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国10大冤案是什么?
- 2、日本。1928年。济南惨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 3、女法官地下车库被刀刺脖颈身亡,死者家属上诉的诉求是什么?
- 4、湖北大案:11年前,那个轰动一时的服务员邓玉娇,如今怎么样了?
- 5、莫言的作品如何?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中国10大冤案是什么? (一)

答(一)佘祥林11年冤狱
佘祥林,1966年出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捕前系该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
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寻不到,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数月后,一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尸,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突然现身,一件天大冤案由此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5年10月底,佘祥林及其家人,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记者问他11年冤狱最大的感触是什么?佘祥林说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对生活都要充满信心,哪怕是最痛苦绝望的时候。我将珍惜每一天,一家人和和气气,快乐生活。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相信我能过得幸福。同时,很多人曾对我伸出了援手,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我要好好活下去。
(二)赵作海冤案
今年58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被杀害”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五年前,湖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11年后,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国家赔偿案65万元。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雪。
问责结果:
2010年5月12日,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两名刑警郭守海、周明晗被商丘市检察院刑拘,另有一名刑警李德领在逃。
(三)罗开友冤案
罗开友,四川凉山州雷波县渡口乡营盘村人,找他的前妻——同村人李培香,找了20年。20年前,李培香突然“失踪”,随后,金沙江里出现一具女尸,被各个方面认定就是李培香。罗开友等6名“嫌疑人”随即被抓,他与父、兄等4人被关押了21个月。虽然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罗开友一直脱不了杀妻嫌疑。而且他再也抬不起头来,乡亲们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连自己的老婆都杀,屁眼儿心心都是黑的”。在极度的狂躁、郁闷之后,罗开友冷静了下来,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破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前妻。20年后的2010年,他找到了,被他“残忍杀害并沉江”的前妻李培香,在天津静海县好好地活着,但早已是别人的老婆。
(四) 聂树斌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成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经石家庄和河北省两级法院审判,被判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法院复核(当时最高法院尚未收回死刑复核权),聂树斌被执行死刑。那时聂树斌年仅22岁。之后,聂树斌案的多名办案人员因此立功升迁。
十年后,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他向警方供述,曾在河北强奸多名妇女,其中四人被杀害。之后,王书金被广平县公安局押回河北,到其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其中就有十年前由法院认定被聂树斌“杀害”的康某遇害的现场。
2005年4月,“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被《河南商报》曝光后,舆论哗然。
(最新的报道:法院在王书金案一审中否定了他是 聂树斌案的真凶,正等待二审的判定结果 )
(五) 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和聂树斌案一模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女性。
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赵志红的指控,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强奸杀害案。
2007年1月1日,对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但之后,对此案再无公开信息。
(六) 张振风冤案
张振风,男,因警察藏匿证据被以强奸抢劫罪判死缓。2010年9月6日17时,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张振风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张庄人。鹿邑县隶属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姐的印象中,张振风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牌、不会做买卖,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强奸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据他的交代”,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郭辉等被抓获。
一年后,本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振风承认强奸、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辉承认强奸、抢劫,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新魁拒绝认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超、刘传军否认强奸但承认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强奸、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强奸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
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王银光交代了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七) 二级警督李久明冤案
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
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杀人案受到牵连,后被捕入狱。在审讯过程中,因一些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迫使他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7月,一名抢劫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7·12入室杀人案为自己所为,才使这起案件真相大白。
2005年1月,7名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受到法律追究。
(八) 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公安局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尸体。而此刻正在焦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杀人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王俊波携带的一支七七式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赫然躺在保险柜里!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
九、“110”逼供大案(又称“4.30陷害案”)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110”报警中心,出了两个败类,滥用职权,编造伪证,刑讯逼供,陷害无辜。
祸起三泡尿 爷俩进班房
时间:1997年4月30日晚上10时。 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南菜市场。
春季的驻马店,芳草吐翠,气候宜人。张贵斌和谢秀云夫妇在菜市场的丁字路口,开了间瓷器店。
大约晚上十点钟,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嘎”然停下,从车上走下三个青年人,其中两人穿着警服。他们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小店门口,拉开裤子,对着门便“哗哗啦啦”浇起尿来。谢连忙制止说:“你们可不能尿这儿。”其中一个穿警服的恶声恶气地说:“尿这咋哩,尿您嘴里也该!”谢见其开口便伤人,就骂道:“你真驾驶(厉害之意——记者注),你们咋这么排场?”那三个人见其顶嘴,凶相毕露,
走上来抬手就打,你一拳我一脚,三下五除二便把妇人打翻在地,鲜血直流,妇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来人呀,快来救命啊……”
正在不远处卸货的张贵斌及其儿子张文军、张文普闻讯赶来,看见谢正被一帮狂徒暴打,便扯住三人不让走,并一对一交起手来。
张父见这伙人穿着警服,以为遇上假冒公安了,便叫小儿子文普快去打“110”报警。
那伙人一听打“110”,更是有恃无恐。“你打110,老子就是110的!看老子不整死你!”
