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16岁少年杀婶婶事件将得到怎样的处罚? (一)

贡献者回答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一直都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犯故意杀人罪,但未满18周岁,肯定不适用死刑。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这个16岁的少年不会判处死刑,但是估计也要在监狱呆上大半辈子。
这又是一件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案件。这个16岁的男孩是一个留守儿童,平常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男孩的父母离异 初中就辍学了,前面和自己的父亲出去打过一段时间工,但不知什么原因,今年又回到了爷爷奶奶身边。杀害婶婶是因为索要钱财未果,事发当晚男孩留下一个血脚印离开,更可怕的是婶婶家还有3个孩子。这个16岁的少年逃亡5天4夜之后,被抓获,期间还向乡亲们讨要过食物。
未成年犯罪案件,这几年越来越多,前面甚至还看到了一个12岁的孩子,这就是犯罪越来越低龄化。虽然我国刑法保护未成年,但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薄弱,频发这样的事件,是不是可以加重量刑,这样也可降低未成年犯罪的几率。
学校不仅要教育孩子文化知识,现在这个网络社会,更要给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不可触犯的底线,是保护他人更是保护自己。
这个问题少年走向这条道路,同样也是缺乏家庭教育,孩子跟着爷爷奶奶,年迈的老人在孩子青春期的时候根本管不住。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也让失去了安全感,早早的进入社会,让他沾染上了不良风气,造成他走向这条道路,不仅是不成熟的心智,很多人都要负责任。
16岁男孩与13岁女孩恋爱同居被判强奸引起的思考 (二)
贡献者回答近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判了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强奸案,一名案发时年仅16岁的男孩与13岁女孩恋爱 同居,在双方家长都未追究的情况下,男孩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
该案中的男孩许某华,1995年8月出生,2011年案发时年仅16岁。据检察院起诉称,2011年8月初,许某华认识被害人张某某(女,1998年6月11日出生,案发时13岁)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1年8月5日晚上,许某华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仍在其住处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检察机关遂以强奸罪对许某华提起公诉。
该案在罗湖区法院一审开庭时,许某华的辩护人为其作了罪轻辩护,辩护人称,许某华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没有造成被害人的其他严重后果,此外,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年纪尚轻,分辨力和控制力不能和成年人相比,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加上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他的行为是受到被害人认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希望法院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发时正处于缓刑期间
法院认可了辩护人罪轻的几条理由,但未关于刑期的建议,此外,由于许某华因抢劫罪于2010年9月7日被羁押,2011年3月9日被取保候审,法院认为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因此,法院判决:许某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年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许某华不服该判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欧湘富表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不论女孩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他说,这种未成年人谈恋爱 谈出的强奸案,一般是女方家属报案,否则很少有案发。而这起案件则是在女方家属也不追究的情况下,由国家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可见法律的严肃性。他认为,目前未成年人恋爱 同居的现象十分普遍,广大未成年青少年应多学点法律常识,应以此案为借鉴,不要触犯法律。
案件背后
男孩主动向警方提起此事
该案中的女方表示自愿没有报案,其家长也没有追究,许某华是怎样被抓的呢?原来,许某华是在配合警方进行一次调查时,无意中说出了此事,他的小女友张某某也大方承认了此事,两人当时都以为自愿就是合法的,没想到过会触犯法律,而没想到两人的口供成了这起强奸案的重要证据。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但网友对于此案仍有很多疑问:未成年人之间自愿自发的性行为,当强奸论处是否合理合法?未成年人是否享有性自由权利?能否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剥夺未成年人的性权利?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回复中详细说明了判罚依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刑法》第17条则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该案中被告人已经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这个判决有根有据,但是明显荒谬,问题出在哪里?
