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 (一)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构成要件

贡献者回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客体:国家对外贸易管制。这主要指的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等特殊商品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包括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以及不禁止、不限制但应缴纳关税的三种情况。

二、客观要件

行为表现: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除武器、弹药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及间接走私行为,如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一般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等。

三、主体要件

主体范围: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目的:牟利。即行为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实施走私行为。情节严重:一般以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数额达到较大为标准,如走私一般货物、物品的价额达到5万元就可以视为数额较大。此外,武装掩护走私、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可直接视为“情节严重”而认定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这些要件共同构成了该罪的完整法律定义。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客体要件: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走私行为破坏了国家对于对外贸易的正常管理,影响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直接违反了国家对于特定货物、物品的进出口禁止性规定。

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走私行为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海关的监管规定。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犯罪嫌疑人对于走私行为可能导致的违法结果持有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即主观上具有故意。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实施了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注意: 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立法上采取从严打击的态度。只要明知是走私行为,无论其是否具体知晓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的,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 特定情况下,如国家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且仅涉及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不构成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刑法的走私废物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点:

1. 侵犯对象: 海关制度与国家禁止废物进境政策。海关制度是国家进出口贸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禁止废物进境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公民健康。

2. 犯罪行为: 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规定,通过逃避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或气态废物带入境内。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海关监管秩序,还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3. 犯罪主体: 不限于个人,单位亦可构成犯罪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都可被视为走私废物罪的主体。

4. 主观层面: 需具备故意心理。行为人明知道其行为违反了海关法规和国家规定,但仍故意实施,意图逃避监管将废物带入境内。故意心理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

走私罪与走私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走私罪与走私行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构成要件、处罚力度以及涉及的犯罪性质上:

构成要件:

走私行为:通常指未达到法定应缴税额的走私活动。走私罪:涉及偷逃税额达到或超过法定标准,或者涉及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货币等严重犯罪行为。

处罚力度:

走私行为:一般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进行处罚,由于涉及的金额较低,因此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走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处罚,处罚力度更为严厉,可能包括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对于单位犯罪,还会对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涉及的犯罪性质:走私行为:通常与逃避关税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规定有关,性质相对较轻。走私罪:主要针对涉及国家安全、金融稳定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性质更为严重。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典诚律网关于走私罪构成要件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