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收入那么高,为什么还要冒着被封杀的风险偷税漏税呢? (一)

优质回答因为邓伦的新闻,很多网友表示纳闷:明星的收入那么高,为什么还要冒着被封杀的风险偷税漏税呢?我认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他们嫌自己缴纳的税太高;二是他们骨子里太重视金钱和利益;三是他们缺乏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意识。下面我们就这个话题展开详细的讨论。
一、他们嫌自己缴纳的税太高这些冒着被封杀的风险偷税漏税的明星,的确收入非常高。他们一部戏的片酬动辄上千万,但是同样他们要缴纳的税费也高。通常一千万的收入要缴纳四百五十万,所以说他们不甘心。普通人觉得他们收入非常高,但是他们自己不觉得,他们只觉得自己赚的钱就该全部收入囊中。所以这些人才铤而走险偷税漏税。明星这个行业赚钱容易,平时花销也奢靡,他们从来不和普通人比,他们只和比他们还有钱,收入还要高的人比。
二、他们骨子里太重视金钱和利益偷税漏税的这些明星,他们骨子里太重视金钱和利益,他们之所以选择拍戏当演员,其实并不是喜欢这份职业,而是喜欢这份职业赚钱快,觉得当明星能赚大钱。这些偷税漏税的人都属于见钱眼开的人,他们眼里只有钱,所以看得不够长远。
三、他们缺乏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意识这些失德的明星,他们缺乏最基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他们甚至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们。这是缺乏做人的基本素养,也是缺乏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意识淡薄,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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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为什么偷税漏税。 (二)
优质回答随着上海市税务局对郑爽开具2.99亿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一段时间的娱乐圈“大地震”告一段落。许多人不由想起了三年前的“范冰冰案”,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需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8.84亿元。范冰冰、郑爽偷税金额巨大,为何不判刑?下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范冰冰案情分析
1、范冰冰案的纳税主体涉及个人、工作室、关联公司
税务部门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2、范冰冰案罚款倍数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
二、郑爽案情分析
1、郑爽案个人是主要纳税主体
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2、郑爽案罚款倍数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郑爽案中,考虑到郑爽偷逃税案件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区分其不同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其中,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由于情节更为严重,处以5倍“顶格”罚款。
三、不作刑事案件的法理依据
1、补税——理所当然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情理之中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罚款——于法有据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4、追究刑事责任——须视情节
(1)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注:司法解释对此确定“5万元”)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关键事项
①偷税主体: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②偷税手段:欺骗、隐瞒;
③主观意愿:必须是“故意”;
④关于结果:必须导致少缴税款。
(3)豁免条款
①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注:不适用免追刑责豁免条款的情形: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则不适用“免追刑责”条款。)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规定:“对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只是因理解税收政策不准确、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不定性为偷税。”
③《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5、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涉税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联合多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四、结语和启示
综上所述,虽然范冰冰和郑爽案处罚金额较大,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由于豁免条款的存在,未被判刑具有其法理性。(尤其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强调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也是郑爽没有受刑事处罚的关键: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由这两位明星的案件,普通人也可以得到一些重要启发:
1、限期内没有缴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将根据《刑法》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一旦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又证据确凿,行为构成逃税罪,法院将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3、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时,一定要态度端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一旦移交公安机关便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四位因逃漏税毁事业的明星,没有一位是无辜的,罚款最高13.41亿 (三)
优质回答没想到邓论也塌房了,就在315那天; 爆出的第一件事就是邓伦逃税漏税1.06亿的热点新闻,
冰冰是我的女神呀!还珠格格是多少人的回忆,她拿到手的剧本几乎都是高质量的,也出现很多高质量的影片:
可惜,就在2018年范冰冰以拆分合同的方式逃税漏税,被罚款共计8.84亿元!
这个数目一出来,我们老百姓才知道明星这个职业也太能赚钱了吧,怪不得很多人都想挤进去。
”先别说他当时的男朋友是不是渣男,竟然还有代孕一事“;2012年初,郑爽和张恒矛盾升级, 当时已经分手,可孩子还在,这要怎么处理?
据说:“
他过后,曝光郑某逃税漏税,作阴阳合同, 实际1.6个亿的片酬在缴税时“缩水”到4800万,由此郑爽偷漏税达4526.96万元。税务部门调查核实之后处罚郑爽偷漏个人所得税外加其他税款和罚款共计2.99亿元!
当然,所有人都在想:“这个女人可别想再复出了,这两件大事加起来,他已经进黑名单了。”她倒也不想复出了。
娱乐 圈可能不太适合她:“
2021年底,薇娅被爆出在隐匿 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手段偷税漏税6.43亿,其他少缴税款0.6亿,最终税务局处罚薇娅总计高达13.41亿元!
这,消息一出,很多人都不想做明星了,想当主播了!这也太赚钱了。但人家的这收入也是我们这班打工仔消费的不是的?
如今,薇娅彻底是不能复出了,但是人家的公司,签约的明星艺人还是依旧可以直播为她赚钱的。
2022年3月15, 315曝光伦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所逃个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税1399.32万元,最终处罚罚款总计1.06亿元。
品牌方,的是很快的,马上就下架了与邓伦有关的代言, 但惨的事,邓伦很多作品都还没播,塌房了是不能再播了,可伶网友们一直再等他的剧!
这么多,一线明星主播都因逃税漏税塌方,就真的求求其他还没进黑名单的明星不要去做这种事,这些钱你们赚就有了。
不要搞这种把戏,我们网友还想继续磕好剧,不要再塌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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