽给病人打错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
医生因为疏忽给病人打错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
1、进行医疗事故认定,与医院方进行协商赔偿,因为打错药而对病人造成的治疗费用等损害赔偿,需要由医院进行赔偿。
2、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律师补充: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