在世界各国对奸淫幼女罪的规定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自愿年龄线”(age of consent),即儿童被法律认为有决定自己行为能力的年龄。低于这个年龄,即使儿童自己承认是自愿行为,法律也不认为它是出于儿童的意愿,因为低于这一年龄线的儿童被认定为尚无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与低于自愿年龄线的少儿发生的性关系,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都视为“奸淫”。
自愿年龄线各国有不同,有的16岁,有的21岁。我国的自愿年龄线是比较低的:14岁。它似乎表明,我国的法律更尊重儿童作为性主体的权利,而不是把他们仅仅当作随时会陷入危险境地的潜在受害者。这一点很重要,在立法思想上比许多西方国家更先进,是值得我们骄傲的。
2012年9月,16岁的王某和一帮朋友在家里玩,其中包括12岁女孩小红,一群玩累了的少男少女躺在一起睡着了。王某先是摸了一会躺在身边的小红,接着又和小红接吻,而小红也主动脱去了衣裤,两个少年就这样情不自禁地发生了性关系。虽然两人都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最终,王某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配图与事件无关)
法院的判决“合法却荒谬”,重要因素是“自愿年龄线”
“自愿年龄线”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剥夺了儿童的性需要和性权利
根据自愿年龄线的法律,一位少女 (或少年) 无论是否自愿,都没有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主张废除自愿年龄线的人们认为,关于自愿年龄线的法律不仅不能保护儿童,而且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 尽管设立了这一法律,虐待儿童的事还是在发生,结果自愿年龄法的基本作用反倒成了惩罚那些真正出于儿童自愿的行为。比如,西方某国同性恋性行为的自愿年龄线是21岁,根据这一法律,一位21岁的男青年因为交了一个还有几个月不到21岁的同性情人就应当入狱,而这种作法竟然是借着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的名义加以实施的。
16岁是英国法定的自愿年龄线。在1991年,英国家庭计划协会发现,有35%的女孩和46%的男孩说,他们在16岁前有过性交。这一高比例还不包括同性关系和非性交类性活动。根据这一统计资料,的确不可能再认为,不到16岁的青少年对性必定是无知的和不感兴趣的。因此有的学者提出:自愿年龄法不承认儿童可以成为性行为主体,是错误的。
儿童的性表达方式诚然可能会与成年人不同,但他们有时确实有性的需要,无论有没有社会的批准,他们还是会发现他们自己的表达方式。法律试图限制这一行为究竟想达到什么目的呢?我们可能会使他们感到有罪,会影响他们有效地避孕和预防性病,却不能服务于他们的需要。[详细]
2011年初,13岁的贵州女孩与22岁的台州小伙私奔并过起同居生活。王某交代,两人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他不知道小叶的具体年龄。小叶则说,爸妈对自己不好,要她做很多事,而王某平时对她挺好,王某提出要与她发生关系时,她也同意了。2012年12月25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配图与事件无关)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安徽亳州十六岁嫌疑男孩如果抓到会怎么判? (三)
贡献者回答8月31日,16岁的王某在爷爷喇叭喊话的劝解下,逃亡7天的王某从庄稼地里走出来,面对警察束手就擒,没有反抗,相当于投案自首。
王某的杀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虽然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他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中国的法律向来对未成年犯罪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
去年有个案例,大连11岁女孩被一个未满14岁的男孩强奸未遂而后连捅7刀弃尸身亡。因男孩未满14周岁则不用负刑事责任,只对其收容教养。
因为王某刚刚满16周岁,所以也应该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加上又是投案自首,很有可能判处20年左右,如果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肯定还要减刑,最终坐牢最多也就十五六年左右。
这名16岁的嫌疑男孩已经被抓到了,他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作案动机是向其婶婶要钱遭到拒绝,进而愤怒杀人,这是一名问题少年。
人虽然抓获归案了,但是通报中现实他只有16岁,这在法律规定之中还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怎么判刑是一个难题。
中国的法律一直对未成年人犯罪持宽容的态度,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精神。
虽然这名少年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但是他还未成年,而且父母很早利益,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性格方面有缺陷,鉴于这一点法院可能会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行只是收容教养,严重点也只是数十年有期徒刑,并不能判他死刑。
虽然我们很痛恨凶手,也为受害者感到不值,但是法律自有它的合理之处,我们只有去尊重和敬畏法律,才会让这个 社会 不断的进步,才能和谐共处。
肯定判不了死刑,案犯仅有16岁。我国法律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故意杀人罪情节较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但不适用死刑,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根据这个案件来看,判处十年的有期徒刑是比较合理的。
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是比较轻的。本意是觉得孩子还小,如果重判这一辈子可能就毁于一旦了。还是想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对于受害人而言,其实是非常不公平的。
近年有些案件中,有些杀人的未成年人甚至未满14岁。到最后因为法律缘故,甚至免于刑事处罚。而本身这些人在被释放后在 社会 上的危险系数更高。学校不敢接收,亲人不愿意接纳。在缺乏继续教育,和足够谋生手段的条件下,重新犯罪的机率非常高。
对于这样的孩子,从杀人开始这一辈子就谈不上前途可言了。国家还是应该加重量刑,以儆效尤。
安徽亳州十六岁嫌疑男孩如果抓到会怎么判?