在双方争斗当中,驻马店市“110”公安民警赶到。果然,“110”并没有出手制服这帮歹徒,他们惊奇的是:打架者怎么会是同事刘建强、张山军呢?“110”把57岁的张斌拉上警车,带进市公安局。深夜12点多,又将22岁的张文军抓进公安局,对二人做了突击审讯。笔录后,不容分说就把二人用手铐铐在铁床的床腿上,直至天亮。
严刑逼假供无罪变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刘建强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们承认这样的事实: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并蛮横撒野,把“110”执法民警打伤。张氏父子坚决不承认,又遭到几个人再一轮的拷打。
面对记者,张贵斌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就把俺爷儿俩铐在市公安局楼底下的两棵松树上,晌午时文军被拉到屋里,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阵猛打,打得他“妈呀 ”、“爹呀”地叫着。娃儿疼得打着滚,钻进床底下,又被他们揪住头发硬拽出来,两手一齐铐在床上,不能动弹。打累了,换人再来,一直到娃吃不住,(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才作罢。后晌4点多,他才被拖出来,仍旧铐树杆上。接着轮着我了,我也是被带到那屋里, 4个人“呼”一家伙把俺掀翻在地,背剪双手绑住,几个人轮番打我的头、胸、后脊梁、胳膊。轮着班儿,有人打有人问,还唬着脸儿说:“你这个老家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 打得我死过去好几回,最后他们捞着我的手在他们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儿。
经过“110”干警们长达14个小时的“智审猛追”,张氏父子终于低头“认罪”。晚10时许,市公安局做出处理决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许上告。张的家人不服,请 了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复议,却被市公安局无理拒绝。
“4·30”冤案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本来事实清楚的公安民警酒后野蛮打人行凶案,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殴打警察”恶性凶案。
5月15日,张氏父子拘留期满,驻马店市公安局置市检察院“立即释放”的司法建议于不顾,拒不放人,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二人转为刑事拘留,并再次报请市检察院,要求逮捕。为求正义存拨雾觅真凶。
1997年5月22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接到了市公安局呈报的关于批捕张贵斌、张文军卷宗。驻马店市检察院是一支能征善战的英勇群体,素以办案严谨、善打硬仗而蜚声于河南检察系统。
像平常一样,审查批捕科科长王永波上班后就坐下来阅卷。受害人是公安干警,这种案例并不多见。他决定亲自办理,经过反复推敲,王永波发现存在不少疑点:
一、两次讯问的笔录显示,口供前后截然不同,有指供逼供之嫌;
二、受害干警的陈述与主证人谢秀云的证言大相径庭;
三、其他证人证词中有公安术语出现,显然有人编造伪证。
王永波凭敏锐的洞察力和多年的办案经验,预感此案定有“猫腻”,决非纯粹的妨碍公务案,而极有可能是案中有案。果然不出所料,当他提审“罪犯”时,父子二人同时翻供,并连呼冤枉。他们还露出血糊糊的累累伤痕,请求验伤……他立即向市检察院及地区检察分院主管领导汇报并作了请示。在得到上级的支持后,他暗下决心:案情重大,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不能让无辜百姓蒙冤。
王永波明白,此案侦察难度甚大,案件若攻不下来,后果将十分严重。
批捕科的干警们顶着巨大的压力,开始了艰难的侦查。5月27日深夜,由许好华副检察长亲自坐阵指挥,科里干警兵分三路开始调查取证。出人意料的是,重要证人出租车司机刘杰已闻风而避,所有目击群众也讳莫如深,缄口不谈。
三路人马,碰壁而归。正在他们一筹莫展之时,说情者找上门来,要“自家人”高抬贵手,不要太“死心眼”。有人一次就携带万元现金,来到王家“登门拜访”,请他“笑纳” 。
“坚决顶住人情,一查到底”。检察官们嫉恶如仇的正义感使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们再次深入群众,反复做思想工作。耐心的开导终于使群众消除了顾虑,吐露了不敢做证的原委:事发次日,刘建强、张山军曾威胁他们:不许如实作证。检察官们又重点对刘杰的妻子做了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才让躲在邻居家的刘杰坐到了他们的面前。刘杰说,出事后,刘建强把我请到北京酒店吃了一顿“便饭”,叫我作假证,并威胁我不得乱说话。调查中,还了解到一个重要的情况:公安干警周靖、钟兵按刘、张的授意,对 张氏父子残酷殴打,严刑逼供。
他们马不停蹄,立即传讯刘建强、张山军和刘军。前两人从事公安多年,一直态度恶劣,拒不交待。检察官们沉着冷静,适时抛出“炸弹”,与二人斗智斗勇,步步紧逼,终使对手败下阵来,如实招认了编造假证、诬陷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建强、张山军,同时将干警周靖、钟兵等人交法纪部门立案查处。
惊动中南海善恶终有报
经过检察官们10多天的艰苦奋战,走访了几十个证人,收集了数十份证言材料,查清了此案的全部事实,拨开了层层迷雾,终于使公安败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5月31日,检察院再次做出不批捕张氏父子的决定,至此二人已蒙冤下狱一个月之久。但公安局仍不放人,又以张文军涉嫌伤害为由,将张文军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至 7月8日才不得不将张文军改为“取保候审”。至此,张文军被陷害入狱达2个多月。
记者还了解到,当二人在押期间,公安干警为逼取口供,曾对二人多次进行毒打、折磨,致使张贵斌肋骨骨折三根,吐血不止。经河南省检察院驻马店地区分院法医学会检验鉴定,结论为胸部外伤,属于轻伤。而公安局却没有任何赔礼道歉,更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赔偿。而张家治病已前后花去数万元。
1997年8月,新华社记者闻讯赶到驻马店采访。张贵斌告诉记者,在拘留期间,有人几次跑到拘留所对他们进行威胁,不许他们申诉和上告,并放出风说,只要不再上告,拿一万块钱就可以放人,不然就判他三五年刑。
新华社《内部参考》第68期对此案初作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1997年9月,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作了批示:“郑增茂同志(河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请河南省政法委查处,并报结果。”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也作了明确批示;时任河南省委书记的***同志看到后拍案而起,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对河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负责人作出指示:“此案要依法追究,严重败坏公安形像。”
案情查清之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对做伪证诬告陷害群众的主犯刘建强刑事拘留,后正式予以逮捕。并对刘建强、刘军、周靖、钟兵分别提起公诉(张山军未被起诉)。
1998年元月,驻马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二刘有期徒刑各一年,干警周靖、钟兵以刑讯逼供罪分别判刑各6个月,另一个同案犯张山军则只被其单位作了行政处理。
全国第一起“110”民警故意诬陷他人的恶性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十、7民警擅自枪毙4村民、并诬陷其为歹徒大冤案
滥杀无辜竟称击毙歹徒
一九九七年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外。“嗒嗒嗒”、“砰砰”一阵枪响,四名被绑缚的青年村民泣血倒地。这不是枪毙死刑犯的法场,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为。如今,隐瞒一年之久的“击毙逃跑歹徒”的闪烁谎言终被戳穿,七民警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幕悲剧的发生和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思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四村民未审问被枪毙:家属不准认尸并强行火化尸体
