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公司加班猝死,公司有责任吗?
- 2、员工长期加班疲劳过度,突发疾病医治无效去世,用人单位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3、公司有责任吗:员工加班猝死,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 4、加班猝死,公司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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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加班猝死,公司有责任吗? (一)

贡献者回答公司当然有责任,这是毋庸置疑不可推卸的,加班猝死当然算应该被算作工伤,因为是为了公家的事情损害了自己的身体导致死亡的发生。
现在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年轻人找份工作不容易,要想获得高收入的一半都需要牺牲自己的时间,陪伴家人的时间,娱乐时间,甚至是休息的时间,在很多行业加班便成了家常便饭,因此也造成了很多年轻人的身体报警,很多年轻人因为加班没有规律的饮食,造成各种胃病,因为加班不能很好的休息总是头疼脑热,近些年来年轻人猝死的新闻层出不穷,这种无休止的加班模式应该受到社会的重视。
而对于加班猝死该不该算工伤,公司有没有责任,答案是肯定的,猝死的原因是因为工作太多,干不完只能加班,加班达到一频率身体状态急剧下降,最后导致各种心脑血管突发疾病引发猝死。国家有统一的工作时间要求,为什么将超出的部分要规定向员工支付多余的费用,因为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间是不合理的,但是有时候为了一些工作不得不加班,所以规定要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但这并不代表社会支持加班这件事情,因此公司不该让员工长时间内加班,长期加班对员工身体的损耗不是加班工资能够弥补的,长期加班造成员工的身体健康出问题,造成员工的猝死,公司应付主要责任,药算作工伤,需向员工家属支付赔偿,但最好还是希望社会能够警醒这个问题,减少加班,保护年轻人的身体健康。
员工长期加班疲劳过度,突发疾病医治无效去世,用人单位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二)
贡献者回答近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认定用人单位让员工加班的行为存在过错,根据过错程度、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判决用人单位对员工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胡某于2015年入职广州某包装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包装公司),在生产部门从事操作工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020年10月16日8时左右,胡某上完夜班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后因脑干出血、心脏停搏,经医治无效死亡,年仅41岁。
胡某上有年迈母亲,下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妻子无经济来源。胡某的突然去世,给家庭带来巨大悲痛。胡某的法定继承人提起诉讼,认为某包装公司安排胡某长时间加班加点,胡某生前12个月中有绝大多数月份加班工时超过100小时,每天加班时间最长8.32个小时、最短2.25小时,发病死亡当月仅半个月已完成188.7小时工时。
公司忽视保障胡某身体健康的基本责任,侵害了胡某的生命权、健康权,最终导致胡某病亡,要求某包装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男子入职2小时猝死家属索赔140万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官坡镇兰东村,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鞭炮齐鸣,可是在张福全(音)家中,却冷冷清清。他煮了一锅饺子,妻子何香子只吃了几个。自从家里唯一的孩子李某伟(化名)去世后,何香子的身体就大不如前,常常一天只吃一顿。
2月22日,“上海男子入职两小时猝死”登上热搜,李某伟就是那个不幸之人。2020年10月,李某伟入职上海金山朱泾某防护用品公司,工作两小时后晕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公司则认为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2月23日,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经过调解,工伤认定赔偿90万,企业人道主义补偿5万,95万元已经打给家属。
内容参考
公司有责任吗:员工加班猝死,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三)
贡献者回答员工加班猝死,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日前,杭州一名22岁女孩持续四五天熬夜加班,在家休息时突然失去意识,一度被送入急诊ICU救治,引发网友关心。据极目新闻报导,7月27日记者从当事女孩家属处了解到,女孩已于7月26日不幸离世。
公司法务确立表态不会承担
7月27日,极目电视记者从女孩家属处了解到,女孩已于7月26日下午去世。7月28日,女孩的一名家属徐女士告知记者,女孩的尸体已经从杭州运返回江西家乡,28日早上早已火化。“她之前的确持续来天加班到凌晨,手机存在加班审核纪录。”徐女士说。女孩爸爸还在社交平台评论称:“我的孩子2022年7月26日最终还是扔下我们两个无依无靠的老人,大家这段时间的协助,希望所有的孩子们、每一个热心人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闯荡拼搏也要照顾好自己!大家。”
针对相关的后面解决,女孩的侄女称,家属曾和公司法务联系过,法务确立表态不会承担,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必须走法律途径。有关是否走法律程序,家属有在考虑,她们已经和侓师联络,暂时没有进度。对于这事,28日下午,杭州市滨江区劳动监察大队一名工作员告诉澎湃新闻,他们有工作员已经到涉嫌公司了解情况,详细情况仍在调查中。当日,女孩所在公司一名黄姓责任人回复极目电视记者称,目前杭州本地监督机构已干预这事,公司正紧密配合调查工作,递交各方面材料,一切重视政府调查报告。
北京大成(武汉)事务所柴欣侓师表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医治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本案的状况是否属于工伤需看是否在上班时间、岗位、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假如并非马上死亡,经过了救治,还要看是否属于在48钟头内径医治无效死亡的情况。假如是就属于工伤,相反,则不属于。此外,假如企业存有强制加班,则也需对女孩的死亡担负一定法律依据。
加班猝死,公司有错吗? (四)
贡献者回答员工因加班猝死公司是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员工猝死是与加班的行为有关,在确定猝死与猝死之间有因果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一、员工因加班猝死公司有没有责任
1、公司有责任。单位在死者的加班行为中存在侵权行为且存在过错。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上班猝死怎么赔偿
工作时猝死属于工伤,依法享受以下赔偿项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员工因加班猝死公司有没有责任?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典诚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