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第235号】于庆伟职务侵占案 (一)

指导案例【第235号】于庆伟职务侵占案

贡献者回答职务侵占罪的深度解析:于庆伟案例剖析

裁判精华:

当单位的临时工利用职权,非法占据所属机构的财产时,这将触犯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边界。(职务上的便利,并非由工种决定,而是由其岗位和职责赋予的权力/)

在法律评判中,关键在于员工是否持有主管、管理或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而非其正式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的身份。只要被公司或企业雇佣,并赋予了相关权力,无论是哪类员工,都有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潜在犯罪主体。(职位赋予的职责,而非雇佣形式,决定着法律的认定/)

这个原则在案例中得到了明确,如于庆伟案,他的职务侵占行为,无论他的身份如何,都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以于庆伟案为例,无论临时工的身份,其行为背后的职务便利是关键判定因素/)

袁长伦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财产犯罪辩护部的主任,拥有西北*大学刑法硕士学位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为法官,深刻理解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脉络。他的观点强调,法律对于犯罪主体的认定,是以实际职责和权力为准绳,而非简单的身份标签。(袁律师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为理解此类案件提供了深入的视角/)

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要点 (二)

贡献者回答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的辩护 确认主体身份:强调严格界定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属性,特别是针对一人公司、非法人企业的特殊性进行辩护,以及审查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劳动关系的审查:区分劳动关系与非劳动关系人员,如挂靠、承包关系等,强调真实劳动关系的必要性,以质疑被告人是否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身份。

二、犯罪客体的辩护 财物归属的界定:针对特定案例,质疑工程款的归属问题,强调被侵占的财物并非本单位所有,从而否定职务侵占罪的成立。 财物性质的认定:对股权、财产性利益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进行质疑,引用相关司法解释或法律依据来支持辩护观点。

三、利用职务便利的辩护 明确职务便利的含义:区分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便利”与贪污罪等其他罪名的区别,强调对单位财物的控制、支配权是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关键要素。 劳务活动与职务的关联:针对从事劳务活动的人员,质疑其是否因职务便利而构成职务侵占罪,强调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超出了其职务范围。

在辩护过程中,律师会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针对上述争议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

一般职务侵占罪是怎么判刑的 (三)

贡献者回答一般职务侵占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的情况: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情况:若职务侵占的数额巨大,将处五年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他们有上述职务侵占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些条款通常与贪污罪的处罚相关,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如有法律疑问或涉及法律事务,请咨询专业律师。

杭州市职务侵占罪律师费用谁来支付 (四)

贡献者回答通常而言,律师的服务费用应由委托方自行承担。而在我国,刑事诉讼具体涵盖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通过当事人及其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协同参与,依照法定程序处置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所有活动过程。刑事诉讼不仅包括由审判机关(如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如人民检察院),还涵盖由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涵盖国家安全机关等)共同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这一核心环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其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映射出刑事诉讼的客观发展规律及基本需求。总的来说,这些原则与其所追求的刑事诉讼目标和任务紧密关联,是引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这一价值目标的重要保障措施。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职务侵占罪法律律师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典诚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