1997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导说:“8月7日下午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不明不白被杀,又蒙如此罪名,悲愤至极,他们纷纷向普宁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一起民警冤杀无辜的大惨案。他们在控告信中陈述事件原委: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自己一人到东西南村找陈某某追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便带领民 警到陈广丰家将其抓捕,并将与陈某报案根本无关,在陈广丰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3名村民一同抓去,不经审问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枪杀。死者家属还提出一些情节和质疑,如陈广丰等四人被抓走时已双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冲锋枪 押在警车里,怎能出现4人同时脱逃?死者家属被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天即匆匆火化,有毁灭杀人证据之嫌等等。
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违法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 占陇派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手枪,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 人抓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手枪,把我叫进屋硬按我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地说:“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盒里放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出所报告案情的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干警采取当场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警有违法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表亲是揭阳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长,此人原在占陇派出所当过所长。
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向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便是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 据说农舍主人是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 7点多钟, 我正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久,我听见‘砰砰’ 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又响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新闻,是当日早上普宁市公安局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以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派出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三级警督)、原副所长罗国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杀人一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 组成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市“8·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杀人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被强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身上共有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 处枪弹创口;陈松平身上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持枪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等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 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 在东西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到路边,用“七九” 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法医鉴 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27次上访历尽辛酸受害人亲属赴广州北京控告终昭雪
据了解,自1997年8月7日四名村民被杀害后,他们的亲属先后27次到本地区、广州、北京控告、上访, 共达254人次。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受害人遭枪杀及被强行匆匆火化,这不但剥夺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关合法权利,还给以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使尸检鉴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为依据,不仅使本案的侦查起诉拖延至今,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案公正审判。
黄进发和陈达福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各自的儿子黄华生和陈松平被杀害后,作为父亲,“白发送黑发”的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去了,我们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据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石武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为什么要击毙陈广丰等人 ”黄石武回答说:“因为当时在占陇发生很多涉枪案件,我想杀一儆百,才下令将陈广丰等四人击毙。”
罗国斌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们知道案犯(指陈广丰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吗 ”罗国斌回答说:“都不清楚,我连陈广丰是哪一个都不知道。”郑灿明今年29岁,据村民讲他像哥哥郑灿炎一样老实厚道。郑灿炎死后,留下妻子和幼儿弱女,他们的生活负担全压在了郑灿明的肩上。郑灿明至今难忘与唯一的哥哥生死相别的情景。他噙着泪水向记者说:“前年8月8日那天,我好不容易才进火葬场见哥哥最后一面。我 要求给他擦乾净身上的血迹再火化。我找来一块布,蹲下来抱起哥哥,只见他眼睛还圆睁着,前胸、腋下有许多弹孔。我边流泪边擦哥哥身上血迹,又用手去合拢他的双眼,奇怪的是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得大哭说‘哥哥,全村乡亲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我会照顾好孩子的,也一定要为你伸冤! ’我说完,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