事件回顾:
8月25日安徽省亳州市发生一起命案,16岁少年王某有重大嫌疑,被害人系其远房婶婶。
王某父母离异,父亲再婚育有一女,王某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本来是跟着大人一起出去打工的,今年他留下来和爷爷奶奶一起在家里。
被害人30多岁,另外7、8岁的儿子也被王某所伤,正在医院救治。
案发后,王某出逃,逃到庄稼地里,过了7天,在爷爷在喇叭喊话下,王某自行走出了庄稼地,自首投案了。
抓到会怎么判
王某杀死了婶婶,基于他已经满16岁,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不满18周岁犯罪的人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王某16岁杀人,他应该不会被判死刑,关个十几二十几年应该就会出来了。
就是不知道,他出来后要怎么面对他婶婶一家。
我是渡君,欢迎关注,是我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所以,十六周岁杀人的,构成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但不会被判死刑。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场惨剧,这才是我们所要深思的。家庭教育缺失:父母多年离异,母亲不知所踪,其父再婚育有一女,早早辍学养活自己,根本没有人教育。本身性格原因: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就性格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很少跟亲友沟通。
"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才导致他走上了不归路。虽然值得同情,但等待他的众将是法律制裁。
那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啦!
16岁的王凯小家伙已经投案自首了,因为玉米地太高了,警方围捕了6天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灵机一动让其爷爷喊话:凯凯,我是你爷爷,你别藏了,你这个事我已经跟公安局说好了,你主动出来会从轻处理,爷说的话你听到了就出来吧,爷爷不会骗你的,你赶紧出来吧,我在家等着你勒。
王凯听到爷爷的喊话后在8月31号当天22点从玉米地出来了,在此等候的民警将其抓获,他也没有反抗,看来他真挺听爷爷话的。
根据当地人说,杀害婶婶的动机有两种:
一:七夕节问婶婶要钱,婶婶拒绝了,所以把婶婶杀了。
二:婶婶老是骂爷爷奶奶,欺负他们,所以他就去找婶婶理论了,最后痛下杀手,被捅了20多刀。
村民说道:王凯的妈妈长得挺漂亮的,在他一两岁的时候他妈妈就跟别人跑了,后来父亲再婚生了一个女儿,王凯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初中没毕业就跟父亲打工去了。没人管他,是家庭害了他。
当地村民对王凯的印象都挺好的,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婶婶,甚至好像还有村民不愿意这个小孩被抓,也许警方6天都没抓到他可能也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吧。
对于王凯会处于什么样的刑判呢?
首先死刑肯定不会有的,因为对于未满18岁已满16岁的刑事案件是不适用于死刑的,他又有自首情节,如果赔偿后得到家属的谅解,那么也会减轻量刑。可能顶多就是在10到20年左右的刑罚吧。
如果真有这样的机会,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吧,有生之年出来还能见到自己的爷爷奶奶。
未成年人很少判死刑的,14岁以下的连牢都不用坐,所以这人16岁,没到十八岁,犯杀人罪,最多死缓,加上他是在围堵下,主动从庄稼地里走出来,那么可以肯定,他最多死缓,反正就是死不了,因为有自首情节,估计是几十年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死缓,总得来说不会死刑,所以说可怜他婶婶,白死了,这种留守儿童不容易管教,太容易惹事生非了。
这小孩估计都不知道法律,就意气用事,估计也没好好学习,更不用说知道法律了,所以比较莽撞,从婶婶要不来钱,就动刀杀人,可惜了他婶婶,一条鲜活的生命没了。这小伙从小不学好,也没好好学习,属于留守儿童,父母也不管教他,出去打工去了,这孩子被他爷爷奶奶带着,比较叛逆,现在正是叛逆期,所以人比较冲动,啥都不懂,杀人了,就以为跑就可以。但是他不知道警察会找他麻烦,抓他的,杀人是犯罪的,这小孩太小懂得不多。
所以现在小孩的教育很重要啊,现在小孩虽然去不了网吧,但是好多有手机啊,他们好多喜欢玩 游戏 ,早已经习惯了在 游戏 里打打杀杀。
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位少年涉嫌故意杀害自己的婶婶,所以涉嫌的犯罪有可能是故意杀人罪。按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所以不管多么严重罪行,都无法判处死缓或死刑。所以,对于这位少年对位严重的刑罚便是无期徒刑。不过现在很多案件事实或细节都不清楚,甚至以后有没有可能获得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也不清楚,也不好直接认定相应的刑罚。
先别抓!看到也装着没看到!让他在外流浪二年,等满十八岁在抓他,这样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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