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阴沉的傍晚,我开着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声刺耳的撞击声划破了夜的寂静,我的心跳瞬间加速。下车查看后,我发现一名行人倒在了血泊之中,那一刻,我深知这一切无法挽回。报警、急救,一切程序按部就班,但内心的恐惧和悔恨却如影随形。事故调查后,判定我全责。夜不能寐的我反复思量,这样的过失,是否会让我面临牢狱之灾?

开车撞死一个人,我全责,会坐牢吗? (一)

开车撞死一个人,我全责,会坐牢吗?

贡献者回答开车撞死人,并且负全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是会坐牢的。

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就是不用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案例:

开车看手机撞死人 沪一司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驾驶员顾某驾车时低头看手机,撞倒了被害人黄某,导致黄某受伤死亡。崇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这也是本市“3·25”新修订的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该案也是本市“3·25”新修订的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上海法院审理的首起因驾驶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并追究交通肇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道路电子监控显示,2016年12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顾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本市崇明区北新公路由北向南行驶,顾某在明知看手机会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况下,仍然低头看手机,导致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已偏离道路中间,在行驶至道路里程碑5.6公里附近处,撞到同方向在前步行的被害人黄某。

黄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4月13日下午,崇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庭审中,被告人顾某承认,明明知道看手机是不对的,仍然抱着侥幸心理,结果导致车辆偏离主行驶道,撞到同行方向的行人黄某。

庭审最后,被告人顾某向法庭陈述,“非常对不起被害人,没想到因自己一个‘看手机’的动作而导致黄某死亡,给黄某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顾某当庭表示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人顾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顾某积极赔偿被告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参与审理此案的法官助理曲翔表示,3月2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本案发生在新道交条例实施之前,本案的审理虽然与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无关,公安机关也并非根据该条例做出全责的责任认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于“不得观看电视等妨碍驾驶行为”的规定,时隔15年后,本市新修订的《管理条例》将“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明确列入,意义重大。

“开车不看手机,看手机就不开车”,曲翔提醒广大驾驶员,本案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很大,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在开车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守法、负责任的驾驶员。

开车撞死人要判刑吗 (二)

贡献者回答开车撞死人是否需要判刑,取决于事故的责任归属和行为性质:

若无明显过错:如行人突然闯入车道导致碰撞,驾驶人仅需承担轻微经济损失责任,不涉及刑事责任,通常无需坐牢。

存在轻微交通违规行为:但并非故意导致事故,驾驶人需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此类情况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但不构成刑事责任,无需坐牢。

具有刑法规定过错情节:如酒驾、醉驾等情况,驾驶人违反了刑法规定,需承担刑事责任,通常需坐牢。

故意撞死他人:属于极端严重的行为,法律责任极为严厉,可能面临极刑。

开车不小心撞死人要坐牢吗 (三)

贡献者回答开车不小心撞死人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具体情况:

正常行驶情况下:

如果驾驶员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由于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撞死人,那么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需要坐牢。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事故:

如果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例如超速、酒驾、闯红灯等,并因此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死亡,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重点内容:是否坐牢主要取决于驾驶员是否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导致重大事故。在正常行驶无违规情况下,不需要坐牢;但若有违规行为并导致事故,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赔了还要坐牢吗 (四)

贡献者回答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赔了还要坐牢吗?

是的,开车撞死人后,即使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肇事者仍有可能需要坐牢。

保险公司赔付属于民事赔偿范畴,其目的是对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然而,民事赔偿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刑事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与民事赔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在开车撞死人的情况下,如果肇事者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者将面临刑事追究。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因此,即使保险公司对受害者家属进行了赔付,肇事者仍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入狱。这是因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赔偿的履行是两个并行的过程,彼此之间并不冲突。同时,坐牢也是对肇事者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和教育手段,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交通秩序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开车撞死人后保险公司赔了钱并不意味着肇事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和坐牢的后果。肇事者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典诚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