郑灿明止不住啜泣起来。郑灿明为了对死去哥哥 的承诺,奔走呼号,几易寒暑,历尽辛酸,今天总算讨得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结果。因为,这位普通农民的身后,有神圣的共和国法律,还有正义和千千万万不泯的良知……
日本。1928年。济南惨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二)
答1928年5月,日本军队大举向山东济南进攻,屠杀中国外交官员,打死打伤中国军民数千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济南惨案”。因惨案发端于5月3日,故又称“五·三惨案”。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欠下的一笔血债。
军阀混战时期,蒋介石在英、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出兵攻打奉系军阀张作霖,以图统一北方。支持张作霖的日本帝国主义害怕英、美势力向北方发展,侵犯它的利益,就借口保护侨民,把军队开进了济南,阻挠蒋介石的军队北上。5月1日,蒋介石的军队一开进济南,日本军队就寻衅开枪,打死中国军民多人。
3日,日军又以种种借口在济南奸淫掳掠,无所不为。中国军民在马路上行走时,在商店里买东西时,甚至在澡堂里洗澡、在理发店里理发时,只要被日本兵碰上,立即遭到杀害。日军还唆使日侨义勇团,杀害平日有反日言论或者取缔过日货的中国学生、工人、店员。一时间,济南成了日寇屠杀中国军民的杀人场。
这次“济南惨案”,日寇杀死中国军民6000多人,伤1700多人,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及抵制日货的怒潮随即席卷全国。蒋军官兵对日军暴行忍无可忍,被迫进行自卫还击。但是,当时在济南城里的蒋介石置同胞死活于不顾,竟下令各师“约束士兵不准还击”。
第二年,中日两国政府签订“济南惨案”协定,规定南京政府负责保障日侨生命安全,日军于两个月后全部撤退。由于国民党政府的对日屈服,“五·三”惨案就如此草草了结。年,中日两国政府签订“济南惨案”协定,规定南京政府负责保障日侨生命安全,日军于两个月后全部撤退。由于国民党政府的对日屈服,“五·三”惨案就如此草草了结。
女法官地下车库被刀刺脖颈身亡,死者家属上诉的诉求是什么? (三)
答一审终于开庭了,死者的家属也提起了民事诉讼,具体的诉求现在并没有透露。对于这件事情的发生,性质是极其恶劣的,凶手真的太可恶了。
这位女法官她的年纪永远定格在了45岁,这个年纪的她上有老下有小,可是现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而这一切,就是因为女法官她守护住了原则和正义。
拒绝“走后门”,惹来杀身之祸这天女法官周某和往常一样出现在车库里,突然被出现的凶手向某用刀直接就刺入了颈部。等到人员赶到的时候,周某已经死亡了,后来向某就被拘留了,案件开始了调查。
当时初步的调查是,周某和向某两个人是老乡。因为周某的工作是法院的女法官,而向某有一个案件正好在这个法院,然后向某对于审判的结果不满意,所以就找到周某想要走后门。
后来周某把案件调出来看了一下,并没有发现有任何问题,然后就拒绝了向某。这个时候的向某就有了怨恨,然后就像要报复。
后来,向某就应聘到了周某的小区,成为了一名保洁员。保洁员这个工作做了5天的时间,而她的目的就是要观察周某的行程,看她每天都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来。
就这样向某摸清了之后,在7点30的时候,向某就伸出了罪恶的手,将周某刺倒,周某在也有没起来了。
后来有一位知情透露,两个人很早的时候就认识,他们是的关系除了老乡之外,还是同学,并且是在中学和大学的时候都是同学。
向某想让周某帮什么忙这件事情要从很早的时候说起了,那个时候的向某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到了因为岗位出现了调动,但是向某对于这个调动是不愿意的,然后就和公司发生了矛盾。
因为打人这次的事情,向某被拘留了,最后和对方达成了和解,赔偿了医药费还有补偿。
之后这件事情并没有结束,公司把向某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散布了不实的言论,而这样的行为也违反了国家的劳动法,还有一些相关的制度,所以公司要与向某解除劳动的关系。
而对于向某来讲,她觉得这是不合理的。然后她也开始起诉这家公司,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要求对她进行补偿,对于这样的诉求,在法院一审和二审的时候,并没有支持向某。
这个时候,向某想让周某“打招呼”当初这个案子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向某就向周某去咨询过,当时周某在了解了案件的资料以后,就表示过这个案子向某是不在理的,并且也告诉向某败诉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这个时候的向某并没有将周某的话听进去,然后他还想要让周某利用自己的职权跟法院去“打招呼”,而周某并没有同意。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周某的丈夫说过,其实在老家很多人都知道自己的妻子有这样的身份,所以发生任何事情的话都想要来找后门。
但是那个时候妻子就已经和家乡的人说过,她不允许因为案子来上我们家敲门。而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时很多老乡都觉得周某是一个不讲人情的人。
而向某是一个非常执着的人,对于一审,二审的结果她不满意,之后他又申请了再次进行审理,后来最终这个案件还是被驳回了。而也正是这最后一次被驳回,让向某的内心产生了怨恨,而这怨恨她都撒到了周某的身上。
向某的学历也很高,为何会做这样的事其实向某和周某她们两个人不仅仅是同学的关系,两个人也是非常好的闺蜜,并且向某的学历也是很高的是硕士毕业。
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做任何事情一定会有更多的思考,不会去做违反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的事情。
可是向某去做了让人无法原谅的事,而这件事情其实和向某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在我看来,向某的性格是冲动和极端的。在工作上不满领导的安排,然后就用很极端的方式去攻击领导。
然后找周某办事,周某没有同意,然后就怀恨在心,起了杀害对方的心思。所以在我看来,向某是一个极其极端的人,并且她的性格也是很冲动的,她将自己的错误都怪罪在了别人的身上。
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想,她也是在逃避这样的现实,并且也是没有办法去接受这样的现实。所以她一味地想要改变结果,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让干了二十多年的工作没有了。
向某没有从自己身上去找原因,反而把这件事情全都怪罪在了周某不帮忙的事情上,不得不说,向某配不上她的学历。
周某用生命捍卫了正义周某在法院工作十多年的时间了,同事们对她的评价是非常高的,无论是在素质方面还是在业务能力方面,她都是很棒的。
其实在法院工作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因为有很多案件,他们的处理程序也是非常复杂的,并且事情的关系也是非常乱的,甚至有一些案件都理不出头绪。
而对于周某来讲,她和自己的团队对于每一个案件都会非常认真地去完成,很多案件也在他们的合作之下顺利地解决掉了。
周某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一定要认真,要对事件的当事人负责任。对于这样一位法官,用这样的方式离开,无疑是令人非常悲痛的事情。而对于家属来讲,更不能面对自己的亲人离开。
周某有一个儿子,在周某出事的之后,儿子就说过,他长大了以后也要去学法律。
而周某的丈夫陈某也是非常难过的,以前周某忙得没时间照顾家庭和老人,都是陈某在被周某的背后默默的支持。
周某的父亲也说,女儿是他一生的骄傲。
正义什么时候都不缺席如今这个案件已经在正式的审理过程中了,对于向某的行为一定要严惩才可以。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杀害法官,这样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而最后,我想说的是,对于这样工作者来说,一定要保护好他们,因为没有他们在,哪有公平的存在。女法官周某已经离开了,说再多的话也已经挽回不了了。真心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永远不要在发生了。
湖北大案:11年前,那个轰动一时的服务员邓玉娇,如今怎么样了? (四)
答身为一名女服务员,邓玉娇本应过着平凡安逸的生活,但是,11年前发生了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甚至引来了全国各界人士的关注,轰动一时。那么,她如今现状如何呢?
于平凡中保持本心
邓玉娇,出生于湖北恩施,父母皆是农民,家庭条件一般。因此,邓玉娇初中没毕业就去打工了。由于没有高学历,所以邓玉娇只能做一些基层工作。后来,她去到了镇上的一家宾馆当服务员,虽然工资不高,但邓玉娇已经很满足了,她可以经常陪在父母朋友身边,过着简单平凡的日子。
但是,11年前的一天,有三个客人去到了邓玉娇工作的宾馆,彻底改变了邓玉娇的生活。虽然没有浓妆艳抹,但邓玉娇的长相十分清秀,身材纤细。这三个客人一下子注意到了邓玉娇,并去骚扰她,要求她提供特殊服务。
这三位客人便是湖北恩施当地官员邓贵大、黄德智及他们的另一位同事。其中,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单位便是黄德智。当时,邓玉娇多次向他们解释,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她们酒店不提供特殊服务。
但是,邓贵大与黄德智并没有因此收手,他们拉着邓玉娇不让她走,并多次将邓玉娇推倒在沙发上,让邓玉娇陪他们洗浴。在宾馆服务人员的劝解下,邓玉娇多次想要离开,但都没有成功。迫于无奈,邓玉娇拿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了邓贵大和黄智德。
由于当时情况特殊,邓玉娇并没有思考过多,导致下手有点重。邓贵大身上多处被刺伤,黄智德也受了伤。最终,邓贵大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之后,邓玉娇主动去公安局自首,向警察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和结果。
站在女性的角度来看,邓玉娇的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是对方骚扰在先,她的行为只是为了自我保护。但是,由于结果比较严重,邓玉娇要接受法院的判决。这件事情经过媒体报道,很快便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舆论纷纷支持邓玉娇,认为她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直面法律,受众人支持
虽然邓玉娇的行为属于自我防卫,但警局认为她防卫过当,把此案移送检察院。得知此消息之后,众多网友义愤填膺,大家都认为邓玉娇没有过错,不该承担刑事责任。网络上呼声一片,希望邓玉娇免除责罚。
但是,法律不可能因为民众的呼声而改变,因此,法院认为邓玉娇虽然出于防卫,但是防卫过当,造成故意伤害罪。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家纷纷为她抱不平。不过,鉴于邓玉娇自首在先,并且她为心境障碍,因此可以免除邓玉娇的刑事责罚。
参与此次案件的另一位人物黄德智被开除党籍,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案件本应到此告一段落,但是,此时之后,邓玉娇患上了抑郁症。虽然最终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对邓玉娇来说,却成了一生的阴影。本来拥有平凡简单的人生,却因为一场意外出于自我保护杀了人。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很难轻易走出来的。
众人帮助,人间有爱
这个案件结束之后,很多爱心人士都很同情邓玉娇,纷纷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曾经有一位教授想要招邓玉娇为研究生,但是,邓玉娇考虑到自身的能力,不愿给别人添麻烦,便拒绝了他的帮助。后来,她去到了恩施电视台工作。电视台的工作虽然有时很累 但邓玉娇觉得已经比之前好很多了。
此外,邓玉娇改了名字。在这里,没有人会提起邓玉娇这个人,在大家心中,她就是普通人。因此,邓玉娇十分珍惜在恩施电视台工作的时光。但是,之前的伤疤终究难以抹平,虽然与同事相处得十分融洽,但邓玉娇却经常一个人闲逛,一个人发呆。
邓玉娇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我现在工作很顺心,我会记住和感谢关心我的每一个人。”
虽然遭遇不幸,好在社会上有许多爱心人士纷纷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大家自始至终都在关心这个案件的进展,给无助的邓玉娇带去了很大的安慰。
现如今,邓玉娇已经过上了平凡的生活。可这件事情反应出来的社会现象 十分值得我们深思。在我们身边,有多少像邓贵大一样的官员呢?又有多少女性在面对危险情况之时能表现得像邓玉娇一样冷静果敢呢?因此,我们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便是官员的腐败问题。
在我们身边,不乏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的好官,但亦有许多腐败无能的官员。他们身居高位,却不为百姓谋福利,甚至在公共场所公开要求特殊服务。如此明目张胆,令人难以置信。因此 政府的反腐工作十分重要。
此外,媒体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此次案件,声援邓玉娇,给众人提供了正确的信息,有助于大家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也令邓玉娇明白,她的身后有万千人的支持。
契诃夫曾说:“困难和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煅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
对于邓玉娇来说,她遭遇的不幸令人同情,但邓玉娇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坚决保护自己,果敢坚强。并且,出事之后她第一时间去公安局自首,主动说明原委,冷静而又聪明。她的做法,值得我们赞赏与肯定。
现如今,邓玉娇已经过上了简单平凡的生活,远离了之前生活的地方,拥有了新的人生,我们期待她有一天能彻底忘掉之前的伤痛。
莫言的作品如何? (五)
答《檀香刑》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发表于2008年,曾引起文学界热议。小说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讲述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内容简介编辑
《檀香刑》是部神品妙构的小说,以1900年德国人在山东修建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慈溪仓皇出逃为历史背景,用摇曳多姿的笔触,大悲大喜的激情,髙瞻深睿的思想,活龙活现地讲诉了发生在“高密东北乡”的一场可歌可泣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爱情。全文是以女主人公眉娘与她的亲爹、干爹、公爹之间的恩怨情仇,生死较量展开。小说主要人物形象有:杀人不眨眼老赵甲,疯疯癫癫傻瓜赵小甲,冠冕堂皇为民请命的父母官钱丁钱大老爷,风情万种浪荡孝女孙眉娘,铁杆英雄真汉子孙丙。他们五个主要的人物形象相互交织穿插于全文,使全文内容饱满而生动,让整个高密东北乡的民间人物形象全盘跃然纸上,向读者展示了20世纪初中国被列强侵占的那段真实惨烈血腥恐怖的真实场景。[1]
檀香刑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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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密县志的记载,1897年,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了《胶澳租借条约》,为尽快把山东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以便掠夺山东内地的丰富矿产资源,1898年9月开始了铁路的勘测和路标插植工作。1899年冬,胶济铁路勘测延伸到高密城西濠里一带。德国人在勘探和植标过程中,以低价收买农田,逼迫农民迁坟移舍,此举遭到了沿线农民的激烈反对。特别是西乡,地势低洼,河水多南北走向,为修铁路阻塞水路,大水漫田,贻害无穷。1899年秋,胶济铁路开始由青岛向西修筑,不久就到了高密地界,铁路与火车,完全陌生的东西引起当地人的恐惧。对西方文明的无知,产生了谣言,认为火车一旦开过来,周边十几里不长庄稼。对火车的恐惧心理,再加上德国人的野蛮拆迁,酿成高密抗德拆铁路风潮。
1899年11月22日,孙文在绳家庄召开大会,在其组织发动下,抗德队伍迅速扩大,风潮波及108村,村村都有首领,他们"碾研火药,逐日撞钟,聚人演炮。每家各出破锅,以代枪子"。1900年1月2日,孙文、李金榜等率领200余人,执旗抬炮,前往晾甲埠一带,拆毁铁路窝铺5座。11日,孙文、李金榜等,在张家大庄聚集武装群众3000余人,分兵三路,再次到晾甲埠一带阻拦修路。正在保护修路的清兵,见人多势众,立即保护德人窜回高密县城。
同年4月9日,抗德群众数千人从绳家庄北上阻路,焚烧窝铺数座,并准备攻城。下旬,孙文率群众沿柳沟河一带设防,打败进攻的清兵。继之,由德国顾问指挥的清兵洋枪队参战,群众浴血抵抗,因伤亡较重,斗争陷入低潮。孙文隐蔽在绳家庄、王家庄。后因叛徒出卖,于5月3日晨被捕。
1900年7月2日,3000多名抗德群众在柳沟河畔聚集,继续阻路,并准备攻城,救出孙文。清大员胡景桂见民气汹涌澎湃,势不可挡,遂在城东门外大石桥北,将孙文杀害。
孙文遇难,清廷下令不准收尸。老举人单昭瑾,不顾个人安危前往恸哭,自备棺木并收殓孙文遗体,并作祭文致奠。祭文中说:"朝廷与德人订约修筑胶济铁道,兵联祸结,民遭蹂躏。先生身为农民,性朴少文,怀义自奋,不忍坐视。念及杜水为患,有害民生,纠合群众,冒昧抗拒,拔撅木,烧窝铺,汹涌之气,声震一时。"
孙文抗德被杀害,成为高密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一位血性的汉子走了,喷着蒸汽的火车开来了。白色的蒸汽散尽,孙文的故事在胶济铁路上空流传。出生于高密东北乡的莫言,自幼就听到老人口中讲述的孙文抗德。在其长篇小说《檀香刑》(它也是莫言早期创作的一部同名戏曲作品)的后记里说,早在清末民初,孙文抗德的故事就已被高密的茂腔艺人搬上了戏台。茂腔是流传在高密、胶州一带的地方戏,唱腔悲凉,"尤其是旦角的唱腔,简直就是受压迫妇女的泣血哭诉"。莫言自幼就是一个茂腔迷,童年家乡时常客串小的角色,上台跑龙套。孙文抗德阻路的故事像一粒种子深埋他的心田,2007年,莫言写下了《檀香刑》这本充满深刻记忆的书。[2]
作品主题
《檀香刑》是作者沥胆苦心磨砺出的长篇小说。在这部结构精巧、语色浓郁的作品中,真实地再现了清末山东半岛发生的一起民间反殖民的斗争事件。带头领导这起反殖民斗争的民间艺人孙丙最终被施以“檀香刑”。作品以“施刑”为主线,展示了中国王朝政治没落中的诸多惊心动魄的事件,包括戊戌变法、义和团、外国殖民者的强取豪夺等等。小说围绕着檀香刑的实施,将封建王权和权力斗争的残酷性和非人道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凸显了专制权力作用于个体上的历史机制,折射出专制权力赖以存活的黑色土壤和阴暗法则。较之声音的书写,作者介入近代史的方式是独特的。在支离破碎以解构为能事的现代性写作中,坚持民间写作一脉相承相辅。
《檀香刑》的叙事时空放在1900年那个风起云涌、内忧外患的历史时刻,把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入侵、德国殖民山东等这些近代史上最沉重的事件作为故事背景,以孙丙抗德为线索,以猫腔小戏为配乐,以六场大刑为情节,以狂欢语言为节奏,讲述了一个可歌可泣、爱恨交织的精彩故事,控诉了晚清统治集团的残忍恶毒,揭示了西方列强的蛮横霸道,表叙了清末年间民族家国悲惨命运的沉痛追念。
《檀香刑》故事并不复杂,以卖驴肉的女主人公眉娘为轴心,带出她的亲爹——猫腔领班后成抗德义士的孙丙,她的公爹——曾在刑部司执刑的刽子手赵甲,她的干爹——与她有过肌肤之亲的高密知县钱丁,以及她的丈夫——以屠夫身份出现的赵小甲。结局是,公爹为亲爹执刑,女婿给岳父送葬,女儿爱人是捕快见证,送了女儿亲爹上断头台,女儿丈夫是刽子手助手,以死生折磨为能事,女儿极尽周旋却爱莫能助。情节错综,人物纠结,高潮迭起,作者提出“用耳朵阅读”,正是:大戏未开场,幕后声先起。小说“凤头部”以除孙丙外的4位主人公的自述方式交代将要展开的剧情,人物性格人物关系一并带出,而且语言各个带有身份特色,为“猪肚部”的事件展开辅陈到位,孙丙以及清末一系列如钱雄飞、如谭嗣同如刘光第如孙丙类大节之前毫无媚骨的人物的出场和演绎人生搭了大台,刚烈再现,将那残酷与冷硬一同拿来,并无回避,直到一个个酷刑而终,“豹尾部”加入孙丙说戏,与凤头4位主人公的说白构成对应,各色人等在此凝缩为五类——冷血的赵甲,无助的眉娘,反抗的孙丙,助纣为虐的小甲,回天无力的知县,体制内外,百姓众生,一律小人物,却绘出了一个清朝的崩溃,众人,无论职业,无论被杀自杀抑或杀人,都在他个人的层面加速着整体的毁灭,大厦将倾,末世图景中,用以不同的殉法。[5]
而更深一层是,作者写加入了施虐的情感与受虐的快感,刽子手赵甲的施虐痴迷与义军首领孙丙的甘愿受刑以完成节义之间,在阅读中让人深思。也许这就是国民根性,意识中的无意识,以至人人自危,亲亲相残,腐败已到基因,再无药可治,而触及了它的莫言从中嗅到了血腥。这血腥,与江山、历史之间又构成甚样的时空关结?杀戮的底色又为这时空注入甚样的人格链接?于具象事件中找出历史延续的线索,于社会剖解中发出人性良知的拷问,是一个作家,提供给世人的——比他在大众与先锋之间冲出一条民间出路,寻求到一种中国现代汉语写作的话语方式都更重要的东西。
小说《檀香刑》中,民间生命形态的承载主体首先是孙丙的富有野性的生命意识,它是民间文化和民间形式的化身。戏子孙丙是猫腔这种民间艺术形式的代言人和集大成者,一生演戏三十余载,最后达到戏我合一的境界,孙丙和猫腔融为一体,猫腔就是孙丙的生命形态的表现。如眉娘所说,“爹,你唱了半辈子戏,扮演的都是别人的故事,这一次,您笃定了自己要进戏,演戏演戏,演到最后自己也成了戏。孙丙的整个生命过程在他自身看来就是一出猫腔,他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以至它生命在檀香刑中的终结即是一部有头有尾的人生大戏。猫腔是对它独立生命形式的暗喻,是其个性张扬的载体。在孙丙坎坷多艰的一生中,伴随着它的是一曲曲辛酸的猫腔:妻儿被辱杀时是歇斯底里的“长歌痛哭”,揭竿反抗时是亢奋人心的“神坛魇语”,身受檀香刑时的则是凄凉哀婉的“常猫哭灵”。檀香刑是孙丙人生的最高点,也是生命的终点。达到戏我一体的他,在生与死面前都一样,但为了演好檀香刑这出大戏,在可以生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死,在残酷而漫长的檀香刑中,他的生命意识得到最大的张扬。猫腔是高密东北乡土著居民集体无意识的外在艺术表现形式,仿佛生气勃勃神秘莫测的原古祭歌。孙丙的猫腔是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杰出代表,他的来自东北乡泥土深处饱含个性与活力的原始激情正是民间生命意识的精华之所在。[6]
《檀香刑》就像猫腔不可能进入辉煌的殿堂与意大利的歌剧、俄罗斯的芭蕾同台演出一样,这部小说也不大可能被钟爱西方文艺、阳春白雪的读者欣赏。就像猫腔只能在广场上为劳苦大众演出一样,我的这部小说也只能被对民间文化持比较亲和态度的读者阅读”。
《檀香刑》在精神推进上是一步步往上走的,它的内部,一直有一条向上走的诗学线索,如同一首乐曲,前面有了充分的回旋,到孙丙的行刑和死亡,曲子中突然出现了一段拔地而起、尖锐而绚丽的乐章,把整首乐曲带向高潮,并在此戛然而止。《檀香刑》在叙事上达到了这一效果,它结束在整部小说的最强音上,结束在孙丙的死上,只留下了檀香刑的余音久久地缭绕在读者的心中。[7]
这里,莫言对于一种语言的拒绝与对于自己选定的语言的自信是链接一起的,他不讳言自己对于韵文、戏文、道白的大量使用,他不回避自己对戏剧化效果的注重,毋宁说他更重视流畅、浅显、夸张、华丽的叙事,他坦白于个体写作对于曾是小说基础的民间说唱艺术的继承,这其实已经有了划经纬的意思,虽然不那么直白地说出,却也无从按捺他对于日益同化的文学观念的不满,然而这个人不做教师,他低调地观察人生,在他人的经验里放入自己的体悟,在狂躁的热季或者冷寂的倒彩里都能保持自己诚实的态度,虽然也有些许做作与夸饰,但在底限上从不失诚实。莫言不掩饰自己对全球化背景下东方语言所遭遇的西方强势语言的侵袭的警惕,对于语言的“进化”,莫言选择撤退,到民间中去,在这时成了“回到民间”。因为这样选择,他才自觉于“在小说这种原本是民间的俗艺渐渐地成为庙堂里的雅言的今天。
小说刻画了一大批鲜活的人物形象,富有浪漫气质的戏班班主孙丙、具有正义感的高密知县钱丁、从京城刑部大堂告老还乡的刽子手赵甲以及他们的女儿、干女儿、儿媳妇孙眉娘、残酷而狡猾的政客袁世凯等等。
在《檀香刑》中,除了阴森可怖的庙堂生命以外,还描绘了另一个生机勃勃的民间生命形态。民间是与庙堂相对立的另一个生存空间。民间生命形态是独立于庙堂主流生命形态外的另一种生命意识形式,它植根于民间文化形态土壤中。民间文化形态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保存了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民间的传统意味着人类原始的生命力紧紧拥抱生活本身的过程,由此迸发出对生活的爱和憎,对人生欲望的追求,这是任何道德说教都无法规范,任何政治条例都无法约束,甚至连文明、进步、美这样一些抽象概念也无法涵概的自由自在。”因此,民间生命形态充满着原始的生命力意识,体现出一种自然、悲壮、强悍的生命美学。[6]
檀香刑艺术手法
《檀香刑》以传统的刑罚为枢纽,以民间戏剧猫腔为主要表现形式,用流畅顺达的语言向读者讲述了一段近代胶东人民反抗德国列强的历史。这部小说是对魔幻现实主义和西方现代派小说的反动,更是对坊间流行的历史小说的快意叫板,全书具有民间文学那种雅俗共赏,人相传诵的生动性。作者用公然炫技的“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模式,将一个千头万绪的故事讲述得时而让人毛骨悚然,时而又让人柔情万种。从叙述手法看,每节都是一个人物的自述,这就要求作者的笔触不停地在每个人物身上跳跃律动,整合在一起还必须浑然天成,形神不散。
小说《檀香刑》的猪肚部分,采用了全知叙事视角,直接面向读者叙述故事,通过概述语言介绍一些事实,人物背景、事件因果、环境气氛等等,而在凤头部和豹尾部,则采用了限制叙事视角介绍主要人物与故事情节的关联,让主要人物逐个站出来自己讲述所知事件的来龙去脉,让各个人物分别形成叙述序列,每个叙述序列都是小说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又因为限制叙事视角的局限性,每个人物之所能见、所能道都会给读者形成恍惚迷离、虚实相生的审美趣味。这种限制叙事视角的运用是丰富多样的,有时是交替运用不同人物的视角,有时是把人物视角(包括人物的外在感受和内在感受)穿插进叙事者视角中,从而形成一种自由转换、灵活多变的“散点透视”的叙事效果。莫言对同一事件采取了不同叙事视角的描述,在主线之外添加了若干支线,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叙事结构。关于纯客观叙事(外焦点叙事)杂糅在全知叙事和限制叙事当中,《檀香刑》又体现了另一创作理念,《檀香刑》的总体结构设计成三大部分:即凤头部、猪肚部、豹尾部,这种小说的布局技巧颇有中国民俗色彩。“凤头、猪肚、豹尾”是元代戏曲作家乔梦符谈到写“乐府”的章法时提出的“六字诀”,起要美丽,中要浩荡,结要响亮,尤贵在首尾贯穿、意思清新。 这句话巧妙地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把乐府的结构安排为“开头儿”“主体”“结尾”三部分,主张“开头”要像凤凰的头一样美丽精彩,引人入胜;“主体”要像肥猪的肚子一样丰满充实,跌宕曲折;“结尾”要像猎豹的尾巴一样警策有力,回味无穷。乔梦符的“六字诀”被广泛用于戏剧创作,但它对于设计小说结构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明清小说中的名篇往往都在内容与形式的结构上符合“凤头、猪肚、豹尾”的要求。《檀香刑》的“开头儿”确实像凤头般惊艳绚丽:“那天早晨,俺公爹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个女流之辈俺竟然能够手持利刃杀了自己的公爹。俺更想不到,这个半年前仿佛从天而降的公爹,竟然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这样的开篇手法堪称抛砖引玉,三个悬念吊足了读者的胃口,激发了读者想要阅读下去的强烈欲望。随后主要人物次第出场,故事脉络渐渐清晰,孙眉娘泼辣大胆的民间女子形象也跃然纸上,她的公爹赵甲、亲爹孙丙、干爹(情人)钱丁、丈夫赵小甲这四个男主角的所作所为、性格特点及他们与孙眉娘之间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也被清楚地勾勒出来。《檀香刑》的猪肚部分容量十分了得,几乎可以独立成一部中篇小说,这部分系统完整地讲述了孙丙抗德故事的来龙去脉,把读者在凤头部分形成的疑问次第解开。《檀香刑》的豹尾部分也写得相当精彩,围绕孙丙受刑展开了层层叙事,把各色人等的种种表现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写,深度刻画了落难英雄的硬汉形象,展现了高密东北乡村民伸张正义、不畏强权的斗争精神,尤其是小说的结束语:“戏……演完了。体现了孙丙爱戏、迷戏、以戏为人生、以己身入戏的资深艺人的惯性思维,同时也揭示了封建官吏和德国入侵者草菅人命、把酷刑视同演戏的罪恶行径。小说《檀香刑》里娴熟地、富有创造性地运用了西方现代派表现艺术意识流,以意识活动的跳跃来结构小说,如第九章《杰作》中,赵甲站在刑场上,他的目之所及、心之所感引发意识流动,为读者介绍了凌迟大刑的由来始末。[8]
《檀香刑》中所选取的刑罚、抗德等题材是沉重的,诸如此类的历史小说曾一度繁荣了文学市场,它们的文本结构一线贯穿也好,多头并举也罢,总之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小说则有令人耳目一新的不俗表现:以凤头、猪肚、豹尾作为小说的结构,看似简单,实则也深蕴智慧;小说马尔克斯式的开头和淡定从容的结尾确实有凤头豹尾的意思;文中用意识流手法来承上启下的技巧,看似“得来全不费功夫”,却有着四两拨千斤的巧劲儿,是谓“大巧若拙”,而且巧得游刃有余;莫言扎根乡土、“作为老百姓写作”这一特点,也显得很土很俗,有着下里巴人的笨拙愚憨之态,但这种“笨”实际上也是一种“巧”,而且是一种涂上了民族色彩的大巧,可力敌“阳春白雪”的“雅”,可挺进世界文学殿堂之门。“大象无形,大巧若拙”,这八个字尚可概括莫言《檀香刑》的艺术结构,本文即从叙述视角、传统小说结构、西方意识流等方面阐述之。叙事角度的灵活转变叙述角度(这是帕西·拉伯克的提法,兹韦坦·托多罗夫称为“叙事体态”,热·热耐特称为“焦点调节”)指的是叙述人与小说中人物之间的语法人称及透视关系。[8]
《檀香刑》对这段中国近代史的书写充满着暴力血腥的美学色彩,以丑为美,化美为丑。这种对生活粗鄙形态不加选择的表现方式,把握不好就会不可避免地显现出低俗趣味的性质,一旦失去真正的民间理想的支撑,这类描写很容易堕落为作者感官刺激上的自我放纵,从而丧失向民间认同所应具有的人文意义。在本书中,作者集中呈现的是一个随历史远去的角色——刽子手,还有两种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与檀香刑,都以极端刺激的暴力展现,呈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奇异阅读认知与视听复合体验,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这种倾向在《檀香刑》中因为带着猫腔的民间韵味、宏大的历史叙事、悲壮铿锵的人物命运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体现出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最终建构起对中国近代史的民间审视。
《檀香刑》是一部很难以常规意义去谈论的作品。无论写法还是故事,都对现有文学理论日益定型的机械性暗暗构成挑战,,它的先锋之刃已经钝锉锈蚀难见光亮了,话语重复、语言贫困大约是先锋沉沦的重要原因,重复的故事,相似的历史,雷同的情景,类型的人物设置,还有那背后隐约暧昧似曾相识的哲思。[5]
参考资料
1. 《檀香刑》中各人物形象分析 冯雪燕
2. 莫言《檀香刑》中的青岛元素-胶济铁路 .中国海洋网[引用日期2015-07-5]
3. 莫言.檀香刑[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0.
4. 《檀香刑》晚清乱世下的新与旧 .新浪读书[引用日期2015-07-6]
5. 《檀香刑》:介入近代史的深层 剖析出国民根性 . 华夏经纬网 [引用日期20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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